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1 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为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2、2026 年前三季度,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6 年 1-3 季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3,846,134.81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1,490,126.47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231,048,767.35 元,扣除支付 2025 年度股东现金红利 13,258,549.99 元,2026 年第三季度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99,280,343.83 元。
4、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现有总股本1,495,419,139 股,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9,855,640 股,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1,475,563,499 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511,269.98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在利润分配的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实际金额按照公司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股东会召开日期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5、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具体决定公司A 股及H 股分红派息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 A 股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以及开设并操作H股派息账户等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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