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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6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选举李曰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

李曰鹏先生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李曰鹏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曰鹏先生,中国国籍,男,1983 年6月出生,高级农艺师,于2005 年在莱阳农学院取得农学学士学位,并于 2008 年取得青岛农业大学农学硕士学位。2008 年 7 月加入公司,先后在战略发展部、办公室担任不同职务,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23 年9 月至2025 年9月任公司监事。2025 年9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目前,李曰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曰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李曰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曰鹏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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