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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羽臣: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786,738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1,059,47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786,738 股后的306,272,7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3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91,881,821.40 元(含税)。

2、根据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的比例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91,881,821.40 元÷311,059,476 股=0.2953834 元/股(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953834 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综上,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53834 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4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4月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 2025 年末公司总股本 311,059,476 股扣除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786,738 股后的306,272,738 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91,881,821.4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1、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786,738 股后的306,272,7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0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2.7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6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30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786,738 股后的 306,272,7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60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30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该部分不参与利润分配。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月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月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月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月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854王玉
201*****294王文慧
308*****435天津雅艺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5月2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6月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91,881,821.40 元÷311,059,476 股=0.2953834 元/股(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综上,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53834 元/股。

2、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 楼

咨询联系人:何小姐

咨询电话:020-2219821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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