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11 月 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 |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 |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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