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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图1

股票简称:内蒙新华

股票代码:603230

2026 年 11 月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资料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须知....2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6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7

议案三: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8

议案四: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9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 年11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如意大厦11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28 号)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11 月13 日至2026 年1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3、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出具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所”),具体负责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经过认真客观的审计工作,立信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认为立信会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立信会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

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选举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见公司 2026 年10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以上额度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13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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