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临时公告]奔朗新材: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朗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奔朗新材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8日,奔朗新材发行普通股45,47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8,29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521,559.44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3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资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投入进度(%)(3)=(2)/(1)
1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广东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9,924.163,528.9917.71%
2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328.002,360.0628.34%
-合计-28,252.165,889.0620.84%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专户账号金额(元)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44474001040042744102,827.39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80110100133216526511,689,117.82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801101001552286907(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5,034.49
广东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44474001040043254109,406.48
广东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801101001552267227(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1,278.54
合计--11,907,664.72

注 1、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定期存款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同时,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子公司新兴奔朗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就公司存放 在 银 行 账 号 为 44474001040042744 、 801101001332165265 、 44474001040043254 、801101001552286907、801101001552267227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按照相关约定以协定利率计息。上述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可随时支取,不存在质押等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注2、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截至2026年6月 30日,公司(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801101001332165265 中 的 募 集 资 金 8,000.00 万 元 分 别 转 入 募 集 资 金 专 户801101001552286907、801101001552267227,专门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7,999.37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概况

公司拟将上市以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827.0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全额实施股份回购注销,系调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途,不影响原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本金用途,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原定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前拟投资金额改变后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后拟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主要原因
1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199,241,559.44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199,241,559.44不适用
2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83,280,000.00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83,280,000.00不适用
3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不适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270,371.78实施股份回购
合计-282,521,559.44-300,791,931.22-

(二)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提高公司股东回报及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不影响原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本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上市以来至 2026 年 6 月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827.0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全额实施股份回购注销。

(三)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用途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上市以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和部分自有资金一并实施股份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1,827.1700万元(含),不超过2,000.008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四)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用途的可行性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36亿元、货币资金3.15亿元、未分配利润 3.90亿元、资产负债率 30.44%、每股净资产5.15元(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按2026 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2,000.008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50%,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14%、占货币资金的6.34%,总体占比较低。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2,000.008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8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 1,123,6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78%。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可行性。

四、决策程序

2026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2026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经过论证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二级市场股价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本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马逸骁

刘年

刘军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图1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