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经营相关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相关情况说明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光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光缆”)于 2026 年10 月 22 日收到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的通知,由于通光光缆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行为,被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全品类暂停中标资格2 年,处理日期自2026 年6 月2日至 2028 年6 月1日。
2026 年11 月2日,通光光缆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通知,由于通光光缆存在向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提供虚假资料行为,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及抽检积分处理措施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存在被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全品类暂停中标资格2 年的风险。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惯例,通光光缆所有存量已中标未执行的国家电网订单不受影响,可按原计划正常推进履约交付,不存在无法执行的情况。
通光光缆 2024 年度、2025 年度分别在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的中标金额为26.34 万元(含税)、907.44 万元(含税),按照近两年通光光缆在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的中标金额和确认收入情况估计,本次通光光缆被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全品类暂停中标资格 2 年将导致未来两年内公司营业收入合计下降约 900 万元(含税),年均下降 450 万元(含税),约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 0.16%。
通光光缆2024 年度、2025 年度分别在国家电网体系(含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的中标金额为22,161.44 万元(含税)、20,830.64 万元(含税),按照近两年通光光缆在国家电网体系的中标金额和确认收入情况估计,通光光缆若被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全品类暂停中标资格 2 年将导致未来两年内公司营业收入合计下降约 43,000 万元(含税),年均下降21,500 万元(含税),约占公司2025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7.48%。
公司将积极优化业务结构,深耕多元市场,持续开拓新增客户、深化存量客户合作、加大市场开发投入,积极应对和降低本次事项可能带来的影响。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管控,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法律法规、监管制度、从业规范及职业道德培训,提升员工合规意识与诚信展业理念;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实现全流程合规管理,保障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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