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本次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8.5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新增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则履行提前公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董事长历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2026 年11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1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2026/10/19,由公司董事长历军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50,000.00万元~80,0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其他: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318.52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156.9760万股~251.1616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07%~0.11%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6017884

注:1、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318.52 元/股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进行测算得出;

2、上述表格数据保留四位小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本次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本次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324,339,081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18.52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 2,511,616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18.52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 1,569,760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回购用途拟回购数量(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回购实施期限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156.9760~251.16160.07~0.1150,000.00~80,000.00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8.5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回购后(按回购下限计算)回购后(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324,338,091100.002,324,338,091100.002,324,338,091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725,3160.206,295,0760.277,236,9320.31
股份总数2,324,338,091100.002,324,338,091100.002,324,338,091100.00

注:上表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4,068,777.1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42,328.20 万元,流动资产 3,331,923.46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80,00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数据的 1,97%、3.03%、2.40%。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以人民币80,000.00 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2026 年9月30 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4.97%,货币资金为 767,654.08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核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相关方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0 月16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历军先生《关于提议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十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6 年10 月16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历军先生《关于提议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历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提议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将投同意票。

(十四)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未能如期实施该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十五)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呈报、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公司注册变更登记等事宜(如适用);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未列明但为实施本次回购所需的其他相关事务。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017884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5 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