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智先生及控股股东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智先生及控制的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紫千鸿”)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前提,将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公司股本总数 640,847,016 股的 3%即19,225,500 股,不高于公司股本总数 640,847,016 股的 5%即 32,042,300 股。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蒋智先生及万紫千鸿出具的《蒋智及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其基于对公司当前价值的独立判断以及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智先生及控股股东万紫千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紫千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585,3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3%,并通过协议安排接受公司第一大股东杨勇萍先生所持94,756,0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9%)的表决权委托,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9.72%。
2、蒋智先生及万紫千鸿在本次公告前的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蒋智先生及万紫千鸿在本次公告前的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当前价值的独立判断以及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公司股本总数640,847,016 股的 3%即 19,225,500 股,不高于公司股本总数 640,847,016 股的 5%即 32,042,300 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前提,将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司披露本增持计划之日起 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
6、本次增持是否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可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实施增持,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等行为。
9、增持股份资金安排:增持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以及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蒋智先生及万紫千鸿出具的《蒋智及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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