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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四川八方腾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方腾泰”)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为满足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业务开展需求,公司与部分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媒介平台就广告投放服务签署相关媒介合作协议,就相关媒介合作协议中付款账期的履行,拟由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最高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6 年 4月22 日、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月24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出具了《连带责任担保函》,为八方腾泰与百度签署的《2026 年百度核心分销商合作合同》【B26KADL00013】以及与此协议有关其他已签署或即将签署的合作协议(以下均合并简称“合作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 万元。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八方腾泰提供的账期担保余额为 30,000 万元,剩余可用账期担保额度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八方腾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BEQ6P8F

法定代表人:高笑河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3 日

注册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煎茶街道天府大道南三段2288 号 5栋附108 号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鲜肉批发;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八方腾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八方腾泰总资产为 2,042,079,190.02元 ,净资产为 206,077,287.16 元,负债总额为 1,802,151,292.72 元,营业收入 为 6,821,614,196.66 元 , 利 润 总 额 为 36,089,602.44 元 , 净 利 润 为26,421,751.22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八方腾泰总资产为 2,209,280,044.82 元 ,净资产为 244,840,238.43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1,964,439,806.39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3,654,416,126.02 元,利润总额为 6,862,375.03 元,净利润为 4,912,341.1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函主要内容

债权人: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担保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四川八方腾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应债务人的要求,自愿为债务人因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31 日期间因“合作协议”产生的所有债务,向百度做出连带责任保证,承诺遵守以下条款,出具本担保函: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与债权人因“合作协议”产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4、担保范围: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欠款、违约金、罚金、多享受优惠、利息及实现债权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诉讼费)等。担保人与债务人变更、补充上述合同内容的,担保人保证债务人会及时告知且表示认可,并会按照本担保函约定向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八方腾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114,0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72,49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52.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未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连带责任担保函》。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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