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 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无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系根据公司已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进行,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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