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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7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2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6.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3,637,5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6,908,773.0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6,728,726.92元。2023年5月26日,上述认购款项已划转至本公司指定的验资专户内。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2023 年 5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BJAA5B0210、XYZH/2023BJAA5B0292)。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项目 | 金额(元)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263,637,500.00 |
|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 16,908,773.08 |
| 等于:募集资金净额 | 246,728,726.92 |
|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5,509,171.28 |
|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前期投入)其中: | 207,853,956.76 |
| (一)、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 148,844,541.42 |
| (二)、研发中心项目 | 18,785,937.06 |
| (三)、补充流动资金付款 | 40,223,478.28 |
| 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4,383,941.44 |
(三) 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 项目 | 金额(元) |
| 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4,383,941.44 |
| 二、募集资金账户本年利息收入 | 91,349.13 |
| 三、募集资金本年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前期投入) | 7,875,285.02 |
| 其中: | |
| (一)、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 7,633,096.72 |
| (二)、研发中心项目 | 242,188.30 |
| (三)、补充流动资金付款 | 0.00 |
| 四、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36,600,005.55 |
(四)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 |
| 平安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 | 15007206490009 | 25,083,408.40 |
| 平安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 | 15340679270041 | 0.00 |
| 平安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 | 15712060980016 | 11,516,597.15 |
| 合计 | — | 36,600,005.5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为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9,435,446.83 元,其中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1,105,500.00 元,研发中心项目 2,513,437.39 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5,816,509.44 元。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将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费用及发行费用 9,435,446.83 元进行置换,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本公司一般账户。
公司于 2023年7 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用以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本年度未发生该事项。
公司于 2023年8 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公司
2024 年置换资金总额 55,937,243.22 元,其中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47,302,057.42 元,研发中心项目 8,635,185.80 元;2025 年置换资金总额35,721,853.10 元,其中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34,554,524.64 元,研发中心项目 1,167,328.46 元。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 2025 年置换资金总额12,848,108.00 元,其中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12,848,108.00 元。
公司于 2026年半年度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公司于 2024年6 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公司于 2025年10 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金额为3,660.00万元,未超过审议额度及有效期限。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0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246,728,726.9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875,285.02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5,729,241.78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 否 | 176,728,726.92 | 7,633,096.72 | 156,477,638.14 | 88.54% | 2026年3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30,000,000.00 | 242,188.30 | 19,028,125.36 | 63.43%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00.00 | 0.00 | 40,223,478.28 | 100.56%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246,728,726.92 | 7,875,285.02 | 215,729,241.78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9,435,446.83元,其中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1,105,500.00元,研发中心项目2,513,437.39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816,509.44元。本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将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费用及发行费用9,435,446.83元进行置换,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本公司一般账户。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用以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本年度未发生该事项。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公司2024年置换资金总额55,937,243.22元,其中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47,302,057.42元,研发中心项目8,635,185.80元;2025年置换资金总额35,721,853.10元,其中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34,554,524.64元,研发中心项目1,167,328.46元。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2025年置换资金总额12,848,108.00元,其中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12,848,108.00元。公司于2026年半年度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9,000.00万元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3,660.00万元 |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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