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6 年半年度
2、公司 202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48,383,632.05 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8,331,025,885.16 元。母公司 2026年1-6 月实现净利润674,514,158.6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股本的50%为限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0 元,公司截至2026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229,957,697.35 元。截至 2026 年 6月30日及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均为1,626,712,074 股。
3、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稳定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 2026 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等库存股25,421,185股份后的1,601,290,889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30 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368,296,904.47 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二)调整原则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注销或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等库存股不参与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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