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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6-36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5.27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60,019,704 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60,019,704 股(含本数)”。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应不超过人民币31,630.38 万元(含本数)(与本次变更前保持不变),且发行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60,019,704 股),因此本次发行方案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后续因市场环境或监管政策等原因需要增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数量等而导致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及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3日、2025 年 4 月 1 日、2025 年 5 月 30 日、2026 年 5 月 18 日、2026 年 5 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于2026年6 月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5.2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期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形势,结合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充分研判后择机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60,019,704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认购情况,与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60,019,704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 股部分的对价赠予公司)。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数量需要调整的,则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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