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11 月3日,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依法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原因导致其已获授但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合计 38,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剩余200,000 股库存股予以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库存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164,340,000 股减少至164,102,000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434 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410.20 万元。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6,434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6,410.20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
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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