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披露《关于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公司副总经理王俊鹏先生拟自2026年7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在六个月内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王俊鹏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9.05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091%,累计增持金额99.86万元。
公司近日收到副总经理王俊鹏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副总经理王俊鹏先生。
2、计划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王俊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王俊鹏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亦不存在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拟于2026年7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在六个月内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 姓名 | 职务/身份 | 增持金额下限(人民币万元) | 增持金额上限(人民币万元) |
| 王俊鹏 | 副总经理 | 50 | 100 |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允许增持的窗口期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2026年7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本次增持计划主体承诺:增持主体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实施增持,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王俊鹏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9.05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091%,累计增持金额99.86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王俊鹏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增持主体 |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王俊鹏 | 0 | 0 | 90500 | 0.0091%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王俊鹏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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