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30元/股(含)调整为4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3月31日起生效。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8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1、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11 月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861,2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879%,成交总金额为199,943,395.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2、前次回购实施结果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 元/股(含)。
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76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5778%,成交总金额为 100,091,78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3、本次和前次累计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11 月3日,公司本次和前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621,8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成交总金额为300,035,181.50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相关既定方案及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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