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4月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9,252,060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 年5月20 日,公司召开了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其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 年6月10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00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95.32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已于 2021 年6 月28 日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有 17 名激励对象(拟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11.40 万份)因离职不满足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因此,公司实际向3,986 名激励对象授予4,783.92 万份股票期权。
3、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0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 59.68 元/股调整为 59.36 元/股;同意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2 年5月16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44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682.51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9.36元/股。公司已于2022 年6月24 日完成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有 3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满足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共计 2.67 万份股票期权,因此,公司实际向 1,01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79.84 万份股票期权。
4、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59.36 元/股调整为59.21 元/股;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3,426,488 份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合计319,500 份,共计 3,745,988 份;确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3,58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8,860,712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10,183,780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6,271,803 份股票期权;同意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违反职业道德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激励对象对应的1,666,440 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9,657,500 份;同意注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75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1,084,080 份股票期权。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9,719,550 份;同意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241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467,490 份股票期权。该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 年4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 9,252,060 份。该议案已经由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2026 年4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注销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2,970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773名激励对象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9,252,060 份。具体情况如下:
| 内容 | 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 | 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 |
| 注销种类 | 股票期权 | 股票期权 |
| 注销数量(份) | 7,769,940 | 1,482,120 |
| 股票期权总数(份) | 47,839,200 | 6,798,400 |
| 占所涉标的比例(%) | 16.2418 | 21.8010 |
| 公司最新股份总数(股) | 1,645,382,034 | |
| 注销合计占总股数比例(%) | 0.5623 | |
注:公司最新股份总数为公司截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股份总数。
(二)本次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6 年5月20日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 9,252,06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符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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