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2 年 9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195 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数 14,406,668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8,014,561.8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859,452.2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2,155,109.64 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 9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9月21日出具《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2】第 0050 号)。具体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 收款银行 | 收款账号 | 金额 |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街金屏路支行 | 9991 5600 1890 0005 50 | 169,680,034.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区支行 | 4105 0167 7008 0978 8888 | 59,285,974.00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2000 0060 8720 0010 3176 979 | 47,859,638.00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鼎支行 | 9550 8800 7244 3400 132 | 11,320,029.68 |
| 合计 | / | 288,145,675.68 |
注: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19,868,886.16 元后的余额288,145,675.68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元) |
|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 288,145,675.68 |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230,916.99 |
| 加: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净额 | 6,946,225.41 |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46,338,335.41 |
| 以募集资金支付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1,763,207.57 |
|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 188,767,986.33 |
|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项目 | 15,000,000.00 |
|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 募集项目完结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0,319,189.61 |
| 注销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利息 | 1,971.09 |
| 期末余额 | 14,132,128.0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 年 9 月,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区支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街金屏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26年6 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储备金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 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鼎支行 | 9550880072443400132 | 已注销 | 补充流动资金 |
| 2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20000060872000103176979 | 14,132,128.07 | 功能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区支行 | 41050167700809788888 | 已注销 | 高导热填充粉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
| 4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街金屏路支行 | 999156001890000550 | 已注销 | 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支行(注) | 371908470010101 | 已注销 | 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合计 | 14,132,128.07 | |||
注:公司于2022年11月 29日和2022年 12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该专户资金实施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净额合计 8,177,142.40 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2 年 10 月 13 日出具了《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1783号)。
除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11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0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 2022 年 11 月29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
除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2025年第4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 | 1,000.00 | 2025年9月24日 | 2026年5月13日 | 固定收益 | 1.9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2025年第4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 | 1,000.00 | 2025年9月24日 | 2026年6月4日 | 固定收益 | 1.9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2023年第7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 | 1,000.00 | 2025年9月24日 | 2026年6月4日 | 固定收益 | 2.9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2026年第4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 | 1,500.00 | 2026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固定收益 | 1.55% |
2026 年6月2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2,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2026 年6月25日至2026年 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
1、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高导热填充粉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适用、合理、有效的原则建设募投项目,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合理地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部分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及利息收入。
公司将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节余募投项目名称 | 节余资金金额 | 节余资金用途 | 新项目名称 | 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 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
| 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12.89 | 用于补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5年3月27日 | 不适用 |
| 高导热填充粉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 2,019.03 | 用于补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5年8月25日 | 2025年9月11日 |
注:上述节余资金金额为实际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5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28,215.5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3.48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686.95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16,968.00 | 0.00 | 16,859.90 | 99.36%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高导热填充粉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 - | 5,928.60 | 0.00 | 3,569.82 | 60.21%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功能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4,785.96 | 463.48 | 2,124.88 | 44.4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注) | - | 1,132.00 | 0.00 | 1,132.3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28,814.57 | 463.48 | 23,686.95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功能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除上述延期外,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马新材:募投项目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2年10月13日出具了《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1783号)。除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1,500.00万元 |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公司募投项目“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5年4月1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71908470010101)完成注销,账户余额(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1,012.89万元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对应开户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募投项目“高导热填充粉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5年9月16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41050167700809788888)完成注销,账户余额(含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及销户前结息)2,019.13万元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对应开户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与“调整后投资总额(1)”的1,132.00万元差异 0.35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益所致; 注2: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导热填充粉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已于2024 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5年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核查报告之“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 注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主要为新增设备投入,因生产环节较多,投资项目新增设备与公司前期投入设备相互配套,无法单独准确核算其收益情况,故本报告期收益情况不适用。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