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自愿承诺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送达的《关于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承诺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限售期将于 2026 年 7 月 1日截止。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承诺人自愿承诺:自前述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6个月内,即 2026 年7 月 1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情形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一、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股份类别 | 持有公司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乐刚 | 持股5%以上股东 | 首发前限售股 | 13,741,106 | 8.8084 |
| 李莉 | 董事 | 首发前限售股 | 5,124,062 | 3.2847 |
| 王泽滨 | 董事、副总经理 | 首发前限售股 | 3,413,088 | 2.1879 |
| 蔡富东 | 董事 | 首发前限售股 | 3,057,120 | 1.9597 |
| 任德保 | 董事、副总经理 | 首发前限售股 | 1,008,216 | 0.6463 |
| 孙红玲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首发前限售股 | 780,118 | 0.5001 |
| 合计 | 27,123,710 | 17.3871 | ||
注:1、上述持股数量为不包括通过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而持有公司的股份;同时,因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完毕,上述持股数量未包括未分配利润转增的股本。
二、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权益,前述股东自愿承诺如下:“经本人审慎、自愿决策,自其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6年 7月 1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对前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违反承诺的,公司董事会将及时要求上述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关于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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