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其中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结合目前公司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整为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事项,公司拟对《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制定/修订 | 审议生效 |
| 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修订 | 经董事会审议后通过 |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