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26年8 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的相关要求,现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1个交易日(即2026年8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6年 8月 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人类别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 1 | 沈安居 | 境内自然人 | 71,901,981 | 54.9889 |
| 2 | 李祥平 | 境内自然人 | 4,660,917 | 3.5646 |
| 3 | 姜伟 | 境内自然人 | 2,730,691 | 2.0884 |
| 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 | 520,869 | 0.3983 |
| 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 | 481,413 | 0.3682 |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北证50成份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 | 455,876 | 0.3486 |
| 7 | 莫美娟 | 境内自然人 | 399,500 | 0.3055 |
| 8 | 周正友 | 境内自然人 | 300,000 | 0.2294 |
| 9 | 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7,941 | 0.2279 |
| 10 | 吴华明 | 境内自然人 | 288,525 | 0.2207 |
二、2026年 8月 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人类别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 1 | 沈安居 | 境内自然人 | 17,063,495 | 13.0497 |
| 2 | 李祥平 | 境内自然人 | 4,660,917 | 3.5646 |
| 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 | 520,869 | 0.3983 |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 | 481,413 | 0.3682 |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北证50成份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 | 455,876 | 0.3486 |
| 6 | 莫美娟 | 境内自然人 | 399,500 | 0.3055 |
| 7 | 姜伟 | 境内自然人 | 384,172 | 0.2938 |
| 8 | 周正友 | 境内自然人 | 300,000 | 0.2294 |
| 9 | 吴华明 | 境内自然人 | 288,525 | 0.2207 |
| 1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 | 274,612 | 0.2100 |
上述两个表格列示的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沈安居与李祥平系夫妻关系,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沈安居与李祥平系夫妻关系,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福兴”)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沈安居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创福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注:持股比例尾差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6 年 8 月 19 日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6 年 8 月 19 日
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无限售条件流通前10名明细数据表》。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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