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6-62
债券代码:123165
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26 年10月14日至2026 年11月 3日,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公司于2026 年 11 月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至 2027年5月3 日,如再次触发“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7年 5月4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回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0 号),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5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85,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1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回天转债”,债券代码
“123165”。
根据《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2023年5月2日至2028年10月2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0.21元/股。
2023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回天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2日起由20.21元/股调整为15.45元/股。
2024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回天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由15.45元/股调整为15.35元/股。
2025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回天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30日起由15.35元/股调整为15.20元/股。
2026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回天转债”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30日起由15.20元/股调整为15.05元/股。
2026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回天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经董事会提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同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股东会授权,决定将“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由15.05元/股向下修正为11.8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9月14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修正程序: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2026 年10 月14 日至 2026 年11 月3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低于 10.03 元/股的情形,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于2026年 11 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至 2027年 5月3 日,如再次触发“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7年 5月 4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回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回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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