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8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36.68% ,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 。前述股份目前均处于司法再冻结状态。若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上海领亿持有公司的股份将由 18,671,281 股下降至11,821,281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7.16%下降至 4.53%。
2、本次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司法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上海领亿的通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将于 2026年12 月 4 日 10 时起至2026 年 12月 5日10 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贵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上海领亿所持有的本公司 685 万股股份进行公开拍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是否存在减持限制或其他权利限制 |
| 上海领亿 | 否 | 18,671,281 | 7.16% | 协议转让 | 上市公司最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未实施现金分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得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
2 、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被司法拍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拍卖人 | 原因 |
| 上海领亿 | 否 | 6,850,000 | 36.68% | 2.63% | 否 | 2026年12月4日 | 2026年12月5日 | 贵溪市人民人民法院 | 司法执行 |
注:有关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3 、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累计被司法拍卖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上海领亿 | 18,671,281 | 7.16% | 19,700,000 | 105.51% | 7.56% |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司法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关于本次拍卖的具体内容、流程与要求, 以法院最终公告为准。
2 、本次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3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领亿持有股数为 18,671,2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16% 。若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上海领亿持有公司的股份将由 18,671,281 股下降至 11,821,28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7.16%下降至 4.53%。
4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1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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