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8/6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年8月4日~2026年11月3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6,000万元~12,000万元 |
| 回购价格上限 | 239.71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实际回购股数 | 1,216,634股 |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60% |
| 实际回购金额 | 119,992,201.22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85.61元/股~120.00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6 年8 月 4 日,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9.71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68)。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 年 8月 7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0,92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8月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二)2026 年11月3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计划实施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16,63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0.00 元/股,最低价为 85.6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2,201.2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董事会秘书杨彪合计归属股份 20,972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0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6-091)。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0,099,897 | 39.30 | 53,247,971 | 26.07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3,706,995 | 60.70 | 150,979,294 | 73.93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509,549 | 0.25 | 1,216,634 | 0.60 |
| 股份总数 | 203,806,892 | 100.00 | 204,227,265 | 100.00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合计回购股份1,216,634 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在公司披露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披露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出售完毕,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上述已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且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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