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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6-051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1,363,178 股不参与本次分红派息。本次分红派息将以公司最新总股本9,299,564,734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 31,363,178股后的股本 9,268,201,5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9,268,201,556股×1 元/10 股=926,820,155.6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926,820,155.60 元/9,299,564,734 股×10 股=0.996627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6627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6 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9,325,396,67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31,363,178 股,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5,831,936 股后的股本 9,268,201,5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26,820,155.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2026 年 7 月8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831,936 股,公司总股本由 9,325,396,670 股变为 9,299,564,734股。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无需因股本总额的变动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299,564,734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 31,363,178 股后的股本 9,268,201,5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月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7月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099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145陈邦
301*****353李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9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188 号爱尔大厦北塔23 楼证券部

电话:0731-85136739

传真:0731-85174161

联系人:李密、姜亦奇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7 月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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