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正海磁材: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26-05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7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庆凯、李志强、赵军涛、高波: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及时对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减,导致公司 2024 年半年报、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王庆凯、总经理李志强、时任副总经理赵军涛、时任财务总监高波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前期已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该更正调整未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各年度及各期财务报表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深刻吸取教训、全面总结复盘,积极整改,并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不断强化财务核算质量,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严防同类事项再次发生,保障公司持续规范稳健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6 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