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减少的基本情况
(一)减少主体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二)减少的原因及方式
2026 年9月10 日,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新智能”)全资子公司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新重工”)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五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新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五新重工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五新投资转让其持有的五新智能7,142,857 股股份。
2026 年11月 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五新重工已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7,142,857 股)转让完毕,自此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前,五新重工曾因受五新投资控制,且持有公司股份,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与五新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完成后,五新重工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交叉持股关系已随之消除;同时,五新重工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不具备作为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的主体基础,故五新重工不再构成五新投资的一致行动人。
(三)减少的具体情况
原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为:五新重工、王薪程、张维友、褚嘉林、于松平、于小雅、张维东、长沙良友咨询有限公司。
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为:王薪程、张维友、褚嘉林、于松平、于小雅、张维东、长沙良友咨询有限公司。
二、本次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1、五新投资
| 公司名称 | 湖南五新投资有限公司 |
| 公司性质 | 民营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王薪程 |
| 设立日期 | 2010年7月8日 |
| 注册资本 | 20,000,000元 |
| 注册地址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201、1205-0033 |
| 邮编 | 410200 |
| 所属行业 | 其他投资管理 |
| 主要业务 | 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0557634254Y |
| 控股股东情况 | 长沙淞雅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实际控制人情况 | 王薪程 |
| 法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等严重失信行为 | 否 |
(二)一致行动人
1、长沙良友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长沙良友咨询有限公司 |
| 公司性质 | 民营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张子良 |
| 设立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 注册资本 | 500,000 |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阳路17号(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内)综合楼322室 |
| 邮编 | 410300 |
| 所属行业 | 其他投资管理 |
| 主要业务 |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总部管理;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等。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81MAD2JHM88H |
| 控股股东情况 | 张维友 |
| 实际控制人情况 | 张维友 |
| 法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等严重失信行为 | 否 |
2、 王薪程
| 姓名 | 王薪程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 是否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等严重失信行为 | 否 |
3、 张维友
| 姓名 | 张维友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 是否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等严重失信行为 | 否 |
4、 褚嘉林
| 姓名 | 褚嘉林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 是否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否 |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等严重失信行为 | 否 |
5、 于松平
| 姓名 | 于松平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 是否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否 |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等严重失信行为 | 否 |
6、 于小雅
| 姓名 | 于小雅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 是否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否 |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等严重失信行为 | 否 |
7、 张维东
| 姓名 | 张维东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 是否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否 |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等严重失信行为 | 否 |
三、本次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少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性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 本次变动是否构成收购 | 否 |
|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 不适用 |
| 本次变动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 是 |
|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 是 |
注:本次变动旨在消除交叉持股情形,由五新重工将所持五新智能全部股份协议转让给五新投资,本次变动触发权益变动披露义务。本次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整体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控股股东直接持股比例由 29.81%提升至 33.10%,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相关公告均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和审议程序
| 本次变动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是。具体情况如下:1、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予以确认,并出具《关于五新智能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北证函〔2026〕1109号);2、已完成过户登记,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 本次变动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 是,本次变动是由于协议转让导致,协议转让事项已事前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等内部相关程序。 |
(三)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告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
(一)湖南五新投资有限公司、长沙良友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王薪程、张维友、褚嘉林、于松平、于小雅、张维东的身份证扫描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五新智能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北证函〔2026〕1109 号)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六)《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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