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于 2026 年9月27 日与金浦浙展股权投资(丽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浙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国贸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金浦浙展转让其所持海正药业 72,673,90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16%),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0.34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751,448,198.38 元。
协议转让的办理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通过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 年11 月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6 年11 月3日,合计过户股份数量为72,673,9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6%。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金浦浙展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贸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72,673,907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金浦浙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 1月5日、3月4日、3月11日、4月16 日、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 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9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20 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36 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结果暨与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72 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浦浙展)、《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贸集团)。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通过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金浦浙展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所涉及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款项支付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2026 年11 月4日,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6 年11 月3日。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各方的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转让过户登记日期 | 本次转让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转让后 | |||
| 过户前持股数量(股) | 过户前持股比例(%) | 转让股份数量(股) | 转让股份比例(%) | 过户后持股数量(股) | 过户后持股比例(%) | ||
| 国贸集团 | 2026/11/03 | 72,673,907 | 6.16 | 72,673,907 | 6.16 | 0 | 0 |
| 金浦浙展 | 2026/11/03 | 0 | 0 | 72,673,907 | 6.16 | 72,673,907 | 6.16 |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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