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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把握智能互联网范式变革 推动技术创新与制度建设协同并进

当前,人工智能正从单点技术突破走向与网络空间的深度融合。互联网在其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以连接为中心、以内容为中心、以服务为中心的阶段,如今正在进入以智能为中心的新阶段。智能互联网不是人工智能技术在网络上的叠加应用,而是网络架构、资源组织与服务形态的系统性重构。在这一背景下,《智能互联网创新发展合作倡议》(以下简称《倡议》)的发布正当其时,为各方协调行动、共享发展成果提供了共同框架。

一、智能互联网带来三重范式变革

连接对象之变。互联网的接入主体长期以人和终端为主,智能互联网中智能体成为新的网络主体。数量庞大的智能体需要标识、寻址与相互发现,网络不仅要解决连得通的问题,还要解决认得出、信得过的问题,身份标识与互操作协议因此成为基础性的技术议题。

资源组织之变。传统网络以带宽为核心资源,智能服务的运行同时依赖算力、数据与模型。网络需要按任务需求调度分布在不同地域的算力资源,算网融合由此从技术选项变为必然要求,基础设施的形态也从单一网络转向网络与算力协同的复合体系。这要求网络具备对任务需求、算力分布与能耗状态的感知能力,网络的功能边界由此被重新定义。

服务形态之变。用户获取的不再是信息条目,而是可以直接交付的结果。模型即服务、智能体即服务等新业态把网络从传输通道转变为能力供给平台,网络服务质量的内涵也随之从时延、带宽扩展到任务完成的质量与可追溯性。

二、推进智能互联网要处理好三组关系

技术创新与制度规则的关系。智能互联网的技术路线尚未定型,规则若长期滞后于技术,标准分割与生态割裂就难以避免。《倡议》倡导开放、非歧视、透明的国际标准制定原则,其意义在于把规则建设前移到架构定型之前,以标准先行降低全球协作的制度成本,这与互联网发展史上先有共同协议、后有规模扩张的经验是一致的。

开放共享与安全可控的关系。数据资源为智能服务提供要素支撑,同时也带来数据投毒、智能体行为失控等新型风险。《倡议》提出将安全与伦理考量嵌入智能互联网研发、部署和运维全过程,以网络内生安全能力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为开放共享划定可信边界。开放不是无条件的放开,安全也不是封闭的理由,二者的平衡点应当在可验证的技术能力之上确立。

效率提升与普惠包容的关系。智能服务带来的收益并不会自动扩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网络覆盖、算力供给与人才储备存在差距,若只追求技术效率,既有落差会随之放大为智能鸿沟。《倡议》把提升全民人工智能素养、支持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列为重要内容,体现出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取向,也为技术成果转化为普遍福祉提供了路径。

三、以协同行动把《倡议》主张落到实处

《倡议》的八条主张覆盖了从技术研发到治理对话的完整链条,其特点在于把技术议题与制度议题置于同一框架:前三条指向能力建设,中间三条指向发展环境,最后两条指向成果共享。这一安排反映出对智能互联网发展趋势的认识,即技术能力决定发展的上限,制度环境决定协作的成本,共享程度决定发展的可持续性。

《倡议》的落实需要各方共同参与。政府间对话为规则制定提供平台,产业界在技术研发与设施建设上发挥主体作用,标准化组织与开源社区把共识转化为可实施的技术规范,学术界在研究验证与人才储备上提供支撑。各类主体的分工各有侧重,但都需要在开放、非歧视、透明的原则下推进,才能避免生态割裂和重复投入。

中国始终是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的积极参与者。从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到推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以及本次发布《智能互联网创新发展合作倡议》,一以贯之的是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主张。

智能互联网的发展仍处于早期阶段,技术路线的选择与规则体系的塑造都留有空间。学术研究、产业实践与治理探索同步推进,才能使智能互联网真正服务于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的增进。

作者:薄兆一 中央网信办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转载请注明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审核:陈舞阳

编辑:米江晅

校对:赵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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