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本期焦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加快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标志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制度由顶层设计进入系统落地阶段。《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制定实施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400项左右,建设国家级零碳工厂和零碳算力设施500个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和能耗分别比2025年降低17%以上、下降10%以上,并部署重点行业、企业与园区、产品碳足迹、综合管理能力四方面15项任务,将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和产品碳足迹纳入可核算、可评价、可考核的制度框架,推动碳排放治理由专项行动向长效管理转变。
国内看点:绿色发展纳入新质生产力顶层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统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绿色政策工具和能源革命。证监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报告电子化规范,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港交所自愿性绿色股权标识制度,提升企业绿色业务能见度;国家能源局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三部门推动内河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及船岸协同发展。
海外看点:减排承诺仍显不足,低碳转型支持加码。全球现有减排承诺与温控要求仍有明显差距,即使充分落实国家自主贡献并延续类似力度的行动,本世纪升温仍可能达到约2.6℃。规则方面,ISSB细化自然风险披露指引,欧美调整碳市场、甲烷监管及投资者持股披露安排,并继续约束失实环境宣传。资金支持方面,欧洲投资银行扩大适应融资,韩国与欧盟加大工业改造和清洁技术制造支持;亚马逊、微软和谷歌通过前期开发、长期购电及虚拟电厂合作,支持清洁电源建设与电网调节。
数据洞察:绿色金融表现分化,清洁技术出口走强。绿色金融表现分化,清洁技术出口走强。可持续金融方面,绿色贷款余额增长放缓,ESG债券发行规模同比增长17.2%,ESG基金新发份额下降66.1%,理财新发数量增加。碳市场,中欧碳价延续回升,国内成交量逐月增加,欧盟成交量较年初高位回落。绿色经济方面,9月风光发电量占比达23.4%;绿证交易活跃,不同电量年份价格分化;清洁技术出口额同比增长62.4%,主要由电池和电动汽车支撑。
智库观点:自然危机与能源缺口倒逼系统重构。WWF发布《2026地球生命力报告》,全球受监测的野生动物种群平均规模下降了73%。UNEP发布《2026年排放差距报告:尚可挽回,全球气温突破1.5°C不可避免,但当下的决策可以决定“超调”是暂时还是长期。IRENA发布《2026年世界能源转型展望》报告主张,加快以可再生能源为动力的电气化进程必须成为优先事项。
要事前瞻:多边气候议程与绿色转型峰会密集开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一次缔约方大会、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多项国内外重磅会议即将召开。
风险提示:1.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的风险;2.政策落实不及预期的风险;3.国际形势不确定性风险。
正文
一、本期焦点:碳排放双控进入系统落地阶段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加快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总体目标,到2030年,制定实施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400项左右,建设国家级零碳工厂和零碳算力设施500个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5年下降10%以上。《实施方案》同时部署重点行业、企业与园区、产品碳足迹、综合管理能力等四方面15项任务。
《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制度由顶层设计进入系统落地阶段。《实施方案》是“十五五”时期碳排放双控制度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进一步部署,将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和产品碳足迹转化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具体任务(图1)。同时,《实施方案》与《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2]形成配合,后者提供产业、技术和装备路径规划,前者提供碳核算、碳约束和评价考核机制。我们认为,《实施方案》的重要性不仅在于推动“十五五”时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降碳,更在于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碳排放纳入一套可核算、可评价、可考核的制度框架,为碳达峰后的总量管理奠定制度和数据基础,也意味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碳排放治理由专项行动向长效管理转变。
在地方碳考核上,工业降碳由目标引导转向年度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按国家层面目标,确定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和碳排放降低等指标的五年目标和分年度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各省(区、市)年度进展情况进行评价;指标不达标的省(区、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剖析本地区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这一安排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能耗与碳目标纳入持续跟踪和评价机制,强化地方工信部门的责任落实。
在行业碳管控上,由指标约束转向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在行业层面,《实施方案》聚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并将光伏、算力设施等能耗增长较快的新兴领域纳入监管,表明“绿色产业”并不天然豁免碳约束。《实施方案》将“提升重点行业碳排放管理服务水平”作为首要任务,以节能监察强化刚性约束,以诊断服务提升改造能力,以先进技术装备推广提供降碳支撑,以标准升级和“领跑者”机制引导行业对标,形成监察、诊断、技术、标准协同发力的行业治理模式和完整服务体系。
在企业碳管理上,推动企业、园区和供应链协同降碳。《实施方案》围绕工业企业和园区,提出加快工业园区和国家高新区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建设零碳工厂和零碳算力设施,以及探索建设低碳零碳供应链,通过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工业绿色微电网、电能替代及绿色氢氨醇应用等方式优化用能结构,同时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提升能耗和碳排放的预测预警、实现精细化管理及智能优化管控等。我们认为,工业企业碳管理的边界正由内部节能降碳扩展至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上下游供应链协同减排,“零碳”也不再只是工厂或园区的单点认证,而是能源结构优化、生产工艺革新、交通物流减碳、碳管理服务培育的系统性工程。
在项目碳评价上,碳排放的管理前移至投资和选址阶段。《实施方案》要求衔接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碳排放置换规定,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重点考察项目是否符合节能降碳相关政策及标准、能耗和碳排放核算分析是否准确以及对地区节能降碳目标完成影响等内容。同时,《实施方案》要求引导新建项目优先向零碳园区集聚,加快形成“以绿制绿”产业集群。我们认为,项目碳评价与零碳园区建设相结合,体现了增量项目源头管控与产业空间布局优化的政策协同,地方的碳排放目标、绿电保障和园区承载能力将成为影响项目落地的重要因素。
在产品碳足迹上,推动标准体系完善和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围绕强化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供给、建立工业产品碳足迹数据库、丰富工业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三个方面,强调加快制定基础原材料和有迫切外贸需求的工业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标准、支持建设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数据库、推动碳足迹评价与低碳产品采购应用。根据《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2026)》,截至2025年底,我国已发布15项产品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超过200项相关团体标准;截至2026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累计发布三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采信111项团体标准;首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目录覆盖17种产品;91家中央企业已将绿色低碳产品纳入采购标准。我们认为,《实施方案》旨在依托现有标准体系和实践成果,推动产品碳足迹管理由试点探索走向规模化应用,实现碳足迹可核算、可验证、可采信、可应用。
碳排放双控制度对产业发展的影响首先体现为碳约束向地方产业决策和项目投资传导。地方碳考核将影响产业准入、项目布局和改造资源配置,项目碳评价则使绿电保障及园区承载能力成为项目落地的重要条件。短期看,工业生产中的低效用能设备和工艺将面临更大改造压力;中长期看,具备低碳工艺、存量置换能力和优质园区资源的高碳行业及算力基础设施的龙头企业有望获得相对优势,行业内部竞争力分化可能加快。
随着碳排放双控制度加快落地,节能改造、能源转型和碳管理服务领域有望迎来结构性机会。一是利好工业节能改造,高效电机、工业热泵、节能制冷设备及电气化改造需求有望提升,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更有优势。二是利好绿色能源与数字化能碳管理,零碳工厂、园区和算力设施建设将带动绿电直连、微电网、储能及智能控制需求。三是利好碳核查、监测、管理、认证等服务提供商。随着碳足迹由核算走向规模化应用,叠加国际贸易碳合规趋严,企业竞争将更加依赖可追溯的产业链碳数据和持续降碳能力。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钢铁等外贸型产品率先面临供应链准入收紧和合规成本上升,带动碳管理需求进一步提升,具备国际规则衔接和全链条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值得关注。
二、国内看点:绿色发展纳入新质生产力顶层部署
(一)绿色发展纳入新质生产力顶层部署,低碳转型与绿色产业迎结构性机遇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3](以下简称《意见》),开篇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文件,标志这一重大理论判断转化为顶层制度安排。其中在着力推进发展方式创新篇章中提出要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优化绿色发展政策工具箱和积极推进能源革命,并为要建成什么样的绿色经济、用哪些政策和市场机制转型、如何推进能源革命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方向与安排。
绿色发展的定位发生深刻转变。《意见》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高度对绿色发展作出系统安排,将“发展方式创新”板块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并列,并以三条内容集中部署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绿色政策工具和能源革命。绿色发展由相对独立的政策领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策回应了三个重要问题:
1. 要建成什么样的绿色经济?《意见》以“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加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提升绿色消费水平”为抓手,明确“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产品供给”,回答了要构建什么样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即通过“制造-服务-能源”绿色支柱产业协同,突出以消费带动绿色产品供给。以及明确了要如何建设,包括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加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和园区,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等。
2. 用哪些政策和机制推动转型?《意见》以“优化绿色发展政策工具箱”为统领,明确运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等政策组合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我们认为,第一,碳约束由排放端向产品和供应链延伸,形成完整闭环。《意见》将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与碳排放统计核算、标准计量、产品碳标识认证和产品碳足迹管理等基础制度统筹部署,政策链条向企业和产品层面延伸。第二,全国碳市场碳定价主体功能进一步强化。《意见》围绕碳定价机制、市场覆盖范围和配额分配机制作出部署,将全国碳市场进一步置于绿色发展政策工具体系的重要位置。第三,财政激励向需求端、价格端和生产端协同发力。《意见》明确政府绿色采购、绿色税制和绿色生态导向农业补贴等财政政策工具,分别从公共需求、环境成本内部化和生产者激励三个方面强化绿色导向。
3. 从哪些方面推动能源革命?《意见》以“积极推进能源革命”为统领,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回答了从哪些方面推动能源革命、夯实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底层根基的问题。即:通过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四个维度进行系统革命。同时明确了能源革命的推进路径,包括有序发展先进核裂变能,构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组织重大应用场景示范和推广,加速全社会生产生活用能绿色化进程,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等。
绿色发展已由单一环保约束上升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升级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意见》一方面通过绿色消费、政府绿色采购和认证标识体系建设等举措扩大绿色产品需求,另一方面通过碳排放双控、碳市场扩容和产品碳足迹管理等方式强化供给端约束,有望同时打开绿色产业的增量市场和传统产业的低碳改造市场。建议沿三条主线布局投资:一是绿色制造与消费,关注节能环保装备、资源循环利用、传统产业节能改造,以及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等需求扩容方向;二是能源体系升级,关注先进核电技术及国产化装备制造,同时随着新能源发展重心由“保装机”转向“保消纳”,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和电网灵活性资源的配置价值有望提升,零碳工厂和园区则将成为相关需求集中释放的重要场景;三是绿色服务,碳约束向产品和供应链延伸将带动碳核算、核查认证、ESG数据、碳资产管理等碳服务需求。标的选择上,建议优先关注具备核心技术或全产业链服务能力、现金流稳定、具备规模化项目落地能力的龙头企业。
(二)证监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电子化规范,夯实可持续信息数据基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实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电子化规范》(JR/T 0356—2026)[4](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并非扩大强制披露主体范围或新增强制披露议题,而是为既有披露规则建立统一的数据表达和报送基础,使其能够被计算机识别、校验、提取和利用,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与沪深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及《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形成互补。
规范的核心是将可持续发展报告信息转化为统一、机器可读的数据。它以公告编码识别报告,按基本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建立四类分类标准,并通过包含298项可持续发展报告元素的清单,将披露内容细化为可采集、可校验的数据字段,最终形成与可视化报告相对应的多个实例文档(图2)。这些元素既包括排放量、能耗和投入金额等结果指标,也涵盖报告范围、治理机制、核算方法和合并范围等过程信息,从而在数据内容与报告形式分离的同时,为信息追溯、比较和监管分析奠定基础。
规范实施后,企业仍需合理确定披露范围,正确处理技术校验与实质责任的关系。附录A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元素清单》对照《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和《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关于强制披露与可选披露的要求,将298项元素分为核心和鼓励两类。企业应结合自身披露义务、议题重要性和事项适用性确定填报范围。与此同时,技术规则只能提高数据类型、计量单位和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形式校验效率,既不能证明数据真实,也不能消除核算边界和核算方法差异造成的不可比性。因此,企业仍须加强业务复核、实质审查和数据安全管理,不能以技术合规替代披露责任。
规范的实施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常态化、体系化的可持续发展数据治理机制。上市公司需要将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嵌入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建立披露规则、内容与298项元素之间的映射关系,形成统一的数据字典,明确各项数据的业务定义、统计边界、计量单位、来源系统、责任部门、复核人员等,并完整留存原始记录、计算公式、估算假设及版本变更信息。同时,上市公司还需加强可视化报告、实例文档、年度报告和前期披露之间的一致性校验,确保技术文件准确反映业务实质,防止形式合规与内容失真并存等“漂绿”事件发生。
对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而言,结构化数据有助于降低信息批量采集与处理成本,为同业比较、风险研判等分析提供支撑。对ESG评级及数据服务机构而言,统一数据元素则有助于减少人工提取误差、增强数据可追溯性。
(三)香港交易所推出绿色股权标识制度,促进企业绿色业务能见度提升
香港交易所正式推出自愿性绿色股权标识制度(HKEX Green Equity)[5],通过量化运营合规要求、财务指标及独立第三方评核,识别绿色业务活动和投资占比较高的上市及拟上市企业。该制度由香港绿色标的计划有限公司(HKGDL)授予标识,企业须聘请认可评核机构进行独立评估。标识有效期至评估报告日期后一年,续期时须重新进行全面评核。需注意的是,该制度独立于IPO审批,也不替代上市规则下既有ESG披露要求,更不构成港交所对企业或其证券的投资建议、推荐或背书。
企业在运营中遵循ESG合规的基础要求是进入认证流程的第一道门槛。企业须遵守适用的环境法规,不存在未决的重大环境执法行动或未整改违规,并披露重大环境争议。同时须遵守社会、劳工、就业及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且无重大违规。董事会或适当的董事会委员会还须对可持续发展战略及其实施进行监督。因此,绿色收入较高并不必然意味着企业能够取得标识,重大环境处罚、劳工合规问题或董事会监督缺位仍可能构成障碍。
在满足ESG合规要求的基础上,财务方面需要同时满足四项要求:1)绿色活动收入占年度总收入不低于50%;2)投向绿色活动的投资(资本开支与营运开支之和)占年度总投资不低于50%;3)化石燃料活动收入占年度总收入低于5%;4)投向化石燃料活动的投资占年度总投资低于5%。这意味着企业不仅需要已经形成较大规模的绿色收入,还要证明资本及运营投入持续流向绿色业务,同时限制存量化石燃料业务和新增化石燃料投资。制度并未设置外部ESG评级门槛,因此,ESG评级较高但绿色收入或投资不足的企业,仍可能无法取得该标识。
在绿色活动认定方面,制度采用分层目录适用顺序。企业必须首先适用《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在港版目录不涉及相关领域的情况下才可以对照中国最新版《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即《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或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进行认定。若在中国或欧盟的目录范围中,但不符合相关要求,则企业无法获得绿色股权认证;若企业活动不在这两个目录的范围内,可以进一步采用其他获认可的国际分类目录进行绿色活动认定(图3)。不同业务活动可适用不同层级,但评核报告须逐项列明所采用的目录、层级及对齐依据。当前香港交易所并未明确其他国际目录的涵盖内容,需进一步跟踪观察评核机构在实践中采用目录的情况。此外,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均可申请,拟上市企业可取得临时标识,但临时标识不能被解读为上市申请进展或获批的暗示。
从国际经验看,伦敦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推出的绿色经济标识(Green Economy Mark),为观察绿色股权标识对企业融资和投资者关系的影响提供了重要参考。伦敦证券交易所2024年报告The Green Economy Mark: Five Years of Green Growth指出,自2019年起连续持有标识的企业,机构持仓市值由2019年的221亿英镑增至2024年的331亿英镑。部分企业及投行案例也表明,标识有助于拓展投资者沟通、改善IPO认购需求等。不过,持仓市值并不等同于净资金流入,上述变化也可能受到绿色行业景气度、企业基本面及样本变动等因素影响,尚不足以证明标识独立带来新增资金或降低资本成本。总体而言,伦交所的经验表明,绿色股权标识的主要激励在于提高企业绿色业务可见度、降低投资者识别和尽调成本、扩大绿色及国际投资者覆盖,并增强融资沟通与披露可信度,其对估值、流动性和融资成本的实际影响仍有待持续验证。
对港股上市及拟上市企业而言,短期内将提高绿色业务的可见度,对绿色业务占比高的企业有积极作用。该认证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把分散在不同分部、地区和项目中的绿色收入与投资,转化为投资者容易识别的信号,降低绿色主题投资者筛选标的和开展尽调的信息成本。对于绿色属性不易从传统行业分类中识别的企业,这一作用或比已被市场熟知的纯绿色企业更为明显。对内地企业尤其是出海新能源企业而言,这一制度还具有跨境沟通价值。光伏、风电、储能、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等出海企业,可以利用该认证向国际投资者说明集团全球业务的绿色属性,形成境外融资和国际合作之间相对一致的信息基础。但同时,认证要求企业统一核算境内外收入、资本开支和经营开支,验证不同地区活动的目录适用性及当地的ESG合规,需要建立可核查的财务和ESG数据体系。
这一制度是中国香港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补充。首先,它补充了绿色债券、碳市场和ESG披露之外的绿色股权识别基础设施,使中国香港可持续金融体系由产品和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延伸至企业整体业务属性。其次,绿色活动认定机制有望推动中国香港目录在资本市场中的实际应用,并形成内地、中国香港与国际绿色标准之间的转换和验证服务。最后,中国香港可以将中国内地新能源和绿色产业供给,与国际长期资本及专业服务连接起来,形成区别于伦交所的发行人资源和区域定位。
后续仍需进一步观察绿色股权认证制度成效。一是跟踪首批绿色股权标识企业数量、行业与地区分布。二是关注评核质量、目录实际覆盖面以及高碳转型需求下是否参照纳斯达克北欧市场等交易所制度增设过渡类别。三是跟踪绿色股权标识的市场落地情况,如投资者、指数机构是否将绿色股权标识纳入投资决策考量、开发相关产品等。
(四)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政策落地,协同破解消纳与转型难题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6](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十五五”末,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场景模式成熟应用,融合项目相较改造建设前的年度碳排放水平显著降低。《实施意见》提出“近区公用煤电协同送出”、“热电联产清洁供热”、“海上风电协同送出”、“自备煤电打捆利用”、“煤电厂用能绿色替代”等五类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场景,明确调节能力改造、接网方式、线路方案、独立计量、涉网性能、技术创新和标准体系七方面技术要求,并从开发模式、市场交易机制、资金支持、地方实施细则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
《实施意见》以煤电调节能力提升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实现路径。随着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部分地区新能源出力与负荷需求、电网送出及系统调节能力不匹配,电量消纳压力有所加大。《实施意见》的核心在于通过煤电深度调峰、储能储热和送出系统改造,释放存量煤电及配套设施的消纳潜力,推动新能源替代部分燃煤电量和热量。五类场景针对新能源消纳、供热期调峰、海上风电送出及绿色用能等具体问题,体现出由通用性原则向场景化落地的政策思路。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并未给出统一的新能源配置比例,而是要求新能源规模与煤电改造新增的调节能力匹配,项目评价重点也将由并网装机规模转向实际消纳增量和利用水平。
《实施意见》坚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与降碳并重,提出新的煤电转型路径。《实施意见》以不降低煤电支撑调节能力为前提,要求新能源规模与煤电改造新增的调节能力匹配,避免以削弱顶峰保供能力换取装机增长。同时,《实施意见》提出到“十五五”末,融合项目年度碳排放较改造建设前显著降低;对“近区公用煤电协同送出”、“海上风电协同送出”和“自备煤电打捆利用”三类场景,鼓励年度碳排放降低5%以上、力争降低10%以上。我们认为,政策评价重点正由单机煤耗和新能源装机规模转向系统整体降碳成效,有助于进一步推动煤电向系统调节性和兜底保障电源转型。
《实施意见》从项目开发、市场、资金和组织实施四个方面完善支持机制。在开发模式上,鼓励由同一主体统筹实施或组建联合体,有助于解决煤电改造成本与新能源收益分属不同主体的问题;在市场机制上,支持融合项目参与电力、碳市场交易,并提出完善参与绿证等市场的标准规范,为调节价值和环境价值兑现预留空间;运行考核上,融合项目新能源弃电不纳入新能源利用率统计与考核,为业态创新提供一定适应性;资金支持上,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央资金补助,并鼓励拓宽投融资渠道、盘活存量基础设施。
《实施意见》的落实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探索新的煤电商业模式。《实施意见》允许新能源按照条件接入煤电厂内储能储热设施、厂内配电装置或送出系统第一接入点,并在形成统一整体后共用线路送出,同时鼓励利用煤场、主厂房、厂前区及附属设施开发分布式新能源。我们认为,存量基础设施复用是本次政策更具经济意义的制度增量。对于具备区位、通道和供热资源优势的火电企业,既有配套资产有望由服务单一发电机组,逐步转变为支撑新能源接入、电热协同和综合能源运营的平台。《实施意见》同时提出融合项目参与绿证等市场的标准规范建设,在国家同步推动容量电价机制完善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的背景下,火电企业的收益来源也有望由主要依赖发电小时和电量电价,向容量电价、调节服务、环境价值等多元收益拓展。与此同时,融合项目也将给火电企业带来灵活性改造、设备损耗及发电小时下降等成本压力,已率先布局灵活性改造、具备优质存量送出通道和近区新能源资源的火电企业,有望凭借先发优势与资产协同能力受益。
《实施意见》的落实有望促进新能源电量消纳,并带动储能储热等调节资源需求。对新能源企业而言,依托煤电调节能力和存量送出设施,有望改善部分项目的接网及消纳条件,提高新能源电量利用水平,降低弃风弃光风险。对储能企业而言,融合项目落地有望增加储能系统配置需求;同时,《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储能储热、宽温域熔盐、超(特)高温热泵、电加热设备及协同运行平台等技术研发应用,相关需求有望由单一电化学储能配置向电、热、储多技术耦合及系统集成延伸,具备多元技术储备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企业或更具竞争优势。
(五)政策推动内河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船岸协同打开产业发展空间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7](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总体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和场景牵引,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有序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推动电动、甲醇动力船舶全场景应用、全链条支撑和高标准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电动运输船舶、甲醇动力船舶分别突破1000艘和100艘,综合形成零碳水路运输通道3000公里;到2030年,初步实现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行动方案》部署全场景应用、全链条支撑、高标准发展三方面共11项重点任务,提出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先行先试、强化组织实施三项保障措施。
分类拓展应用场景是推动新能源船舶走向规模化应用的关键。《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多场景分类应用,电动船舶重点服务300公里以内、3000载重吨以下的客货运场景应用,甲醇动力船舶重点服务长运距、大吨级货运场景。《中国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报告(2025)》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投运纯电池动力运输船舶623艘,其中客船587艘、货船36艘;已建成甲醇燃料动力运输船舶19艘。这表明我国电动货船和甲醇动力船舶仍处于应用拓展初期,亟需丰富应用场景、加快示范经验复制。
完善多层次补能体系是推动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支持零碳水路建设的重要基础。《行动方案》提出,电动船舶重点加强岸基充换电设施与电网、分布式能源协同建设,因地制宜布局“风光储充换”一体化设施;甲醇动力船舶重点推动加注设施与产供储销运网络衔接,依托港口、水上服务区和现有加注站点建设综合能源补给网络。同时,在重点航道和水网地区统筹设施布局,逐步形成“两横一纵两网”零碳水路运输通道,以此促进船舶、航线、港口与能源补给协同衔接,提升补能效率和跨区域运营保障能力。多层次补能体系的建设有助于扩大绿色电力、绿色甲醇等可持续能源在水路运输中的应用,提供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的基础设施,降低航运业对传统化石燃料的依赖,并以稳定的补能需求带动绿色燃料生产、储运和供应体系建设,推动水路运输降碳由船舶动力替代向能源供给与运输运营协同转型。
全链条协同与高标准监管为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安全化应用提供重要保障。《行动方案》在全链条保障上,统筹能源供给、商业模式、船舶制造和营运管理,支持船电分离、电池银行、融资租赁等模式,推进船型标准化和建造批量化;在高标准发展上,完善技术与检验标准,健全设计、建造、运营全周期安全监管,加强动力电池、甲醇发动机等关键技术攻关;在实施保障方面,强化资金、金融和用能政策支持,开展先行先试,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行动方案》将政策支持由船舶建造延伸至补能、运营和安全管理等全链条,有助于降低应用成本与规模化风险,形成船舶、能源、港口和运营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
政策目标与较低的市场基数将推动标准化船型、动力电池、甲醇发动机等需求增长,并带动充换电、甲醇加注及船电分离、融资租赁等业态发展。建议重点关注三类主体:1)具备技术认证和批量交付能力的船舶及装备企业,2)拥有稳定能源供给和较高设施利用率的补能运营方,3)掌握航线、能源、货物等资源并具备持续现金流创造能力的港航服务商。
三、海外看点:减排承诺不足,低碳转型支持加码
(一)全球自然风险披露与气候适应支持加快推进
10月,全球自然保护在履约审议与融资支持方面取得新进展。10月19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17)在亚美尼亚埃里温开幕,首次全面审议《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集体落实进展。10月27日,大会主席公布,大会相关自然保护资金承诺已超过18亿美元。具体融资安排中,荷兰政府10月26日宣布,拟在十年内向热带森林永久基金机制投入最高5亿美元。该机制计划利用基金投资净收益,向保护热带森林的国家支付补偿,通过卫星数据核查保护情况,参考标准约为每公顷每年4美元,部分收益直接支持原住民和当地社区,将森林保护成效与持续资金支付相联系。
自然相关披露指引进一步细化企业风险识别要求。10月22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自然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拟以实务公告形式,为企业应用IFRS S1披露自然相关风险与机遇提供具体指引,意见征集截至2027年2月19日。提案借鉴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NFD)的成果,关注企业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经营活动对自然的影响,以及这些因素如何影响企业发展前景,并强调与气候信息及财务报表的联系。适用IFRS S1的企业原本已须披露具有重要性的自然相关风险与机遇,此次提案主要细化披露方法,拟议实务公告本身不作为企业声明遵循ISSB准则的必要条件。
欧洲气候适应支持同时覆盖项目融资与风险规划。10月22日,欧洲投资银行集团发布《气候适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26—2030年)》,提出在此期间提供至少300亿欧元适应融资,规模为前五年的两倍,通过融资、担保和咨询支持,推动节水灌溉、水储存与再利用、韧性农业,以及湿地、森林和洪泛区修复等项目。风险管理方面,10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欧盟气候韧性框架,并提出配套法律提案,拟以2100年全球较工业化前升温达到3℃的路径作为气候风险评估的参考情景,将成员国相关规划义务整合为国家战略计划,明确不同政策领域和治理层级的风险管理责任主体,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前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制度依据。
适应融资扩大后,项目准备与资金拨付仍影响实施进度。10月27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发布《国家适应计划制定与实施进展报告》,截至10月20日,已有81个发展中国家提交国家适应计划,但项目方案编制、融资审批和资金拨付仍存在障碍,认可实施机构数量有限、处理周期较长等问题制约项目实施。从企业经营看,自然风险披露有助于识别水资源短缺、生态退化及洪水等因素对生产成本、原料供应和设施运行的影响;适应规划与融资则为节水、防灾和生态修复项目提供支持,但项目设计、风险评估及融资对接能力将影响相关需求的实际释放。
(二)全球减排承诺仍不足以支撑温控目标
全球排放有望达峰回落,现有减排力度仍低于温控要求。减排前景方面,10月27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发布《2026年国家自主贡献综合报告》,汇总154个缔约方提交的127份新国家自主贡献,覆盖2019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约71%。报告预计,落实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后,2035年全球排放将较2019年下降约6%;若各国获得所需资金和技术支持并全面落实承诺,降幅可扩大至约9%,并推动全球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在与温控要求的差距方面,10月21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2026年排放差距报告》,指出按照现行政策延续的情景,本世纪全球升温可能达到2.8℃;若各国国家自主贡献全部落实,并持续采取类似力度的行动,升温仍将达到约2.6℃。为尽可能降低升温超过1.5℃的幅度、缩短超标时间,并争取在2100年回到1.5℃或以下,全球2035年排放需较2025年下降45%,明显高于国家自主贡献充分落实情景下11%—15%的降幅。
缩小减排差距需要清洁能源扩张与存量排放削减同步推进。《2026年排放差距报告》指出,可再生能源扩张及部分气候政策已经产生减排效果,但能源系统、道路交通及甲烷等领域的绝对排放变化速度仍未达到所需水平,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能效和控制甲烷排放仍是重点方向。从产业传导看,清洁电源新增装机能否形成实际减排,取决于电网接入、系统调节能力及其对化石发电的替代程度;工业减排则涉及存量设备更新、能源替代和生产工艺调整,需要配套的技术方案与资本投入。对于开展海外业务的设备与服务企业,各国减排目标提供了需求方向,电力系统条件、行业政策和项目执行进度将影响订单形成的领域与节奏,电网、储能、节能改造及甲烷监测治理等配套环节也值得关注。
(三)欧美绿色监管调整实施安排与披露要求
10月,欧美在碳市场、甲烷排放和可持续信息披露等领域推出多项监管举措。欧盟在碳市场调节与排放监管方面增加实施弹性。碳市场方面,10月20日,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达成临时协议,拟保留配额注销机制,将市场稳定储备中的配额注销门槛由4亿份提高至7亿份,为未来可能出现的市场收紧保留更多调节空间,协议仍待正式通过。甲烷监管方面,10月14日,欧盟委员会提出推迟部分监管义务的方案;10月22日,欧洲议会通过修正案,主张将部分欧盟油气运营资产核证排放报告的提交期限延至2030年2月,将部分进口燃料的监测、报告与核查等效证明期限延至2031年5月,具体安排仍待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协商。
欧盟同步推进企业披露规则制定与环境声明整改。企业披露方面,10月26日,欧盟委员会咨询机构——可持续金融平台,就面向部分非欧盟企业的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草案提出建议,主张与适用于欧盟企业的准则保持较高一致性,保留支持欧盟可持续金融体系运行所需的分类目录相关信息,并对可持续影响采用一致的全球报告范围,草案意见征集截至10月31日。环境声明方面,10月22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可口可乐、雀巢和达能承诺修改塑料瓶回收宣传,明确“100%再生塑料”等表述是否包含瓶盖和标签,并调整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标签及线上宣传。
美国监管关注投资者联合推动企业转型时的持股披露责任。10月7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调查报告,审视“气候行动100+”部分成员参与埃克森美孚2021年董事选举的行为。当时,投资机构Engine No. 1通过提名新董事推动公司调整能源转型战略,并获得部分大型资管机构支持。SEC未采取执法行动,但强调,投资者通过联盟协调投票、共同影响特定公司控制权,可能触发联合持股披露义务;即使未形成联合持股安排,相关行为也可能影响机构适用简化持股申报的资格。
欧美监管调整可能减轻企业的部分转型压力,但绿色信息真实性仍受严格约束。一是企业短期减排压力有所缓和。欧盟增加碳市场储备配额、提出延后甲烷监管义务,为企业应对碳成本波动和落实合规要求提供了缓冲。二是投资者联合推动转型面临更多约束。美国对联合投票披露责任的强调,可能增加机构参与气候联合倡议的合规顾虑,减弱投资者共同推动企业转型的力度。政策执行节奏放缓与股东施压受限,均可能推后部分减排投入,影响相关设备和服务需求的释放。三是绿色宣传的真实性要求继续落实。欧盟对消费品牌回收宣传的整改持续推进,企业在部分领域获得调整时间,产品环境声明仍须具备事实依据,绿色宣传失实带来的整改成本和声誉风险依然存在。
(四)美国科技企业扩大清洁电力采购与电网调节投入
美国科技企业通过参与开发和长期购电支持清洁电源建设。10月19日,美国电力公司(AEP)与核能技术企业X-energy宣布签署联合开发协议,评估在印第安纳州一处退役煤电厂附近建设小型模块化核电项目的可行性,拟部署12台机组,总装机容量960兆瓦。亚马逊将提供部分前期开发资金,并计划在项目建成后通过长期合同购买电力,承担合同期内相应的设施及运营成本。10月28日,麦格理资产管理旗下Blueleaf Energy宣布,与微软就日本两个光伏项目签署长期购电协议,微软将作为项目的唯一购电方,相关项目计划于2027年中投运。亚马逊参与前期开发、微软提前确定购电安排,分别为项目提供开发资金和未来销售支持,有助于改善新增电源的投资条件。
电网调节能力也获得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10月22日,谷歌与分布式能源聚合商Voltus宣布扩大合作,计划在美国PJM电网区域建设规模达1吉瓦的虚拟电厂,较此前约定的100兆瓦扩大十倍。项目由谷歌出资,Voltus负责聚合家庭和企业的储能、智能温控及工业用电等可调节资源,在用电高峰期协调减少电力需求,参与用户可获得现金支付和电费节省。这类合作为分散的可调节资源提供了收入来源,也使科技企业保障自身用电的投入能够支持当地电网运行。
(五)韩国与欧盟加大产业低碳转型支持
10月,韩国与欧盟通过财政和金融工具支持工业改造与清洁技术应用。韩国方面,财政金融支持与产业培育配套推进。10月7日,韩国公布K—GX绿色转型战略,计划在2026—2035年提供约1000万亿韩元支持,包括200万亿韩元财政资源和超过790万亿韩元气候金融支持。产业转型重点涉及钢铁、石化、炼油、水泥及半导体与显示等高排放行业,通过低碳工艺改造和清洁燃料、原料替代推动减排。气候金融支持主要由五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韩国还计划对本土生产的光伏、风电和电池关键零部件及设备引入生产税收抵免。10月29日,韩国公布后续气候技术企业培育措施,提出利用公共试验平台开展技术验证,并结合研发、商业化支持和公共采购,帮助创新企业进入市场。
欧盟方面,欧盟委员会通过创新基金资助工业脱碳和清洁技术制造项目。10月19日,欧委会选出77个净零技术项目,拟利用欧盟碳市场收入提供34亿欧元资助。入选项目分布于欧洲经济区23个国家,工业脱碳项目涉及化工、钢铁、炼油、水泥及石灰等行业,支持方向包括低碳燃料、氢能和工业碳管理。其中,12个清洁技术制造项目拟获约8.95亿欧元资助,涉及热泵、光伏组件、电解槽、电动汽车电池和稀土永磁体制造。欧委会估计,全部77个项目在投运后的首个十年内有望避免约2.9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排放。
相关企业可从改造成本分担和本土制造扶持两方面获得支持。一是高排放企业可借助财政资助和政策性融资,分担采用新工艺的前期投入,开展设备更新与技术示范,为节能设备、低碳原料及工业碳管理服务供应商带来项目需求。二是本土设备与技术供应商可借助生产税收优惠和制造项目资助,建设产能、推动技术应用。中国相关企业参与当地低碳项目时,将同时面临工业改造带来的合作机会,以及当地供应商扩大生产和技术布局带来的竞争。
四、数据洞察:绿色金融表现分化,清洁技术出口走强
(一)全球可持续金融市场变化
从绿色信贷看,余额继续增长,但增速持续回落(图4)。2021年以来,我国绿色贷款余额持续上升,由2021年一季度的13.03万亿元增至2026年三季度的49.22万亿元,增长约2.8倍。与此同时,绿色贷款同比增速在2022年三季度达到41.4%的阶段性高点后总体放缓,2024年以后回落更为明显,2026年三季度降至13.0%,较上季度回落1.5个百分点。
从ESG债券看,2026年以来发行规模保持较快增长,绿色债券仍是绝对主力(图5)。2026年1—10月,各类ESG债券合计发行约1.28万亿元,较2025年同期增长17.2%;其中绿色债券发行10348.99亿元,同比增长15.9%,占同期ESG债券发行规模的80.8%。同期发行只数由2025年的896只增至1118只,同比增长24.8%,发行只数增幅高于发行规模增幅,单只债券平均发行规模有所下降。月度发行波动仍较明显,继7—9月连续保持较高发行水平后,10月发行规模由9月的1996.08亿元回落至879.30亿元,环比下降55.9%。
从ESG基金看,2026年以来新发份额与只数均同比下降(图6)。2026年1—10月,ESG基金合计发行579.46亿份,较2025年同期下降66.1%;新发基金149只,同比下降41.8%。结构上,ESG策略基金与社会责任主题基金分别发行190.94亿份和152.58亿份,占新发份额的33.0%和26.3%;环境保护与公司治理主题基金占比分别为20.2%和20.6%。月度发行波动较大,9月新发份额回升至89.90亿份后,10月降至8.21亿份,环比下降90.9%,新发只数由31只降至6只。
从ESG银行理财看,新发产品数量同比增加,纯ESG主题产品占比提升(图7)。2026年1—10月,ESG银行理财产品合计新发975只,同比增长5.2%。其中,纯ESG主题产品新发379只,同比增长33.5%,占比由上年同期的30.6%升至38.9%;社会责任主题产品新发538只,同比下降10.5%,仍占新发总量的55.2%;环境保护主题产品新发58只,占比为5.9%。10月新发产品100只,较9月增加1只,其中纯ESG主题、社会责任主题和环境保护主题产品分别为53只、45只和2只。
(二)中欧碳市场价格走势
从中国碳市场看,碳价整体回升,成交量自2月低点以来逐月增加(图8)。全国碳市场启动后,成交价由约50元/吨逐步上升,2024年一度突破100元/吨,随后有所回落。2026年以来碳价再度回升,8—10月月度成交均价均保持在95元/吨以上,10月为96.6元/吨,环比上涨1.4%。成交量仍具有较强的阶段性特征,历史上多次在年末集中增加。2026年7—10月,月度成交量由1726.02万吨增至5234.50万吨,其中10月环比增长69.2%,交易活跃度明显提升。
从欧盟碳市场看,碳价持续回升,成交量较年初高位明显回落(图9)。价格方面,2026年EUA期货价格呈先降后升走势,3月降至70.1欧元/吨后连续七个月上涨,10月达到86.6欧元/吨,环比上涨1.2%,较3月累计上涨23.5%,接近1月的88.0欧元/吨。成交量方面,2—3月月度成交量均超过11亿吨,4月起降至4—7亿吨区间波动。10月成交量为5.96亿吨,环比下降8.0%,约为3月的一半,价格回升过程中的成交量扩张相对有限。
(三)绿色经济观察
风光发电对电力供应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我国发电结构低碳转型稳步推进。截至2026年9月底,煤电仍是我国的主要电源,但发电量占比总体趋于下降;风电、太阳能发电合计占比已连续11个月保持20%以上,9月为23.4%,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图10)。煤电的主体地位正随着新能源发电增长而逐步调整,电源侧的新能源扩张正加快转化为发电量增长,我国电力系统低碳化正由装机结构优化进一步向发电结构优化传导。
中国风电、光伏新增装机领跑全球,电力结构低碳转型进一步加快。今年以来,全球风电、光伏装机持续增长,中国两类电源新增规模均居各单一国家首位,是全球新能源扩张的主要增量来源(图11、图12)。国内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稳步增长,截至9月底,风电、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容量为20.1亿千瓦,占比达48.7%,较年初提升1.4个百分点(图13)。2026年各月新增装机以太阳能发电与风电为绝对主力。2026年1-9月,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容量达1.1亿千瓦,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6066万千瓦(图14)。这表明新能源正加快成为电力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电力系统低碳化正由规模扩张向结构优化持续深化。
我国绿证市场交易保持活跃,不同电量年份的价格分化持续加深。绿证交易量在2025年12月达到峰值后有所回落,但整体来看,今年1—9月市场活跃度仍较2025年同期有所提升(图15)。2026年电量绿证价格自6月起回升,9月小幅下滑。从结构看,2024年、2025年电量绿证价格延续大幅下行,新证则表现出更强的价格韧性。这表明新增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获得更高的市场认可,出口碳合规、数据中心绿色用能等需求仍然为绿证市场提供重要支撑。
我国清洁技术出口保持高速增长,电池和电动汽车构成主要支撑。2026年1—9月,清洁技术月度出口额均实现同比正增长,多数月份增速超过30%;9月出口额升至约318.4亿美元,同比增长62.4%,出口规模与增速均创年内新高(图16)。从结构看,电池和电动汽车占据出口主体,电网设备、供热与制冷系统、光伏形成重要补充。我国清洁技术出口具有较强的增长韧性和产业协同优势,正成为全球清洁能源转型的重要供给力量。
五、智库观点:自然危机与能源缺口倒逼系统重构
1.世界自然基金会(WWF):Living Planet Report 2026
2026年10月,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发布《2026地球生命力报告》。该报告基于伦敦动物学会(Zoological Society of London, ZSL)开发的“生命星球指数”(Living Planet Index, LPI),统计了1970至2022年的52年中,5790种脊椎动物(哺乳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鱼类)的种群趋势。
报告显示,全球野生动物种群规模52年间急剧下降,淡水与陆地生态系统受损尤为严重。全球受监测的野生动物种群平均规模下降了73%,且下降趋势未出现明确逆转。分生态系统看,淡水生态系统降幅最大(-85%),陆地次之(-69%),海洋为(-59%)。栖息地丧失和退化是野生动物面临的最主要威胁,过度开发、气候变化、污染、入侵物种和疾病紧随其后。能源、食物和金融系统是自然丧失的三大底层驱动因素,若不改变这些系统的运行逻辑,单一保护行动难以扭转总体趋势。报告提出了“正向临界点”(positive tipping points)的概念,即当系统被推动跨越某一阈值进入更健康状态时,变化会自我强化、加速推进且成本递减。在可再生能源的快速转型、低碳或零碳出行方式的广泛普及、向健康且更具可持续性的饮食结构转变,或是有益于自然的耕作方式推广的过程中,都能观察到正向临界点动态的迹象。目前全球能源系统跨越了“正向临界点”,开始加速转型。而食物和金融领域的转型还处在更早期的“赋能期”,其中金融系统尚且存在1.3万亿美元的生物多样性资金缺口。
生物多样性议题正加速从环境边缘走向供应链合规核心,自然资本纳入环境、社会与治理(ESG)体系已成刚需。中国企业需将自然资本评估纳入ESG体系,尤其农业、食品、基建、能源和采掘等高度依赖自然资源的行业。10月22日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关于自然相关披露的实务公告征求意见稿,意味着自然相关财务披露正在从自愿走向全球基准。
2.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Emissions Gap Report 2026:The Point of Return
2026年10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布《2026年排放差距报告:尚可挽回》。报告通过对比各国现行政策、无条件和有条件国家自主贡献(NDCs)以及净零承诺下的排放路径,与《巴黎协定》温控目标所需路径之间的差异,量化“排放差距”。
报告显示,全球气温突破1.5°C不可避免,但当下的决策可以决定“超调”是暂时还是长期。UNEP首次正式将气候治理框架从“预防过冲”切换为“最低过冲管理”,即在承认1.5°C阈值已被突破的前提下,尽可能压低峰值、缩短超调持续时间,并建立可信路径让气温在本世纪末回落。报告评估的“最低1.5°C超调情景”显示:若自2025年起实施严格减缓行动,有66%的概率将升温峰值控制在1.7至1.8°C,并有约50%的概率到2100年回落至1.5°C或以下。但要实现这一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必须以2025年为基准,到2030年削减18%、2035年削减45%、2040年削减69%。
尽管现实与目标之间差距巨大,想要“挽回”也不无可能。目前即使三分之二左右的国家提交的新版国家自主贡献(NDCs)全部落地也远低于最低过冲路径的要求。这意味着2030年排放差距达5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2035年扩大至160亿吨。不过报告也指出一切“尚可挽回”。自《巴黎协定》签署以来,全球光伏与风电装机持续超出最乐观预测,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增速达到2015年预测值的三倍,光伏更是达到了七倍之多,电力部门气候政策平均实现9%的减排。如果全球立即开展更快速、更大幅度且持续的减排,大规模清除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巴黎协定》的目标仍有机会实现。
过冲管理时代将系统性抬升高碳资产的转型风险与低碳资产的政策溢价。当前的情况意味着后续政策力度必须显著加码,对钢铁、水泥、化工等高碳行业形成明确的产能出清与碳成本上升压力。最低1.5℃超量情景要求本世纪从大气中累计清除并永久封存约3200亿吨二氧化碳,这将推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负碳技术市场发展,但这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层面仍存在挑战,且土地、能源和水资源约束也将决定其可扩展性。投资者应优先配置具有真实减排能力(而非仅靠抵消)的资产,并对“延迟减排+依赖碳移除”的策略保持警惕。
3.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World Energy Transition Outlook 2026
2026年10月,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2026年世界能源转型展望》。该报告基于修订后的1.5°C情景对全球能源系统进行全口径建模,覆盖能源供应、终端用能、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和社会经济影响。
报告主张,至2035年前,加快以可再生能源为动力的电气化进程必须成为优先事项。转型实质是逐步淘汰化石能源系统,而非在既有结构中叠加新增装机。报告指出,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虽再创新高,但电网升级滞后、能源需求攀升、能效改善远低于所需,全球气温已超出1.5℃目标。为此,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需从5.2太瓦提高至2050年约38.2太瓦。与计划能源情景(PES)相比,脱碳能源情景(DES)和修订后的1.5℃情景要求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须在2035年达35%,并在2050年超过50%。报告同时提出了综合能源与市场规划、国家路线图、电网现代化、产业投资战略、社会环境政策与国际合作等七项十年优先行动。
对中国企业而言,竞争逻辑正从“装机量”转向“系统整合能力”。中国风光装机已突破20亿千瓦,仍需承担全球主要增量,但产业链竞争焦点不再是单纯规模,而是源网荷储一体化与高比例并网能力。此外,IRENA将社会许可与公正转型置于重要位置,提醒出海企业须将社区关系纳入风险管理体系,社会许可风险已成为与政策风险并列的核心变量。
六、要事前瞻:多边气候议程与绿色转型峰会密集开展
11月,全球ESG与可持续发展议程将进入多边气候治理与产业转型实践集中对接的关键阶段。国际层面,以COP31为代表的气候谈判与能源转型、可持续金融及区域合作会议密集举行,减缓与适应、气候资金、公正转型、清洁能源技术等议题将持续影响全球绿色规则与资本配置方向。国内层面,ESG政策与市场研讨同数字经济、高新技术、新能源储能及开放型经济合作相互交织,绿色低碳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融合趋势进一步强化。海内外重要会议将为观察气候政策走向、绿色技术商业化、ESG投资逻辑及产业竞争格局提供关键信号(表1)。
七、风险提示
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的风险;政策落实不及预期的风险;国际形势不确定性风险。
[1]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10/P020261021742407240853.pdf
[2]https://www.miit.gov.cn/jgsj/jns/gzdt/art/2026/art_04f9c0e057c24c44adef784419a0f2fd.html
[3]https://www.gov.cn/gongbao/2026/issue_13046/202610/content_7083675.html
[4]https://www.csrc.gov.cn/csrc/c101954/c7667691/content.shtml
[5]https://www.hkex.com.hk/Join-Our-Market/Sustainable-Finance/HKEX-Green-Equity?sc_lang=zh-HK
[6]https://www.nea.gov.cn/20261021/fbd5cb3be4584be88f63046ffb0155fc/c.html
[7]https://xxgk.mot.gov.cn/jigou/syj/202610/t20261012_4225720.html
如需获取报告全文,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谢谢!
本文摘自:中国银河证券2026年11月5日发布的研究报告
【CGS-NDI 绿色发展月报】碳排放双控进入落地期,全球绿色转型加速重构
分析师:马宗明 S0130524070001
研究助理:袁明嘉、张子彤
评级标准:
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月行业指数(或公司股价)相对市场表现,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北交所市场以北证50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 行业评级
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10%以上。
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10%之间。
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
公司评级 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20%以上。
谨慎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20%之间。
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5%之间。
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
法律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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