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6-58
债券代码:148422
债券简称:23徐工0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3 徐工01”2026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徐工01”,债券代码“148422”)将于2026年8月11日支付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0日期间的利息及兑付本金。
1.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6 年 8 月 10日。
2.债券兑付日及摘牌日:2026 年8 月 11 日。
3.每手(面值 1,000 元)“23 徐工 01”兑付人民币 1029.30 元(含税)。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发行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3 徐工 01”“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8 月11 日支付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0日期间的利息及兑付本金。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23 徐工 01。
3.债券代码:148422。
4.发行规模:人民币 20 亿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7.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 3 年期,票面年利率 2.93%。
8.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8 月 1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 年 8 月 11日。
11.支付方式及金额:本息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93%。每手(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29.30 元(含税),合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29.3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000 元兑付兑息1023.4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000 元兑付兑息 1029.30 元。
三、本次计息期间、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债券兑付日及摘牌日
1.计息期间: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6 年 8 月 10 日
2.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6 年 8 月 10日。
3.债券兑付日及摘牌日:2026 年8 月 11 日。
四、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8 月 10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办法
1.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2.公司将会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3.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六、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 5 号)等规定,自2026 年1月 1 日起至2027 年 12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篮山路 26号
联系人:刘敏芳
联系电话:0516-87565621
传真:0516-87565610
邮政编码:221004
2.主承销商、受托事务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 栋401
联系人:王军、王睿琦
联系电话:021-38966558
传真:/
3.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 号楼
联系人:宋志清、闻贡源
联系电话:021-68822023
传真:/
4.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周伟帆、万辰星
联系电话:010-60836978
传真:010-60833504
5.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
联系人:刘威、刘倩
联系电话:010-57783093
传真:/
6.联席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联系人:王琪、李文博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传真:021-68826800
7. 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系人:盛伟、周洋
联系电话:0516-82022912
传真:0516-82022990
8.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特此公告。
2026 年 8 月 7 日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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