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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披露日,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216,110 股,因此公司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4.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即:471,623,514 股×0.45 元/股=212,230,581.30 元。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12,230,581.30 元/475,839,624 股=0.4460128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460128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4.5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5 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4.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4.0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 0.9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45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6年5 月21 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5 月22 日;

本次利润分配无新增可流通股份。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665李明
201****077李新生
301****933李媛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3 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212,230,581.30 元/475,839,624 股)=0.4460128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460128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陶旭玮

咨询电话:0516-88984525

传 真:0516-8898452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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