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完成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的通知,因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维持担保比例和追加担保机制,杭钢集团与本期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办理完成股票的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杭钢集团已于2026 年 4月2日完成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债券简称为“26杭钢 EB”,债券代码为“137203.SH”,实际发行规模为10 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01%。为保障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有关权益,杭钢集团已将 160,000,000 股本公司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2026 年 4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完成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4)。
二、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情况
因本期可交换债券维持担保比例和追加担保机制,杭钢集团已于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0,000,000 股股票作为本期可交换债券补充担保及信托财产划入“杭钢集团-浙商证券-26杭钢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本次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杭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87,508,156 股,持股比例为 38.12%;杭钢集团-浙商证券-26杭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股份24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7.11%。本次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杭钢集团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情况及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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