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含)-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5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约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32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10.12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 年6月17 日起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6月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777.2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最高成交价为8.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7 元/股,成交总额为5,888.1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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