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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青政〔2026〕75号

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青海加快建设高原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强省的攻坚期,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围绕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全链条保护、高效益运用、高品质服务、高水平保障,加速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着力打造高原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强省,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全省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日趋完善,知识产权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全链条保护水平不断提升,转化运用效能大幅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国内国际合作深入推进,高原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强省基本建成。

展望2035年,知识产权激励创新、支撑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赋能产业“四地”的战略作用充分彰显,高原绿色生态知识产权发展模式形成示范,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生态底色更加鲜明、产业根基更加坚实、特色品牌更加响亮、民生红利更加可及的高原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巩固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知识产权布局优势

(一) 优化支持创造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配套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科技、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协调,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推动与全省发展战略精准对接、深度融合。强化特色领域制度供给,健全完善《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配套制度,研究制定盐湖化工、中医药与高原生物医药、民族传统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综合性政策措施。围绕低空经济、新型储能、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建立高价值知识产权前瞻布局指引。指导高校、科研机构和财政资助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细化落实以专利产业化前景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引导专利工作从“数量积累”向“质量提升”转型。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开展瓦里关全球大气本底站、冷湖天文观测研究基地等高原特色科研与生态观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优化激励导向与地方引导,在省专利奖评选中突出转化运用导向,支持市(州)因地制宜制定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质量的引导性政策,以知识产权赋能产业“四地”建设。

(二) 以高价值专利赋能优势产业集群

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构建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机制。推动有色冶金、轻工、制造业等传统产业在技术改造和数智化转型过程中布局高价值专利,挖掘培育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攻关中的原创性、基础性专利。围绕盐湖化工、清洁能源、绿色算电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新能源、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和未来产业,培育挖掘高价值专利及专利组合。聚焦新材料制造、医药医疗、环保等专利密集型产业,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健全增加值核算机制。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建立高原特色产业专利导航数据库,筛选培育高价值专利,推动导航成果嵌入产业规划、关键技术攻关等决策全过程。依托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高原集成服务体系成果,推动高海拔、强紫外线、极寒(3H)高原认证与知识产权、标准、品牌的联动转化,构建以质量技术为支撑、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高原质量知识产权融合模式。

(三) 以地理标志、高原种业助力农畜产业发展

深化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和深度挖掘,完善动态管理和梯度培育机制,统筹推进地理标志扩容提质;探索丰富地理标志产业化价值实现路径,提高地理标志产品市场附加值;依托地理标志全产业链培育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乡村经营主体,以特色产业助力农牧民增收致富。深入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立地理标志保护白名单,完善地理标志地方标准体系,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巩固提升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成效。纵深推进高原种业振兴行动,推进牦牛提纯复壮、藏羊本品种选育,加快青稞、油菜、马铃薯等突破性品种选育推广,大力培育植物新品种。支持枸杞、沙棘等经济林树种良种选育与栽培技术推广,推动特色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与产业化应用。推动青海特色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与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机制,提升“净土青海·高原臻品”品牌公信力。

(四) 以商标、著作权激活特色文化价值

综合运用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制度,释放青海特色文化价值。研究制定高原康养、生态研学、自然教育等文旅相关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推动“生态+文化+旅游”与知识产权融合创新。深挖河湟文化、昆仑文化等青海历史文化资源,依托喇家遗址、尕日塘秦刻石、瞿昙寺、柳湾彩陶博物馆等核心文化遗存,推动传统文化元素商标布局、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版权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建立非遗传承人知识产权培训机制,帮助传承人运用知识产权工具实现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双赢。聚焦生态文旅、民族手工艺等领域,推动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形成品牌聚合效应。综合运用出版印刷发行、广播影视、演艺文博、创意设计等创作载体,培育一批导向正确、内涵深厚、原创性强、具备产业转化潜力的作品。推进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提升版权保护、运用和服务水平。支持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新业态版权创造与保护。

三、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营造协同高效、公平公正的创新环境

(五) 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推动构建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全面落实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惩处严重侵权行为。完善裁判规则,促进统一裁判尺度。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知识产权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知识产权领域经济纠纷。通过推进认罪认罚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工作机制改革,提高侵权代价,降低维权成本。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应用。发挥知识产权巡回审判作用,实现知识产权纠纷就近受理、就地化解。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挂牌督办重点侵权案件。践行警企联络服务机制,引导企业完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定期发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六)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聚焦重点产品、领域、市场和环节,持续开展“剑网”“守护知识产权”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使用带有欺骗性的商标、假冒或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完善全省知识产权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严格执行统一协调的执法标准、证据规则和案例指导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机制。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落实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案指南、版权纠纷调解办案指南,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加强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强化基层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省、市(州)、县(区)三级执法联动响应闭环机制。

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加强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正版化工作。推进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建设,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活动。加强展会、电商平台、商超、药店等流通领域知识产权监管,建立快速响应处理机制,强化网络直播等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持续加强对进出口侵权货物的监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与高原生物医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七) 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落实工作信息和案件线索互通机制。落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规范线索移送、证据互认、信息共享。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行“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推动落实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深化在线诉调对接。支持仲裁、公证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在重点产业园区、文旅景区、民族地区布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化跨区域保护协作,积极参与西北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前置防范涉企知识产权纠纷。引导行业协会建立自律公约,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八) 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

依托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青海工作平台,围绕盐湖锂电、光伏组件、藏毯、唐卡等重点出口产业及跨境电商等风险高发领域,提供海外专利预警、商标抢注维权等服务。强化涉外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响应处置,建设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库。加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商会、行业协会、跨境电商平台搭建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强涉外经济合作法律服务团和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律师服务团。鼓励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引进、开发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海外被侵权损失保险、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等产品。加强海外重点展会维权指导。定期组织企业出海知识产权合规培训,深化地方层面跨境保护交流合作。

四、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赋能青海特色、高原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九) 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加快推进盐湖、电力等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功能升级,围绕清洁能源、绿色算电、高原康养等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建设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形成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建设,提供专利评估、交易撮合、许可谈判等专业化服务。统筹推进各类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优化区域创新环境。推动“产学研”需求对接,聚焦盐湖化工、绿色算电、中医药等重点产业,深化专利导航成果应用,为产业规划、技术攻关、招商引资提供决策支撑。健全知识产权跨境交易服务体系,拓展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规模,知识产权服务进出口贸易对全省对外开放贡献度显著提升。

(十) 拓展知识产权金融供给

持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依托“青信融”平台科技金融板块,扩大知识产权特色金融产品覆盖面,畅通线上线下对接渠道,深化政银企合作,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放金额合理增长,有效拓宽惠企覆盖面。金融服务重点向盐湖科技企业、新能源新材料研发型企业、中医药中小微企业倾斜,拓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著作权全品类质押,助力企业将知识产权价值转化为市场竞争力。优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无纸化办理服务流程,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企效率。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价值内部评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保险等金融产品。探索盐湖、清洁能源领域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

(十一) 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能

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各方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明晰权益归属和分配规则。进一步健全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完善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建立高校、科研机构专利开放许可清单,促进专利资源共享。推广“先用后付”等灵活转化模式,降低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门槛。强化专利技术市场化流转,持续提升涉专利技术合同成交规模与质量。在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中试行专利声明制度,加大科研项目授权专利推广转化力度。借助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中国商标年会等国内外平台,持续带领企业参展拓市、出青出海,提升“大美青海·生态品牌”市场影响力。

五、优化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构建服务创新生态、促进社会共治的综合治理网络

(十二)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数字化升级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以数字化改革打通知识产权监管、服务、产业赋能全链条。依托青海省政务服务平台,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推出便民服务、业务办理、信息公开、数据共享等多类应用场景,实现多领域数据融合运用。搭建青海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体化数字平台,健全省、市(州)、县(区)线上协同工作机制,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三级“一网通办”,为特色产业创新研判、侵权风险动态监测、市场主体普惠办事提供数字化支撑。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知识产权数据开发利用和信息服务。

(十三) 推进知识产权普惠服务网点提质扩面

全面升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优化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推动建设“1个省级综合平台+8个市(州)网点布局+产业园区工作站+县域服务网点”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向产业、重点县域、园区、基层延伸,实现县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全覆盖。拓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窗通办”服务事项和业务范围。建立线上平台与线下网点联动处置机制,延伸普惠服务直达农牧业经营主体、中小微企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入园惠企、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市州行活动,引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精准对接、有效匹配产业创新发展需求。

(十四) 强化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培育扶持

出台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扶持政策,集聚优质知识产权代理、维权、评估、运营服务资源,常态化开展供需精准对接。加强知识产权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建立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推动服务资源下沉县域牧区,填补青南地区服务短板。持续壮大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供给规模,提升本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培育引进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增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盐湖锂电、特色轻工等出口型产业涉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和法律服务能力。

(十五)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常态监管

推进全省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公示、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知识产权代理行为,完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低价无序竞争治理和行业自律,严格落实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制,推动形成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聚焦知识产权高水平保障,建立开放协同、成效共享的交流合作新格局

(十六) 深化知识产权协同治理

探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治理、社会共治、市场自治“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合作,共建高原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强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标准制修订。加强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新兴领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为牵引,带动省域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提升。

(十七) 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加快培养懂技术、懂法律、懂管理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依托青海知识产权学院,构建“课堂—实验室—产业”全链条教学体系,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授予点,高质量建设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持续做好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西宁考点)工作,壮大代理师队伍。支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畅通省内职称评审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分级分类知识产权培训。完善省级知识产权专家智库,聚焦盐湖化工、绿色农牧、中医药等重点产业,充实行业技术及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专家,扩充全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存量。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加大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力度。

(十八) 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国民教育和普法教育内容。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支持开展以知识产权为主题的各类文化作品创作和文化活动,普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知识。鼓励各市(州)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和文化底蕴,挖掘高原特色知识产权实践成果。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媒体、融媒体传播矩阵,建强青海知识产权公众号,讲好高原知识产权故事,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十九) 加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深化兰西城市群、西北五省、沿黄河九省等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青藏高原知识产权协同治理。发挥对口援青“一地一策”帮扶效能。健全海外专利、境外商标培育扶持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品认证、境外商标注册、海外专利申请。在地方层面积极拓展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流交往,推动青海特色品牌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西宁市加快建设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绿色城市加速项目(WIPO GREEN)试点,引导企业加入WIPO GREEN全球合作伙伴网络。面向海外举办青海特色知识产权宣传推介活动。鼓励引入国际知识产权实务培训项目,积极利用WIPO知识产权学院培训资源与课程体系,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

七、加强组织实施

坚持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统筹作用,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工作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强政策、经费和资源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动态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加强指标统计分析,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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