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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1 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11 月 3 日 14:00 通过现场结合线上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刘雅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9,844,897.12 元,母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46,931,108.32 元。

截至 2026 年 9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84,465,149.02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54,100,241.42 元。按照利润分配应以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6 年9月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84,465,149.0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本着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6 年前三季度进行利润分配,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 717,479,189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4,349,583.78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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