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等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 年11 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AO HONG 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依据相关规定,本次回购A 股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及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 60%,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 40%。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将在回购完成之后36 个月内授予,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部分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回购完成后及时进行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预计总金额为50,000-70,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根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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