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已生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新材料”)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4.3 亿元以及全部诉讼费用。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阿克马公司(Arkema Inc.)对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诉讼前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披露的《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从审理法院获知,一审判决已生效。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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