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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

股票代码:688398

股票简称:赛特新材

债券代码:118044

债券简称:赛特转债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图1

2026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编制。兴业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兴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赛特转债,债券代码:118044,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2024 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决策审批概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 2022年 5月 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2年 5月 26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于 年 月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并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722号文同意注册。

二、“赛特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赛特转债

(三)债券代码:118044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 44,200.00万元

(六)发行数量:4,420,000 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9 年 9 月 10 日。

(九)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十)还本付息期限、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3年9月11日,T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9月 15日,T+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 3月 15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 9月 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5.41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18.85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第 Z【1220】号 01),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193】号 01),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208】号 01),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6】跟踪第【439】号 01),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兴业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次《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2024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 2024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860,000 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情况

1、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4年 2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1日及 2024年 2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截至 2025年 2月 19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截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回购的股份,公司 2024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股数为 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125%,上述股份尚未使用。

2、2026年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6 年股份回购计划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5.63 元/股,最低价为 18.59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15,768.4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该次股份回购计划尚在实施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投资者回报,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 2024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60,000 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完成通知债权人等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系结合公司现阶段人才激励实施节奏、长期股东回报综合权衡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仅注销 2024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60,000 股股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6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有 2,070,000 股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未来适宜时机将该部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预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 167,814,258 股减少为166,954,258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本次注销前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本次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67,814,258100.00860,000166,954,258100.00
其中:2024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860,0000.5125860,00000
股份总数167,814,258100.00860,000166,954,258100.00

注:以上“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以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测算,公司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经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提高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投资者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 86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67,814,258 股的 0.5125%。本次注销将适度增厚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但鉴于注销股份占总股本比例较小,对相关业绩指标的增厚幅度有限,不会改变公司基本面。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因本次注销而发生变动,其持股比例上升仅为总股本减少的客观结果;本次议案出发点是提升全体股东回报,不存在以巩固控制权为目的的安排。本次注销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167,814,205 元,总股份数为167,814,205 股。因 2026 年第三季度“赛特转债”发生部分转股,截至 2026 年9月 30日,公司总股份数变为 167,814,258股。鉴于上述可转债转股以及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动,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变更前变更后
公司注册资本:167,814,205元。公司注册资本:166,954,258元。
公司股份总数:167,814,20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股份总数:166,954,25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的章程内容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1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954,205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954,258元。
2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66,954,20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66,954,25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并且董事会指定专人有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建议对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七)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兴业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兴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之盖章页)

图2

2026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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