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76.14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707,381 股至 3,414,7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0.6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及 2026年 10月 8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及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 11月 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223,700股
2、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
3、最高成交价为45.28元/股
4、最低成交价为42.14元/股
5、成交总金额为53,492,11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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