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064
二〇二六年八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许钟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0
第五节 重要事项....3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9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73
第八节 财务报告....7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公司、本公司 | 指 |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控股股东、国美控股 | 指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
| 国美电器 | 指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原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北京华素健康 | 指 | 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四环医药 | 指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海南华素营销 | 指 | 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为四环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 沃达康 | 指 | 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四环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 普润德方 | 指 | 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四环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 | 指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为四环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 华素优合 | 指 | 北京华素优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四环医药的控股子公司 |
| 海南久久泰和 | 指 | 海南久久泰和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四环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 多多药业 | 指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为四环医药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华素 | 指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四环医药的控股子公司 |
| 山东华素 | 指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华素的全资子公司 |
| 海南华素健康 | 指 | 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华素的全资子公司 |
| 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 | 指 | 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为海南久久泰和的全资子公司 |
| 华素堂养老 | 指 | 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久久泰和 | 指 | 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华素堂养老的全资子公司 |
| 成都互联网医院 | 指 | 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为华素堂养老的控股子公司 |
| 中实混凝土 | 指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中实新材料 | 指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实混凝土的控股子公司 |
| 中实通达 | 指 | 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为中实新材料的全资子公司 |
| 中实通汇 | 指 | 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实新材料的全资子公司 |
| 中科泰和 | 指 | 北京中科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科贸电子城 | 指 | 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城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海德酒店 | 指 | 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国家药监局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 CDE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中关村 | 股票代码 | 000931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中关村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EIJING CENTERGATE TECHNOLOGIES (HOLDING) CO., 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无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许钟民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黄志宇 | 相皓冉、胡秀梅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
| 电话 | 010-57768018 | 010-57768018 |
| 传真 | 010-57768100 | 010-57768100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centek.com.cn | investor@centek.com.cn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5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5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1,007,429,632.22 | 1,238,815,008.25 | -18.6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796,540.25 | 38,808,886.99 | -176.7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1,633,224.99 | 36,854,871.90 | -185.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2,045,441.68 | 21,394,456.14 | 470.4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96 | 0.0515 | -176.8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96 | 0.0515 | -176.8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5% | 2.41% | -4.26%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3,888,109,250.81 | 4,001,968,188.34 | -2.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90,602,327.55 | 1,635,461,407.44 | -2.74%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9,759.9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97,324.91 | 主要是:1、本公司医药板块和商砼板块本期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扣除;2、本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取得海南澄迈县委老城科技新城发放的政府性补助;3、山东中关村产业园项目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的摊销。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40,000.00 | 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收回以前年度单独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所致。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33,014.11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75,271.3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62,594.73 | |
| 合计 | 1,836,684.7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分为生物医药业务、养老医疗业务、商砼业务和其他业务。其中:1、生物医药业务包括化学药、中药、健康品和医疗器械业务,主要从事外用制剂、片剂、注射剂、胶囊、口服溶液剂、颗粒剂、原料药、麻醉药品及第一、二类精神药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药品临床前研究服务及药品一致性评价研究服务;医疗设备、试剂和相关耗材的销售及服务业务;口腔清洁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养老医疗业务主要包括集中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预防保健咨询、中医医疗服务、养老旅居业务以及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等;3、商砼业务包括水泥制品制造和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及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等;4、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物业管理、餐饮、住宿、投资及公司不归类于生物医药业务、养老医疗业务和商砼业务的其他业务。
(二)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1、医药业务
(1)报告期内,公司已进入注册程序的药品情况如下:
| 药品名称 | 规格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注册阶段/进展 |
| 盐酸阿罗洛尔片 | 10mg | 化学药品4类 | 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轻度-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CDE审评中。2026年4月获得《补充资料通知书》。 |
| 盐酸丁螺环酮片 | 5mg、10mg | 一致性评价 | 用于治疗各种焦虑症。 | CDE审评中。2026年6月获得《补充资料通知书》。 |
| 盐酸羟考酮缓释片 | 40mg | 化学药品4类 | 用于治疗严重到需要长期持续、每天按时使用阿片类药物治疗、且替代治疗不能充分缓解的疼痛。 | 2026年7月收到《药品注册证书》,获准上市。 |
| 盐酸羟考酮缓释片 | 10mg | 化学药品4类 | 用于治疗严重到需要长期持续、每天按时使用阿片类药物治疗、且替代治疗不能充分缓解的疼痛。 | CDE审评中。2025年12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
| 盐酸曲马多片 | 50mg | 一致性评价 | 用于治疗疼痛程度严重到需要使用阿片类镇痛剂并且替代疗法不足的成人疼痛。 | 2026年2月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 盐酸普萘洛尔注射液 | 2ml:2mg | 化学药品3类 | 1.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的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率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2.劳力型心绞痛。3.嗜铬细胞瘤,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控制心动过速。 | CDE审评中。2026年1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
| 非布司他片 | 20mg、40mg | 化学药品4类 | 适用于痛风患者高尿酸血症的长期治疗,不推荐用于无临床症状的高尿酸血症。 | 2026年4月收到《药品注册证书》,获准上市。 |
| 盐酸溴己新注射液 | 2ml:4mg | 化学药品3类 | 用于在口服给药困难的情况下,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呼吸道疾病如哮喘、支气管扩张、矽肺等有粘痰不易咳出的患者。 | CDE审评中。2025年3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25年12月收到《补充资料通知书》。 |
| 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 | 富马酸比索洛尔5mg与苯磺酸氨氯地平(按氨氯地平计)5mg | 化学药品4类 | 作为高血压治疗的替代疗法,用于目前同时服用与复方制剂剂量相同的单药且血压控制良好的患者。 | CDE审评中。2026年1月收到《补充资料通知书》。2026年5月提交补充研究资料。 |
|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II) | 每片含磷酸西格列汀50mg(以西格列汀计)和盐酸二甲双胍850mg | 化学药品4类 | 本品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用于经二甲双胍单药治疗血糖仍控制不佳或正在接受二者联合治疗的2型糖尿病患者。 | CDE审评中。2025年10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
| 胞磷胆碱钠注射液 | 2ml:0.25g(以 $C_{14}H_{26}N_{4}O_{11}P_{2}$ 计) | 一致性评价 | 1.治疗与急性和亚急性中风相关的神经和认知障碍。2.治疗与头部外伤相关的神经和认知障碍。 | CDE审评中。2026年2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
| 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胶囊 | 95mg、47.5mg(以琥珀酸美托洛尔计) | 化学药品3类 | 高血压、心绞痛、心力衰竭。 | CDE审评中。2026年6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
| 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 | 20mg、40mg | 化学药品4类 | 用于治疗6岁及6岁以上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 | CDE审评中。2026年6月收到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受理通知书》。 |
| 利多卡因丁卡因乳膏 | 115g:利多卡因1,050mg与丁卡因1,050mg;230g:利多卡因2,100mg与丁卡因2,100mg | 化学药品3类 | 用于成人皮肤手术前对完整皮肤的局部麻醉。 | CDE审评中。2026年7月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药品情况如下:
|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 | 是否进入2025年版医保目录 |
|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 化学药品4类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的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使用本品时需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制备比索洛尔及其盐的改进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02.7.12-2022.7.12。 | 否 | 是 |
| 甲磺酸托烷司琼注射液 | 原化学药品第二类 |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无 | 否 | 是 |
| 西地碘含片 | 原西药第四类 | 用于慢性咽喉炎、口腔溃疡、慢性牙龈炎、牙周炎。 | “复方西地碘口含片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1991.8.16-2010.11.10。 | 否 | 否 |
| 盐酸苯环壬酯片 | 原西药第一类 | 用于预防晕车、晕船及晕机。 | “盐酸苯环壬酯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1993.10.22-2013.12.25。 | 否 | 否 |
|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 | 原西药第四类 | 本品为阿片类受体拮抗药。用于阿片类药物复合麻醉药术后,拮抗该类药物所致的呼吸抑制,促使病人苏醒。用于阿片类药物过量,完全或部分逆转阿片类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解救急性乙醇中毒。用于急性阿片类药物过量的诊断。 | 无 | 否 | 是 |
| 盐酸羟考酮注射液 | 化学药品4类 | 本品为强效镇痛药。用于治疗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包括手术后引起的中度至重度疼痛,以及需要使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的重度疼痛。 | 无 | 否 | 是 |
| 联苯苄唑乳膏 | 原西药第二类 | 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无 | 否 | 是 |
| 石杉碱甲片 | 原西药四、五类 |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无 | 否 | 是 |
| 五加生化胶囊 | 原中药三类 | 益气养血,活血祛瘀。适用于经期及人流术后、产后气虚血瘀所致阴道流血,血色紫暗或有血块,小腹疼痛按之不减,腰背酸痛,自汗,心悸气短,舌淡、兼见瘀点,脉沉弱等。 | 1.“一种五加生化药剂的制造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02.11.14-2022.11.13;2.“五加生化胶囊的检测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09.09.25-2029.09.24;3.“五加生化中药复方提取物的植物雌激素样作用及应用”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11.09.30-2031.09.29;4.“一种五加生化胶囊溶出度的检测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21.04.11-2041.04.10。 | 否 | 是 |
| 乳酸菌素片 | 化学药品4类 | 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炎和小儿腹泻。 | 无 | 否 | 否 |
| 盐酸曲马多注射液 | 原西药第二类 | 中度至重度疼痛。 | 无 | 否 | 是 |
| 盐酸曲马多片 | 原西药第四类 | 用于治疗疼痛程度严重到需要使用阿片类镇痛剂并且替代疗法不足的成人疼痛。 | “一种盐酸曲马多制剂中的新杂质的检测控制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20.07.07-2040.07.06。 | 否 | 是 |
| 氨酚曲马多片 | 原化学药品第3.2类 | 本品用于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的短期(5天或更短)治疗。 | 1.“一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盐酸曲马多的包衣片剂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21.09.17-2041.09.16;2.“一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盐酸曲马多的包衣片剂”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21.09.17-2041.09.16。 | 否 | 是 |
| 盐酸曲马多原料药 | / | / | “一种盐酸曲马多的合成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08.04.16-2028.04.15。 | 否 | / |
| 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凝胶 | 原化学药品3.1类 | 用于治疗细菌性阴道病。 | 无 | 否 | 否 |
| 吡拉西坦注射液 | 原化学药品6类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 无 | 否 | 是 |
| 刺五加注射液 | 原中药11类 | 平补肝肾,益精壮骨。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动脉硬化,脑血栓形成,脑栓塞等。亦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合并神经衰弱和更年期综合征等。 | 无 | 否 | 是 |
| 盐酸贝尼地平片 | 原化学药品第二类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无 | 否 | 是 |
| 格列吡嗪分散片 | 原化学药品第四类 | 格列吡嗪用于辅助饮食和运动,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 无 | 否 | 是 |
| 复方胰酶散 | 化学药品4类 | 用于小儿消化不良及营养障碍等。 | 无 | 否 | 是 |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涉及生物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4)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情况:
| 序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 1 | 一种漱口水生产原料混合装置 | 2026年1月9日 | ZL2025 20170269.8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2 | 一种漱口水灌装设备 | 2026年1月20日 | ZL2025 20589761.9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3 | 一种牙膏粘稠度乳化搅拌机 | 2026年3月13日 | ZL2025 20657971.7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4 | 一种漱口水生产线上用夹紧定位装置 | 2026年4月7日 | ZL2025 20178036.2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2、养老医疗业务
主要包括:集中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预防保健咨询、中医医疗服务、养老旅居业务以及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等。
3、商砼业务
主要包括:水泥制品制造和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和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4、其他业务
主要包括:电子卖场的管理、物业管理服务、酒店服务业、投资以及公司其他不能归类于生物医药业务、养老医疗业务和商砼业务的其他业务。
(三)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生物医药及健康品业务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自主研发模式:公司在北京市、山东省和黑龙江省设立三个研发中心,针对不同产品和剂型开展研发工作,既独立又遥相呼应,在公司全面统筹下完成整体研发工作。在新品种研发、老品种深度开发、工艺优化、专利申报注册等方面卓有成效。
联合研发模式:公司近年来先后与军事科学院等国内多家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项目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外部研发资源优势,开展关键技术和产品的联合开发,有效地推进了公司整体研发工作。
委托研发模式:公司将研发任务外包给外部更专业的机构或研究组织,充分利用外部研发资源和经验,加速研发进程;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成本和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在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和黑龙江省设立四个制造中心。生产组织方面,公司各生产中心根据所辖各品种的年度销售计划、库存情况及综合生产能力,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及月度分解目标。并在年度工作过程中,结合实际产品需求,滚动调整生产计划,使产销有效衔接,确保产品市场需求。并通过精细化调度设备运行和人员组织,严控损耗,不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质量管控方面,公司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并全面实施 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进一步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严控物料质量,所用的各类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全部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入生产环节。及时更新、增建、补充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监督控制生产全过程,做到产成品检验合格上市销售。
(3)采购模式:
采购部门根据业务需求、生产计划、使用周期、市场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采购周期、提出行情预测,制定和实施采购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内控要求的采购制度、验收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根据供应商资质、技术水平、诚信度等,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必要时对供应商进行现场核查,降低采购风险。所采购原辅料和包材在到厂时需要质量技术部门取样检测合格后方能正式入库。
(4)销售模式:
公司拥有全终端、全模式的营销体系,临床学术推广模式、终端居间服务商模式和 OTC零售模式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全面覆盖等级医院、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等全类别线下终端。同时,公司销售业务还探索并推进互联网线上销售模式,目前已取得良好开端。
公司在推进销售工作过程中,强化市场、商务及招商等相关管理职能,提升产品的品牌和学术影响力、市场渗透力,加强发货回款、终端渠道的控制能力,实现对产品销售的服务、促进和监督。公司制定了不同的推广、营销策略,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拓展。
除正常的销售推广外,公司还建立了负责市场推广和准入的专业团队,着力打造产品品牌,策划、指导公司的市场准入和营销行为,不断提升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渗透力,提高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2、养老医疗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养老业务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拓展、夯实基础求发展”为经营理念,在管理提升和业务拓展方面持续发力,围绕市场拓展、品牌宣传、医养结合、打造标杆项目、提升实力等方面快速发展。逐步完善以基础养老为根基,医养结合和康养保健为两翼,以异地康养为拓展的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尝试新的业务模式,使业务规模和影响力得到全面提升。
3、商砼业务经营模式
混凝土业务遵循“适量、增效、抓回款、降风险、利润最大化、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方针,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寻找优质工程项目。同时,抓住国家发展新契机,积极推进业务和产品转型工作。
(四)公司主要业务所处行业分析
2026年 5月 15日实施的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确立 MAH全生命周期责任,加快上市通道法定化;首设儿童及罕见病药市场独占期与数据保护制度;允许创新药分段生产并严控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委托生产;规范网售与产品追溯;条例的公布实施,推动了行业向创新驱动与全链条监管的转型。医保支付迎来历史性变革,“医保+商保”双轨体系落地,首创“预申报”机制缩短新药入保周期,为高价创新药提供过渡保障。同时,创新药 BD交易再创新高,商业模式也从单一授权转向多管线“打包”及“共同开发与商业化”进行转型。在顶层制度重构、支付体系破局与全球化进程提速的三重驱动下,中国医药行业正加速跨越周期底部,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6年上半年,养老行业迎来政策密集落地与制度体系完善的关键窗口期,呈现从规模扩张向精细化、标准化与品质化转型的鲜明特征。在支付体系与资金保障层面,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印发《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标志着长护险从试点走向全国建制。同时,民政部与财政部联合启动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有效释放了失能照护的刚性需求。在服务体系与网络构建层面,民政部印发《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管理指引》,加速构建居家与社区机构相协调的“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的密集出台,筑牢了民生养老保障的基石。
(五)市场地位
1、生物医药业务
公司通过多年扎实的经营,生物医药业务现拥有三个研发中心、四个制造中心及庞大的、遍布全国的专家团队网络、连锁药店网络、全终端全覆盖的营销体系和销售团队。拥有的“华素”品牌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全国驰名商标。主要产品“博苏”“元治”“华素片”“飞赛乐”及“盐酸羟考酮系列产品”等,在心血管治疗、口腔、晕动和镇痛等领域均具有较强的品牌认知度。心血管线核心产品“元治”屡获行业认可,2024年,荣登“中国医药·品牌榜”医院终端抗高血压用药主榜榜单,累计五次荣登“中国医药·品牌榜”,彰显了其在行业内的稳固影响力。“华素片”“飞赛乐”两大产品多次获得行业荣誉。2023年 2月,在 2022-2023年度中国药店发展报告暨中国药店价值榜评选中,“华素片”“飞赛乐”再度发力,分别蝉联口腔咽喉类、抗眩晕止吐类“中国药店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荣誉;2024年 4月,在乌镇健康大会上,“华素片”“飞赛乐”获评“西湖奖·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同年 10月,在中国药店全生态伙伴大会中,“华素片”“飞赛乐”与“风度”一同荣获“2024中国药店甄选品牌”称号;2025年 4月,乌镇健康大会再传捷报,“华素片”与“风度”成功斩获“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奖项;2025年 9月,“华素片”“飞赛乐”“风度”在第三届中国药店全生态伙伴大会(万艋会)上荣获“店员最佳推荐奖”。镇痛领域“盐酸羟考酮系列产品”作为肿瘤辅助治疗的经典镇痛药,是世卫组织推荐的“三阶梯止痛法”药物之一,北京华素是该品种国内唯一一家具备“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的药企,具有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所属北京华素系国家战备药和国家麻醉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北京市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工程)企业-行业领军企业。
公司所属多多药业系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原料药的全国四家生产企业之一,“多多”牌商标连续多年被评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2023年,多多药业成功上榜“2023黑龙江制造业民营企业 100强”,其产品盐酸曲马多斩获“黑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2024年,企业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亦荣获“黑龙江省工人先锋号”殊荣;2024年,多多药业成功入选 2024黑龙江医药企业 20强榜单,并于 2025年再度跻身该榜单,持续彰显区域医药龙头企业的强劲实力。
公司所属山东华素成功入选 2022年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企业”,跻身 2023年(第 30批)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并获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入选“2024年山东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名单”。2025年,山东华素获评山东省外经贸系统全员创新企业;2025年 4月荣获“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2025年 12月通过“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持续巩固省级行业标杆地位。
2、养老医疗业务
自 2017年起,公司布局养老业务,历经近九年的深耕发展,现已初步构建起医、康、养、护、娱“五位一体”的养老生态体系。公司旗下久久泰和及核心管理团队,先后荣获“北京品牌实力养老连锁机构”“北京养老行业领军人物”“北京‘金口碑’品牌实力养老集团”“北京极具公信力养老连锁机构”及“北京市十大影响力康养品牌”等荣誉称号。2021年,“纳兰园”养老项目经北京市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审,获评“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并于 2024年 12月通过复审。2024年,久久泰和在北京市养老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当选副会长单位,并成为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理事单位;旗下朝外街道养老照料中心被朝阳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授予“信用评价示范单位”称号。2025年,久久泰和旗下泰和睿园项目获评“4A级社会组织”。
公司旗下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于 2020年顺利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22年被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2023年 7月医院机构类别由一级变更为二级,并取得由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最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23年 9月该院的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级别由一级升为二级。2025年,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顺利完成新址建设及整体搬迁,顺利通过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迁址审核,并于 12月 10日正式开业,新院区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开放床位 255张,医院将秉承“传承中医精髓,创新康复诊疗”的宗旨,提供更优质、便捷、精准的中医健康服务。
(六)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详见本节“公司主要业务所处行业分析”“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及“核心竞争力分析”相关内容。
(七)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 10.0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8.68%;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9.6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76.78%,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心血管线核心产品盐酸贝尼地平片(注册商标:元治®)2026年进入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执标期,受集采政策影响,该产品销售单价大幅下调、销量同步下滑,对公司营业收入及经营利润产生较大冲击。为对冲核心产品盐酸贝尼地平片(注册商标:元治<sup>®</sup>)集采带来的经营压力,公司重点深耕“元治”非集采渠道市场,带动零售终端的快速增长;同时,公司“盐酸羟考酮注射液”“复方胰酶散”等重点处方药战略品种也实现快速放量突破。
1、生物医药及健康品业务
(1)销售端-专项攻坚,合规护航
公司处方药销售业务持续贯彻“全产品推广、全渠道拓展、全终端覆盖”的销售策略,依托“类自营”销售模式,坚持销售为先导、学术为抓手,全面强化对代理商的赋能与支持,携手合作伙伴实现共赢发展。同时,深耕市场一线,持续优化渠道布局,扎实推进重点产品专项攻坚计划。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富马酸比索洛尔片(商品名:博苏)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2.7%;核心产品-盐酸贝尼地平片(注册商标:元治®)进入集采执标期,公司在确保药品集采供货的同时,积极拓展第三终端及零售渠道,力争带动整体销量的提升。战略产品-盐酸羟考酮注射液作为用于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的镇痛药物,受益于无痛门诊、术后急性疼痛、ICU等使用场景的扩容,市场需求持续释放,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 131.31%的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落地合规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合规+进度”双向管控机制,切实为业务发展筑牢安全防线。
公司 OTC渠道销售业务持续推进产品市场渠道下沉和全产品终端覆盖工作。充分利用临床学术推广、终端居间服务商和 OTC零售相互结合的营销模式,在覆盖传统零售药店等线下终端的同时,加大临床渠道的渗透。同时,深化电商平台合作,持续推进电商渠道整合,取得了显著成效。报告期内,西地碘含片(商品名:华素片)、盐酸苯环壬酯片(商品名:飞赛乐)及联苯苄唑系列产品(商品名:孚琪)等主要产品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均实现增长;其中,联苯苄唑系列产品较上年同期增长近 65%。
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聚焦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战略品种,优化产品结构,渗透非集采辅助用药领域,提升了产品基层市场的覆盖;同时,积极推进商销业务渠道拓展,为业务打开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沃达康和普润德方负责的医疗器械销售业务秉承“渠道为王”的销售理念,业务宽度向全国辐射,在报告期内实现了较好的进展;同时,积极储备潜力产品资源,逐步丰富产品线,夯实业务发展的基础。
(2)生产端-精益生产,降本增效
北京华素生产业务单元在确保符合质量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科学统筹生产流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维持了较高的产能水平,有力地保障了市场稳定供应。报告期内,全面强化生产运营体系建设,通过优化与销售业务的常态化产销联动机制,有效保障了生产供货的稳定性与及时性,进一步增强了供应链的韧性与响应能力。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各层级管理责任制,全面深化制度化管理,严控生产工艺全流程,实现无质量事故和生产事故的安全目标。在确保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持续优化产品工艺,从源头上降本增效,切实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按计划稳步推进原料药研发与生产工作,为后续制剂产品顺利上市奠定坚实基础。
多多药业生产业务单元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面推进产销协同与产品结构优化的提升工作,在优先保障高附加值产品生产的同时,确保整体产品的稳定供应。同时,践行精益管理理念,全面提升生产效能,积极深化降本增效工作,在严守质量底线的基础上有效降低成本,拓宽利润空间,进一步夯实产品市场竞争力根基。报告期内,多多药业明星产品“刺五加注射液”成功入选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发布的《第四批“九珍十八品”入选产品名单》,标志着该产品在品质、功效与品牌影响力方面获得了省级权威认可;同时,在报告期内,“蒙脱石散”成功入选《2026年度黑龙江省创新产品(服务)目录》(第一批),充分展现多多药业长期坚持的“以研促发、创新驱动”战略取得了积极成效。
山东华素生产业务单元积极应对主要产品“元治”的国家药品集采执标,全面强化产销联动体系与沟通协调机制,通过精细化管理手段精准规划生产流程,并科学制定排产计划,显著提升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圆满完成集采的供货要求。
(3)研发工作-政策导向,差异布局
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及自身优势与资源,公司所属各研发业务单元重新梳理审视研发战略,推进差异化选品与立项工作,确保产品接续。同时紧盯在研项目关键研发节点,全力推进研发进程,力争提前完成各项研发任务。报告期内,北京华素、多多药业及山东华素均在研发方面取得多项阶段性成果(具体研发进展详见-第五节 重要事项“十五、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4)医美业务
华素优合全力推进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产品的研发工作。报告期内,通过动态总结、分析、论证,确保研发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和推进;同时,依照研发进度,提前进行销售规划与布局。
2、养老医疗业务
(1)养老业务-精细化运营,质量效益并重
公司养老业务继续贯彻“医康养融合”的业务方针,升级“全场景服务”的业务策略,拓展业务边界,提升项目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各社区养老项目在保持项目高入住率的前提下,深入推进精细化运营管理与服务工作,稳步提升经营业绩。其中,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与中关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家医履约服务意向书》,标志着双方医养合作迈入新阶段,将为长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保障。
纳兰园项目,持续坚持“营销拓客,精准挖掘”的业务策略,加大园区宣传力度并优化销售推广策略,积极拓展业务边界,通过外部战略合作实现高级护理人群的转接,有效实现入住客户结构迭代,稳固了较高的入住率水平。
报告期内,泰和睿园项目完成销售团队优化完善工作,通过销售激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持续加大销售力度;同时,全面加强“养护+医疗”业务策略的实施,提升养护床位和高护理等级客户占比,提高单床收益。
(2)医疗业务-中医为主,融合创新
报告期内,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持续完善业务布局,积极拓展外部资源,通过与外部专家团队的深度合作,打造特色科室和核心竞争力,确保了业务稳定提升。同时,通过义诊等形式加大品牌宣传,提高医院知名度。在管理方面,借鉴先进理念,构建出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治理体系,并通过实际业务运营,持续优化完善。
3、商砼业务
公司旗下中实新材料(原名: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继续遵循“稳销量、提毛利、控应收、拓周边、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方针,全力推进存量业务管控和新业务迭代工作。报告期内,中实新材料承担的邯郸交建新能源临漳178.75MW风电项目混凝土塔片顺利浇筑,标志着新业务转型迈出坚实一步。同时,全力推进销售账款的清收工作,降低应收账款余额,保证资金安全,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4、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科贸电子城、中科泰和、海德酒店经营正常。其中,海德酒店凭借卓越的服务品质与市场口碑,成功斩获“携程网 2025年度推荐酒店”奖项。
5、上市公司管理方面主要工作
(1)持续深化组织效能提升专项行动的落地实施,优化管控效率。强化绩效考核导向,全面激发干部队伍与员工潜能;依托考核结果动态优化团队配置,保证公司稳健发展。
(2)在公司总部层面成立专业 BD管理部门,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积极寻找新产品和新项目,推进产品调研和立项工作,以期达到快速引进产品、优化产品管线的目的。
(3)紧盯国家及行业监管政策的动态变化,根据销售及生产环节的政策监管要求,拟定预案,妥善应对,安全运营。同时,按计划要求推进内控和常规审计工作,避免在经营中发生风险事件。
(4)持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授权流程,对所属业务单元实施科学化、高效化的管理和专业化的督导,以管理带动业务提升。
(5)持续关注并推进公司涉诉事项的解决,保障公司合法利益不受损失。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品牌优势
公司是在国务院批准北京市政府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于 1999年 6月注册成立,并于当年 7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的一家控股型企业,参与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和创业环境建设。自成立以来,以集团控股的管理模式投资设立了多家分、子公司。公司致力于生物医药、健康品及养老等产业,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并拥有“中关村科技”的品牌优势。
公司所属北京华素拥有“华素片”“飞赛乐”“博苏”“元治”“盐酸羟考酮系列产品”等广受消费者知晓的产品,在口腔领域、晕动领域、心血管领域和镇痛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认知度,拥有的“华素”品牌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全国驰名商标。
公司所属多多药业拥有“五加生化胶囊”“乳酸菌素片”“曲马多制剂”等广受消费者熟知的产品,在妇产科领域、消化领域和镇痛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认知度。拥有的“多多”品牌被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黑龙江省著名商标。
公司所属养老医疗业务涉足养老服务、中医医院、康养、旅居等业务领域。先后荣获“北京品牌实力养老连锁机构”“北京养老行业领军人物”“北京‘金口碑’品牌实力养老集团”“北京极具公信力养老连锁机构”及“北京市十大影响力康养品牌”等荣誉称号。所属纳兰园项目 2021年被北京市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为“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
(二)产品优势
1、富马酸比索洛尔片(商品名:博苏)为国内首仿,在β-受体阻滞剂领域市场份额稳居前列。2020年,“博苏”全部规格(2.5mg、5mg)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2、盐酸贝尼地平片(注册商标:元治®)为国内首仿,是目前国内同时具有膜渗透与三通道阻滞机制的钙拮抗剂,在临床上表现出极好的降压以及脏器保护作用,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在“医院终端”“基层终端”“零售终端”三大终端的销售增长表现十分突出,屡获市场和行业认可,2024年,荣登“中国医药·品牌榜”医院终端抗高血压用药主榜榜单,累计五次荣登“中国医药·品牌榜”,彰显了其在行业内的稳固影响力。2023年,“盐酸贝尼地平片”(规格:8mg、4mg、2mg)均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提升了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
3、西地碘含片(商品名:华素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在口腔西药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4、盐酸苯环壬酯片(商品名:飞赛乐)为国家1类新药、全球范围内创新药,是当前全球“晕动症”领域的先进药物,北京华素是目前全世界唯一生产厂家,已获得中国、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共计 7个国家专利,曾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盐酸苯环壬酯成分及制备方法获国家发明专利,曾获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的杰出发明奖。
5、“华素片”“飞赛乐”两大产品多次获得行业荣誉。2023年 2月,在 2022-2023年度中国药店发展报告暨中国药店价值榜评选中,“华素片”“飞赛乐”再度发力,分别蝉联口腔咽喉类、抗眩晕止吐类“中国药店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荣誉;2024年 4月,在乌镇健康大会上,“华素片”“飞赛乐”获评“西湖奖·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2024年 10月,在中国药店全生态伙伴大会中,“华素片”“飞赛乐”与“风度”一同荣获“2024中国药店甄选品牌”称号;2025年 4月,乌镇健康大会再传捷报,“华素片”与“风度”成功斩获“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奖项;2025年9月,“华素片”“飞赛乐”“风度”在第三届中国药店全生态伙伴大会(万艋会)上荣获“店员最佳推荐奖”。
6、在镇痛和精神领域,北京华素系国家麻醉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拥有“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盐酸曲马多片”“盐酸羟考酮片”“盐酸羟考酮注射液”等多种镇痛和精神类产品,其中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为国家 1类新药。2024年,“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荣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盐酸羟考酮系列产品”作为肿瘤辅助治疗的经典镇痛药,是世卫组织推荐的“三阶梯止痛法”药物之一,北京华素是该品种国内唯一一家具备“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的药企,具有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
7、多多药业是国家第二类精神类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拥有盐酸曲马多原料药、盐酸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片、盐酸曲马多注射液。2026年,公司中药制剂产品再获殊荣,刺五加注射液成功入选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发布的《第四批“九珍十八品”入选产品名单》,该产品在品质、功效与品牌影响力方面获得了省级权威认可。
8、公司旗下北京华素、山东华素以及多多药业所属共 34个在产产品入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版)》,奠定了业务发展的基础。
(三)渠道优势
公司核心业务拥有成熟的营销团队,广泛的全国性医院网络、连锁药店网络和权威专家网络,形成了遍布全国的营销体系。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 营业收入 | 1,007,429,632.22 | 1,238,815,008.25 | -18.68% | |
| 营业成本 | 527,779,608.01 | 485,633,019.26 | 8.68% | |
| 销售费用 | 278,502,363.00 | 479,099,252.52 | -41.87%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医药板块主要产品之一“元治”在本报告期进入国家集采,进而影响本期整体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
| 管理费用 | 116,690,175.27 | 117,888,374.32 | -1.02% | |
| 财务费用 | 30,727,278.37 | 25,054,948.71 | 22.64% | |
| 所得税费用 | 17,592,004.20 | 17,621,308.32 | -0.17% | |
| 研发投入 | 39,535,688.29 | 39,315,770.00 | 0.56%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045,441.68 | 21,394,456.14 | 470.45%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医药版块主要产品之一“元治”在本报告期进入国家集采,影响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销售费用减少影响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619,332.69 | -50,447,293.90 | -49.90%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及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改造项目增加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40,614.60 | 44,442,747.35 | -130.47%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支付少数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增加导致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885,494.39 | 15,389,909.59 | 113.68% | 主要是由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加后同比增加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1,007,429,632.22 | 100% | 1,238,815,008.25 | 100% | -18.68% |
| 分行业 | |||||
| 生物医药 | 750,190,130.91 | 74.47% | 992,936,139.87 | 80.15% | -24.45% |
| 商砼 | 169,940,476.88 | 16.87% | 163,725,297.78 | 13.22% | 3.80% |
| 养老医疗 | 55,980,294.30 | 5.56% | 51,053,695.45 | 4.12% | 9.65% |
| 其他 | 31,318,730.13 | 3.11% | 31,099,875.15 | 2.51% | 0.70% |
| 分产品 | |||||
| 生物医药 | 750,190,130.91 | 74.47% | 992,936,139.87 | 80.15% | -24.45% |
| 商砼 | 169,940,476.88 | 16.87% | 163,725,296.78 | 13.22% | 3.80% |
| 养老医疗 | 55,980,294.30 | 5.56% | 51,053,695.45 | 4.12% | 9.65% |
| 其他 | 31,318,730.13 | 3.11% | 31,099, 875.15 | 2.51% | 0.70% |
| 分地区 | |||||
| 华北及东北地区 | 562,347,960.45 | 55.82% | 632,478,118.70 | 51.06% | -11.09% |
| 华东地区 | 167,568,019.39 | 16.63% | 258,971,916.78 | 20.90% | -35.29% |
| 华中及华南地区 | 155,615,189.65 | 15.45% | 192,536,764.94 | 15.54% | -19.18% |
| 西部地区 | 121,898,462.73 | 12.10% | 154,828,207.83 | 12.50% | -21.27%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分行业 | ||||||
| 生物医药 | 750,186,540.18 | 294,982,439.91 | 60.68% | -24.45% | 7.51% | -11.69% |
| 商砼 | 169,940,476.88 | 138,903,769.67 | 18.26% | 3.80% | 1.31% | 2.00% |
| 养老医疗 | 55,980,294.30 | 74,764,670.76 | -33.56% | 9.65% | 33.79% | -24.10% |
| 合计 | 976,107,311.36 | 508,650,880.34 | 47.89% | -19.18% | 8.83% | -13.41% |
| 分产品 | ||||||
| 生物医药 | 750,186,540.18 | 294,982,439.91 | 60.68% | -24.45% | 7.51% | -11.69% |
| 商砼 | 169,940,476.88 | 138,903,7 69.67 | 18.26% | 3.80% | 1.31% | 2.00% |
| 养老医疗 | 55,980,294.30 | 74,764,670.76 | -33.56% | 9.65% | 33.79% | -24.10% |
| 合计 | 97 6,107,311.36 | 508,650,880.34 | 47.89% | -19.18% | 8.83% | -13.41% |
| 分地区 | ||||||
| 华北及东北地区 | 540,434,510.34 | 357,193,628.09 | 33.91% | -11.32% | 13.47% | -14.44% |
| 华东地区 | 166,598,495.57 | 72,203,205.18 | 56.66% | -35.43% | 2.81% | -16.12% |
| 华中及华南地区 | 155,615,189.65 | 43,585,753.36 | 71.99% | -19.18% | -1.21% | -5.10% |
| 西部地区 | 113,459,115.80 | 35,668,293.71 | 68.56% | -23.21% | -6.69% | -5.57% |
| 合计 | 976,107,311.36 | 508,650,880.34 | 47.89% | -19.18% | 8.83% | -13.4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 投资收益 | -1,108,097.29 | 9.23% | 本公司生物医药板块和商砼板块承兑汇票贴现产生的贴现手续费所致。 | 不具有 |
| 营业外收入 | 159,747.55 | -1.33% |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经营无关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 不具有 |
| 营业外支出 | 1,917,187.68 | -15.96% | 本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经营无关的支出金额。 | 不具有 |
| 信用减值损失 | -14,418,654.14 | 120.04%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 不具有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166,445,986.03 | 4.28% | 139,060,480.40 | 3.47% | 0.81% | |
| 应收账款 | 931,082,079.75 | 23.95% | 1,039,166,112.06 | 25.97% | -2.02% | |
| 合同资产 | 0.00 | |||||
| 存货 | 192,291,558.52 | 4.95% | 186,943,096.34 | 4.67% | 0.28%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97,756,209.29 | 5.09% | 201,667,549.83 | 5.04% | 0.05%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73,191.28 | 0.06% | 2,273,191.28 | 0.06% | 0.00% | |
| 固定资产 | 839,824,765.11 | 21.60% | 864,472,261.39 | 21.60% | 0.00% | |
| 在建工程 | 175,182,882.84 | 4.51% | 144,718,848.41 | 3.62% | 0.89% | |
| 使用权资产 | 406,514,515.29 | 10.46% | 428,147,407.00 | 10.70% | -0.24% | |
| 短期借款 | 516,006,380.00 | 13.27% | 486,588,081.93 | 12.16% | 1.11% | |
| 合同负债 | 89,311,837.04 | 2.30% | 72,309,518.96 | 1.81% | 0.49% | |
| 长期借款 | 87,546,668.50 | 2.25% | 38,921,484.34 | 0.97% | 1.28% | |
| 租赁负债 | 417,726,729.76 | 10.74% | 445,640,862.17 | 11.14% | -0.40%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1,763,720.14 | 1,763,720.14 |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62,781.68 | 2,162,781.68 | ||||||
| 金融资产小计 | 3,926,501.82 | 3,926,501.82 | ||||||
| 上述合计 | 3,926,501.82 | 3,926,501.82 |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 项目 | 金额(元) | 受限原因 |
| 一、用于担保的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49,873,277.26 | 说明 1、12、16、18 |
| 固定资产 | 479,831,691.66 | 说明2、3、4、5、6、7、8、10、13、14、15、17、18、19、20、21、22、23 |
| 无形资产 | 44,702,211.03 | 说明5、9、11、21 |
| 在建工程 | 150,613,662.05 | 说明11 |
| 二、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44,481.67 | 保证金及保函 |
| 合计 | 825,265,323.67 |
说明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6,000万元,贷款余额 5,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 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 90,281,524.69元,账面净值为 79,269,579.72 元。
说明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 69.45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35,995,762.06元,账面净值为 14,232,964.39元。
说明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 52.77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23,294,703.39元,账面净值为 11,809,695.01元。
说明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 1,918.94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39,557,140.26 元,账面净值为 19,240,346.15 元。
说明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支行签订为期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6,000万元,贷款余额 0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名下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的房屋建(构)筑物(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 0014315、0014317、0014318、0014319、0014324 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冀(2018)沧州渤海新区不动产权第 0001575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土地(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14,167,995.95元,账面净值为 11,806,662.95 元;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137,192,500.71 元,账面净值为 113,168,051.01 元。
说明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4,600万元,贷款余额 4,5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15 号、-18 号、-19 号、-20 号、-21 号、-22 号、-24 号、-28 号、-29 号共 9 栋工业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0087745、0060628、0060225、0060228、0060232、0060333、0087310、0087326、0087332 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鲁(2016)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0001632 号)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73,857,521.68 元,账面净值为 57,989,634.49 元。
说明 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贷款余额 2,358.64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9号楼、10号楼地下一层商业1、3、6、9共 4套商业用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 00134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 0000139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23,735,178.60元,账面净值为 18,376,391.94 元。
说明 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8,000万元,贷款余额 8,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1 号、-2 号、-3 号、-4 号共 4 幢工业房地产(鲁(2018)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0036697、0036698、0036699、003670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91,371,562.17元,账面净值为 66,036,951.62元。
说明 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2,000万元,贷款余额 2,000万元。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名下一项发明专利及九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发明专利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99,009.89元,账面净值为 66,006.69元。
说明 1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 1,919.00万元。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30,525,964.83 元,账面净值为 7,395,074.70 元。
说明 1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组成的项目银团贷款签订为期五年的项目资金贷款 18,000万元,贷款余额 5,375.35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羊亭镇信河路南、丽山路西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鲁(2023)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0048052号)及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在建工程或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土地(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30,799,592.55 元,账面净值为 28,951,617.00 元,在建工程账面原值和账面净值均为 150,613,662.05 元。
说明 1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号院 9号楼地下二层 72个车位(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180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175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1740号等72个)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 16,687,208.09元,账面净值为 14,143,369.85元;并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 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 2166号)提供二次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1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区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2,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1,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第一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第二笔和第三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三笔贷款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 号院 9 号楼 105、106、108、208、209、210、211、212、215 号共 9 套商业用房房产(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 0059348、0059353、0061238、0061240、0062039、0062056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73、1224498、1224463 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56,540,385.82 元,账面净值为44,691,498.02 元。
说明 1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两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7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450万元,贷款余额 45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9号楼 10号楼 2层 1-2、3、4、5、6号商业房地产(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 00134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0139号)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6,369,601.51元,账面净值为 4,931,511.31元。
说明 1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4,500万元,贷款余额 4,500万元。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雪花南一路 66号 22项自有房产(黑(2021)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 0430676、0430677号等 22个)、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2816号 2项自有房产(黑(2020)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 0221568、0221576 号)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 555 号 16 项自有房产(黑(2018)农垦佳南不动产权第 0000962、0000963 号等 16 个)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91,545,169.75 元,账面净值为 55,159,050.09 元。
说明 1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贷款余额 4,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号中关村科贸大厦 5层 5A34等 333套综合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 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 53,325,997.48元,账面净值为 45,051,273.7元。
说明 1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安信用社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2,000万元,贷款余额 1,9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园小区 5号楼 14项房产(京房权证房股字第 0800012号)、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2816号1项房产(黑(2020)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 0215523号)提供抵押担保,以上两处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6,172,638.06 元,账面净值为 3,851,469.74 元。
说明 1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贷款余额 2,500万元。其中:2,5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余 2,500万元由本公司与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号院 9 号楼三层 301、302、303、310、311 号商业用途房地产(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47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509 号、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 0062521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36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59 号)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房产中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 15,824,309.99 元,账面净值为11,409,053.91 元;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4,731,858.93 元,账面净值为 3,852,272.46 元。
说明 1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 1,483.72万元。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65,845,566.79 元,账面净值为 27,153,877.81 元。
说明 2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 523.66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12,890,230.09元,账面净值为 9,583,942.48元。
说明 2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区支行签订为期五年的固定资产贷款 5,000万元,贷款余额 4,963.58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金光北街 1号工交房地产(京房权证房股字第0700049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房国用(2009出)第 00130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土地(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9,546,348.4元,账面净值为 3,877,924.39 元;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81,766,674.27 元,账面净值为 21,267,794.17 元。
说明 2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 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三次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23:本公司所有的“豪成大厦”203号房产因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由法院查封,房屋面积 153.17 平方米,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1,281,514.29 元,账面净值为 1,091,166.27 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7,000,000.00 | 70,000.00 | 9,900.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 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 | 自建 | 是 | 医药制造业 | 17,498,518.23 | 179,331,600.05 | 自筹资金 | 50.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2日 | 《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
| 合计 | -- | -- | -- | 17,498,518.23 | 179,331,600.05 | -- | --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 境内外股票 | 400005 | R海国实1 | 7,26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3,300.00 | 3,3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
| 境内外股票 | 400006 | R京中兴1 | 62,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10,800.00 | 110,8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
| 境内外股票 | 400007 | R华凯1 | 11,64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7,280.00 | 17,28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
| 境内外股票 | 870005 | 中关科技 | 5,0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632,340.14 | 1,632,340.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 | 0.00 | 0.00 | -- | -- | |||||||
| 合计 | 5,080,900.00 | -- | 1,763,720.1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763,720.14 | -- | -- | ||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 80,000,000.00 | 75,625,936.43 | 73,476,273.05 | 0.00 | -42,607.05 | -42,607.05 |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商品混凝土添加剂;设备租赁(汽车除外);维修混凝土机械;普通货物运输。 | 30,000,000.00 | 739,629,667.87 | 194,950,660.25 | 169,940,476.88 | 16,347,657.90 | 11,579,692.29 |
| 北京中科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家庭劳务服务;城市园林绿化;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工艺品;出租办公用房。 | 3,000,000.00 | 25,686,920.61 | 12,814,291.37 | 7,517,946.12 | -528,908.02 | -533,565.34 |
| 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城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广告发布;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讯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停车场服务。 | 3,000,000.00 | 27,535,104.47 | 3,066,430.18 | 9,832,201.34 | 1,744,458.88 | 1,657,235.94 |
| 北京美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 | 50,000,000.00 | 55,672,050.10 | 31,149,688.08 | 0.00 | -50.00 | -50.00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医药技术开发;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进行投资;科技园区开发及建设;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租赁。 | 50,000,000.00 | 473,363,863.93 | 27,484,663.01 | 4,837,685.70 | -1,806,682.79 | -1,806,682.79 |
| 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住宿;餐饮服务:大型餐馆(含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零售卷烟、雪茄烟;打字、复印。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安装、采购,旅游商品零售、批发,酒店管理咨询及酒店经营管理,停车场,代订飞机票、火车票;洗涤服务。 | 238,300,000.00 | 171,557,957.85 | 166,773,039.00 | 8,439,346.93 | -3,675,152.43 | -3,645,758.43 |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医药技术开发。 | 210,000,000.00 | 3,707,573,088.32 | 1,589,484,457.72 | 773,549,712.69 | 61,486,747.33 | 48,119,181.18 |
| 上海四通国际科技商城物业公司 | 子公司 | 物业管理,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自有房屋租赁,餐饮企业管理(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会务服务,停车场(库)经营,销售:办公设备、计算机及配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电设备。 | 70,400,000.00 | 68,469,601.94 | 67,342,272.72 | 969,523.82 | 196,468.12 | 191,645.50 |
| 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 | 2,000,000.00 | 6,030,880.33 | -241,180,657.60 | 0.00 | -361,210.06 | -361,509.98 |
| 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家庭劳务服务;文艺创作;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舞蹈培训;绘画培训;声乐培训;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工艺品、礼品、日用杂货、文化用品、建筑材料、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医疗器械I、II类;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 | 240,000,000.00 | 343,026,041.32 | -113,882,228.10 | 32,620,712.52 | -33,545,815.20 | -34,966,719.06 |
| 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 30,000,000.00 | 13,746,584.77 | -128,142,916.09 | 0.00 | -17,338,115.61 | -17,365,068.74 |
| 北京华素优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 10,000,000.00 | 70,015,548.06 | -4,969,857.54 | 0.00 | -7,583,070.38 | -7,281,521.77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外部环境风险
主要包括:国家及地方政策风险、宏观经济风险、产业结构风险等源自企业外部环境的风险。
应对策略:风险降低、风险承受。
主要控制措施:完善和实施信息收集、分析、汇报及反馈机制。公司收集相关的宏观经济发展信息、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调整信息、行业相关信息、财税政策调整信息等,并定期总结信息,通过总裁办公会等途径向公司管理层进行汇报,形成应对对策。
(二)竞争风险
主要包括:与同行业、或有产品替代性企业进行竞争的风险。
应对策略:风险降低、风险承受。
主要控制措施:关注竞争对手及其产品发展动态,注意市场环境变化,对于行业及产品相关的环境变动及时给予反应,并根据产品及服务销售需要合理分配资源;充分重视产品/服务的技术研发,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完善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三)产品风险
主要包括:企业由于产品外形工艺、功能质量、上市时机、市场定位以及成熟度等因素给产品在设计、生产、销售中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应对策略:风险规避、风险降低。
主要控制措施:强化市场调研及分析,设计并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持续研发、改进和创新,以保持产品优势,提升产品生命周期盈利水平。避免在衰退期产品的无谓投入,降低企业对产品的退出成本。
(四)现金流风险
主要包括:融资风险、债务管理风险、应收/预付账款管理风险等可能造成企业资金短缺的风险。
应对策略:降低风险。
主要控制措施:建立风险预测机制,利用财务信息平台的数据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实时监控;加强融资前可行性研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缩短现金周转周期;建立预算差别化管理内部政策,强化现金流计划管理。
(五)合规风险
主要包括:违反外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风险。
应对策略:风险降低
主要控制措施:研究监管要求,跟进监管变化,采取及时准确的应对措施;依据法规及企业授权对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对“三重一大”决策进行评估。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 刘绍基 | 副总裁 | 聘任 | 2026年04月24日 | 工作调动 |
| 赵君 | 副总裁 | 聘任 | 2026年04月24日 | 工作调动 |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四、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是 □否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家) | 4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1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北京)https://hjxxpl.bevoice.com.cn:8002/home |
| 2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河北)http://121.29.48.71:8080/#/fill/detail?enpId=191AD2FF-8137-4E75-871F-DA761C459234&year=2025&reportId=59ba5fe8-522e-42b4-95e5-8b5f45be75ad |
| 3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山东)http://221.214.62.226:8090/EnvironmentDisclosure/enterpriseRoster/openEnterpriseDetails?comDetailFrom=0&id=91371000065949524E |
| 4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黑龙江)http://111.40.190.123:8082/eps/csLogin?ticket |
五、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认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公民的职责之一,也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承诺。本着“为股东创造价值,为职工负责”的理念,公司积极处理股东、员工、供应商、债权人、债务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信经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努力提升综合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积极为股东创造价值。
1、保障员工权益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等相关法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员工薪酬,缴纳社会保险,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工作环境。积极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素质拓展,开展员工活动,加强人才建设,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增强企业实力。
2、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作为医药制造业的上市公司,深刻意识到药品质量关乎人民生命健康,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加强员工的质量观念,培养质量文化,严把质量关。公司始终注重患者用药安全,下属子公司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均按照法规要求设立药物警戒部门,跟踪和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和各种药品安全性信息,以安全性信息和数据为基础,以定期分析评价和风险评估为手段,持续开展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药物警戒活动,做好药品安全风险管控,为患者的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1)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①2026年 2月,获评威海市环翠区服务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充分体现了企业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贡献。
②2026年 3月,成功入选威海市基础级智能工厂,是市级层面对企业稳步推进数智转型升级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
③2026年 5月,盐酸贝尼地平原料药关键中间体合成工艺研发及应用获评科技成果评价证书,标志着公司自主研发的中间体合成工艺技术再次得到行业权威机构专业认证。
④2026年 6月,荣获威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展现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发展实效,是上级党组织对党建引领企业发展工作的充分褒奖。
3、环保与效能并重,实现绿色生产
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公司及下属公司努力降低药品生产对环境的污染。报告期内,下属公司北京华素、山东华素、多多药业严格遵守执行当地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各类污染物排放全部达标。
公司一直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制造视为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路径,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优化,实现生产过程中的资源高效利用和废弃物最小化。公司不仅在产品研发上注重环保与效能的双重提升,还在生产运营中全面推行绿色管理体系,从源头减少污染,提升整体生态效益。未来,公司将继续勇担责任,积极发挥制药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入地践行绿色制造理念,不断优化生产流程和技术创新,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1)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多多药业始终将绿色发展理念深植企业发展根基。常态化保障污水处理车间稳定运维,外排污水各项指标均达标排放,从源头削减环境污染物;同时积极引进自动化生产线与智能生产设备,在提质增效的基础上,有效节约人力投入、降低生产能耗。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践行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向共赢。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专业化的服务,履行并承担对客户、员工、股东等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在不断扩大公司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追求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1)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2026年 1月,积极响应威海市环翠区妇联号召,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在“巾帼寒冬送暖”公益活动中捐赠2,000元,帮扶困难妇女儿童温暖过冬。
(2)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①多多药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6年上半年在环境监测、污染治理领域投入资金 179.86万元。企业将环保工艺融入各道生产工序,多措并举降低废弃物排放量,大力推行清洁绿色生产,主动扛起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
②多多药业积极进行人才储备,招收大中专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到企业就业,解决一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就业问题。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本公司诉中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案由:欠款纠纷诉讼请求:1、中育公司返还本公司欠款600万元;2、中育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经济损失65.81万元。 | 641 | 否 | 执行中。 | 调解结果:中育公司向本公司支付欠款600万元、利息41万元,共计641万元。 | 执行中,因中育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预计难以收回案款。 | 2002年04月15日 | 《2001年年度报告》 |
| 本公司诉北京中华民族园蓝海洋有限公司一案案由:追偿纠纷诉讼请求:蓝海洋公司支付代偿款项3,970.74万元及相应利息。 | 3,970.74 | 否 | 执行中。 | 判决结果:蓝海洋公司向本公司支付代偿款39,707,399.74元及利息(自2013年7月22日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 执行中,法院已查封蓝海洋公司在建工程“热带景区蓝海洋”项目,并已冻结蓝海洋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 2013年07月23日 |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053) |
| 本公司向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追偿案案由:追偿执行追偿请求:1、福州华电向本公司支付代偿款25,715,971.12元及相应利息;2、根据和解协议向本公司支付1,0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 3,571.6 | 是 | 本公司向福州华电追偿,正在福州中院执行中。 | 诉讼1:北京托普天空科技有限公司诉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闽都支行,本公司及福州华电作为第三人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已累计计提28,054,368.39元预计负债。本公司累计代偿25,715,971.12元后依法享有追偿权,公司申请执行后已全部收回代偿本金和部分利息。诉讼2:就公司为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在农行西城支行提供2,345万元担保事宜,经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还款1,350万元。据此,公司向福州华电提起代位权之诉并以1,000万元金额和解。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1)闽民终字第247号《民事调解书》(本金480万元)和(2011)闽民终 | 福州华电已清偿(2011)闽民终字第248号《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本金520万元及利息合计人民币11,711,315.78元。就(2011)闽民终字第247号《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480万元本金及利息,福州华电已支付7,984,884.22元。2018年12月26日,福州中院裁定将登记在福州华电名下的福州友谊大厦12层办公房产作价1,880万元抵偿公司等额债务。2019年6月11日,福州中院裁定将登记在福州华电名 | 2025年07月30日 |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 |
| 字第248号《民事调解书》(本金520万元),两项本金合计为1,000万元。 | 下友谊大厦10层、11层办公房产作价3,705万元抵偿公司等额债务。2020年5月7日,福州中院执行回款2,249,059.94元,并轮候查封友谊大厦13层办公01-05室的房产。目前福州华电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已向清算组申报剩余债权。2025年,托普天空就委托贷款合同纠纷申请恢复执行,2025年7月31日,福州中院出具(2025)闽01执恢171号《结案通知书》,通知如下:2025年7月15日,本院依法划扣了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063,145.02元,托普天空与公司一致确认以上述金额了结本案。故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福州中院已解除对公司房产的查封和银行存款的冻结。公司向托普天空清偿该笔债务后,对福州华电享有追偿权,公司已就该笔债权向清算组申报。 | 号:2011-043、2018-001、2018-016、2018-121、2019-048、2025-066、2025-074) | |||||
| 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城有限公司诉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一案案由: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租赁费1,125,000元、滞纳金72,450元、电费165,016.50元,合计1,362,466.5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 136.25 | 否 | 科贸电子城现已申请强制执行。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2016)京0108民初133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城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125,000元、滞纳金72,450元、电费89,721.3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 无。 | 2017年01月05日 |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 |
| 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诉四川省和昌永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永川、李世溢、钟代琼、梁琳一案案由:保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五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向原告清偿新品进场服务费171万元,支付自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的滞纳金14.1万元;2、判令五被告连带支付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滞纳金,以171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还清为止;3、判令五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185.1 | 否 | 被告上诉,经二审审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9日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在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执行中。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五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连带清偿171万元,并支付滞纳金(该滞纳金应以171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从2016年5月12日起计至欠款及滞纳金付清之日止);2、五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件受理费21,459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260元由五被告负担。2018年7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川01民终4436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190元,由李世溢、钟代琼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2020年6月3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出具(2018)川0106执5783号之六《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执行回款147,301.20元,尚未执行完毕。 | 2018年08月15日 |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64)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一案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混凝土采购款,截至2021年11月25日共计5,303,452.32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2021年12月30日的违 | 555.35 | 否 | 2022年4月2日,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出具(2022)晋7102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中实新材料不服,向太原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 | 2022年4月2日,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出具(2022)晋7102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5,203,452.32元及违约金52,034.52元,以上共计5,255,486.84元。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2022年11月3日,太原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晋71民终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太原铁路运输法院正在执行中,已执行回款4,363,452.32元,尚未执行完毕。 | 2023年04月14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
| 约金共计1,591,035.70元并支付自2021年12月30日起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支付后续违约金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50,000.00元;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的保函费用;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 提起上诉。2022年11月3日,太原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晋71民终22号《民事判决书》;中实新材料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太原铁路运输法院执行中。 |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一案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405,460.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付货款的利息(以3,405,46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9日起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 340.55 | 否 | 2021年8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2021)京0108民初12929号《民事判决书》。双方均未上诉,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中实新材料申请执行,2023年1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京0108执94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2021年8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2021)京0108民初129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3,405,46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其中以2,837,687.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9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以567,773.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7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2023年1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京0108执94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2023年1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京0108执94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申请重整,公司作为债权人于2023年12月21日已经收到管理人通知的短信。短信内容:2023年12月6日,根据重整计划规定,通过竞争方式各评委最终评选出了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关于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对破产信托相关事项进行决议,审议信托优化方案、并选举受益人代表成立受益人委员会。 | 2023年04月14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
| 哈尔滨普康和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案由:垄断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停止就淀粉酶的垄断行为;2、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9.63万元;3、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赔偿原告预期可得利益损失112.37万元;4、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赔偿原告为制止本案垄断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暂计5万元;5、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 257 | 否 | 2024年7月26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黑01民初122号《民事判决书》。多多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9月26日,法院已经受理,案号为(2024)最高法知民终945号。 | 2024年7月26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黑01民初1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多多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的不公平高价行为;2、多多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哈尔滨普康和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0,000元;3、多多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哈尔滨普康和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为制止本案垄断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30,000元;4、驳回哈尔滨普康和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360元,由多多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负担6,250元;哈尔滨普康和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负担21,110元。 | 无。 | 2024年08月16日 |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提起仲裁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068) |
|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第三人: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案由:代位权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对第三人欠款本金995万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5年5月19日计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995 | 否 | 2024年9月2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出具(2024)闽0102民初5677号《民事判决书》。 | 2024年9月2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出具(2024)闽0102民初56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代第三人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向原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偿还995万元及资金占用费(以995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5月27日起按年利率3.45%计付资金占用费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450元,由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负担80,000元,由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450元。 |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已经申报债权。 | 2024年09月13日 |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4-079)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6,151,981.99元;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其中:以2,983,968.37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27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暂计至2025年6月10日为229,523.11元;以3,168,013.62元为基数,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暂计至2025年6月10日为66,409.49元。两项合计金额为295,932.60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第1、2项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6,447,914.59元) | 644.79 | 否 | 2025年9月2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具(2025)京0106民初37635号《民事判决书》。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回款。 | 2025年9月2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具(2025)京0106民初376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货款6,109,019.84元;2、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以6,109,019.84元为基数,自2025年6月3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1年期LPR的1.3倍计算;3、驳回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截至2025年末,已全部回款6,242,476.82元,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 2026年03月13日 | 《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2026-019) |
| 北京中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泰和睿园工程欠款人民币23,297.44元,及以23,297.44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2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泰和睿园工程欠款人民币190,310.61元,及以190,310.61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泰和睿园工程欠款人民币690,425.42元,及以690,425.42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1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泰和睿园工程欠款人民币666,111.47元,及以666,111.47元为基数,自2023年3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5、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泰和睿园工程欠款人民币1,220,000.00元,及以1,220,0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4月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6、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泰和睿园工程欠款人民币525,499.25元,及以525,499.25元为基数,自起诉状送达被告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7、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泰和睿园工程欠款人民币932,940.53元,及以932,940.53元为基数,自2024年10月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8、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本诉状第一项至第七项诉讼请求所涉欠款本金总额4,248,584.72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自2025年12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9、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 424.86 | 否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号(2026)京0111民初18090号,一审开庭时间2026年8月25日。 | 无。 | 无。 | 2026年08月06日 |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京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8,420,114.20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2026年6月3日的逾期付款利息6,259.07元并支付自2026年6月4日起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后续逾期付款利息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60,000.00元;(以上款项共计:8,786,373.27元)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的保函费用;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 878.64 | 否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案号为(2026)京0109民初7485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 无。 | 无。 | 2026年08月06日 |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欠付货款4,306,589.50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2025年9月18日的逾期付款利息775,186.11元并支付自2025年9月19日起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支付后续逾期付款利息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00,000.00元;(以上款项共计:5,281,775.61元)4、请求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欠款承担共同给付责任;5、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的保函费用;6、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 528.18 | 否 | 2026年2月24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具(2025)京0106民初59887号《民事调解书》。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5)京0106民初59887号】,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货款4,306,589.50元,因支付方式产生的贴息费由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若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任意一期付款义务,则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0,626.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由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先行垫付,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5日前给付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全部回款4,365,523.16元。 | 2026年08月06日 |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欠付货款2,377,549.00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 237.75 | 否 | 2026年3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具(2025)京0106民初59887号《民事调解书》。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5)京0106民初59893号】,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货款2,377,549.00元,因支付方式产生的贴息费由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若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任意一期付款义务,则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910.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回款700,000.00元。 | 2026年08月06日 |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欠付货款6,540,484.00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2025年9月12日的逾期付款利息1,177,287.12元并支付自2025年9月13日起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支付后续逾期付款利息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85,000.00元;4、请求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5、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的保函费用;6、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 800.28 | 否 | 2026年3月14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出具(2025)沪0106民初40975号《民事判决书》。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5)沪0106民初40975号】,判决如下:1、被告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货款6,540,484.00元;2、被告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918,435.60元为基数、从2025年1月16日起,以4,622,048.40元为基数、从2025年8月16日起,均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3、驳回原告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截至2026年6月30日,暂未回款。 | 2026年08月06日 |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申请人支付欠付货款7,594,117.50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25年9月12日的逾期付款利息1,366,941.15元并支付自2025年9月13日起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支付后续逾期付款利息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一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327,000.00元;4、请求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5、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的保函费用;6、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 928.81 | 否 | 2026年6月10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6)皖02民终1421号《民事调解书》。 |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6)皖02民终1421号】,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双方共同确认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欠付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货款7,594,117.50元,逾期付款利息430,148.76元;2、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本调解协议签订后3日内,向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开具逾期付款利息部分对应的合法税务发票,否则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有权拒绝付款;3、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按时足额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第一期款项后,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应于5日内向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就本案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及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4、如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有任意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则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按照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2025)皖0207民初1084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确定的7,594,117.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在扣除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已支付款项后,立即向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如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将上述款项按期、足额支付给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后,双方就本案的债权债务结清,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6、一审案件受理费75,369.06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1,988.00元,由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8,381.0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36元,减半收取计168.00元,由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本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或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截至2026年6月30日,暂未回款。 | 2026年08月06日 |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仲裁请求: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欠款2,690,000.00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26年4月23日的逾期付款利息510,327.90元,并支付自2026年4月24日起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后续逾期付款利息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156,000.00元;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保函费6,096.00元;5、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案件仲裁费和保全费5,000.00元。 | 336.74 | 否 | 2026年7月22日,北京市仲裁委出具(2025)京仲案字第12186号《裁决书》。 | 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书》【(2025)京仲案字第12186号】,裁决如下: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2,690,000.00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暂计算至2026年4月23日的利息161,256.00元,并继续向申请人支付以2,69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65%计算,自2026年4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保函费6,096.00元;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保全费5,000.00元;5、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6、本案仲裁费56,182.68元(含仲裁员报酬35,454.52元、机构费用20,728.16元,已由申请人全额预交),由申请人承担5,618.27元,被申请人承担50,564.41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50,564.41元。 | 截至2026年6月30日,暂未回款。 | 2026年08月06日 |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欠付货款16,372,568.11元;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2026年4月27日的逾期付款利息587,544.12元,并支付自2026年4月28日起以欠付款项16,372,568.11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支付后续逾期付款利息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630,000.00元;4、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5、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的保函费用24,554.92元;6、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 1,761.47 | 否 | 2026年5月25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2026)京0102民初1306号《民事判决书》。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6)京0102民初1306号】,判决如下:1、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13,592,773.36元;2、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2,729,191.40元为基数,自2026年2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驳回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无。 | 2026年08月06日 |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城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欠付货款1,551,787.50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2026年5月25日的逾期付款利息278,606.91元并支付自2026年5月26日起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支付后续逾期付款利息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80,000.00元;4、请求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5、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的保函费用2,866.66元;6、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 191.33 | 否 | 2026年5月28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出具(2026)京0112民初197号《民事判决书》。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6)京0112民初197号】,判决如下:1、被告北京城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551,787.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551,787.50元为基数,自2026年1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被告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确认的被告北京城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 无。 | 2026年08月06日 |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
| 华普生物技术(河北)股份有限公司诉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案由:技术服务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接收原告交付的1,000克疫苗佐剂产品,以及原告正在生产或已经生产的产品;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 4,560 | 否 | 2026年2月,华素生物向石家庄高新区法院提起反诉请求,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冀01民辖75号《民事裁定书》。 | 1、华素生物反诉华普生物,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华素生物与华普公司双方于2022年5月27日签订的《CpG佐剂重组疫苗合作框架协议》以及《技术服务合同》《专利及专有技术许可协议》于本《反诉状》送达华普公司之日起立即解除;(2)请求判令华普公司承担退货义务,接收华素生物退还的1,500克CpG HP001疫苗佐剂产品;(3)请求判令华普公司向华素生物退还已付款项人民币4,000万元以及以前述款项为基数,自反诉提起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LPR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4)请求判令华普公司向华素生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60万元;(5)判令华普公司承担本案反诉费用2、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冀01民辖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审理中。 | 无。 | 2026年05月16日 |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
| 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汇总 | 917.37 | 否 | 部分案件庭前调解中,部分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 无重大影响。 | 无。 |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主要如下:
1、因关联企业债务逾期被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申请强制执行,本金 173,350,528.39元,以上债权已经被兴业银行处置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又将此债权公开转让给北京鲲鹏致远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后续会与北京鲲鹏致远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协商还款方案。
2、因债务逾期被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本金 5.8亿元,此部分债务被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处置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目前正在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协商处置方案。
3、国美控股因债务逾期被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已签订了和解协议并部分履行,剩余未归还本金余额 263,328,390.00 元。
4、海南白马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申请对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京 0105执 35649号,执行标的:54,073,000 元。
5、杭州炬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京 0105执29386号,执行标的:1,058,000元,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
6、杭州炬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京 0105执29387号,执行标的:6,728,212元,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
7、杭州炬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浙 0109执11478号,执行标的:3,699,328元,已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申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京 0115执5802 号,执行标的:6,780,000 元。
上述事项尚未清偿,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存在被执行的风险,目前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妥善处理相关债务,化解股权的质押、冻结风险。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孙公司的股东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水电及蒸汽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564.40 | 1.07% | 564.40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6年04月25日 | 《关于多多药业2026年上半年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孙公司的股东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厂区服务费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35.84 | 0.07% | 35.84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6年04月25日 | 《关于多多药业2026年上半年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物业费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13.23 | 0.03% | 13.23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5年12月13日 | 《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 |
| 国美家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物业费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40.70 | 0.08% | 40.70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4年10月31日 | 《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与国美家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孙公司的股东方 | 关联租赁 | 承租房产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104.61 | 0.20% | 104.61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6年04月25日 | 《关于多多药业2026年上半年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
| 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关联租赁 | 承租房产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600.85 | 1.14% | 600.85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5年12月13日 | 《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 |
| 国美家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 关联租赁 | 承租房产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85.76 | 0.16% | 85.76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4年10月31日 | 《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与国美家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
| 河北厚德祥瑞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孙公司的股东方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药品 | 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1,271.42 | 1.26% | 1,271.42 | 否 | 同日常经营 | 市场价格 | 2026年4月18日 | 《关于海南华素营销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
| 合计 | -- | -- | 2,716.81 | -- | 2,716.81 |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无 |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无 |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1、经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美电器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美咨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美家生活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承租建筑面积为798.96平方米的写字间作为办公场所,续租两年,本次交易两年租金合计 3,739,132.80元,两年物业费合计 1,725,753.6元,总计 5,464,886.40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36%【详见 2024年 10月 31日,《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与国美家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097)】。
2、经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承租建筑面积为 1,168.31平方米的写字间作为办公场所,续租三年,本次交易三年含税租金合计 6,308,874.00 元,三年含税物业管理费合计 1,261,774.80 元,总计 7,570,648.80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48%【详见 2025年 12月 13日,《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与国美家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2、134)】。
3、其他相关租赁,为公司及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等,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租赁。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24年02月02日 | 2,000 | 2025年01月17日 | 2,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共同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24年02月29日 | 1,000 | 2024年03月29日 | 5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共同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 2025年02月12日 | 2,500 | 2025年05月16日 | 2,5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与本公司共同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2日 | 1,000 | 2025年03月25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 2026年01月23日 | 2,500 | / | 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与本公司共同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已经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此担保额度 | 否 |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26年1月23日 | 2,000 | 2026年2月10日 | 2,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共同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26年1月23日 | 1,000 | 2026年3月12日 | 49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6年3月19日 | 510 | |||||||||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26年1月23日 | 1,000 | 2026年3月16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6,5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4,00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6,500 | 报告期末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4,000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 2023年06月15日 | 6,000 | 2023年06月15日 | 4,75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北京华素、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本息已结清,担保物尚未解押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0日 | 2,500 | 2023年07月26日 | 486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北京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已于2026年6月30日前还款417万元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 2023年07月20日 | 1,900 | 2023年07月26日 | 369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已于2026年6月30日前还款316万元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31日 | 1,000 | 2024年08月28日 | 8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北京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已于2026年6月30日前还款100万元 | 否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08月28日 | 1,200 | 2024年09月04日 | 723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北京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已于2026年6月30日前还款199万元 | 否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024年08月28日 | 3,400 | 2024年09月04日 | 2,05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多多药业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已于2026年6月30日前还款566万元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26日 | 18,000 | 2024年12月26日 | 956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山东中关村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 | 否,已于2026年6月30日前还款413万元 | 否 |
| 2025年12月24日 | 2,723 | |||||||||
| 2026年04月02日 | 2,109 |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025年02月12日 | 2,500 | 2025年02月25日 | 2,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多多药业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05月17日 | 1,000 | 2025年03月 $31\text{日}^{注1}$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中实新材料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025年05月17日 | 6,000 | 2025年06月16日 | 3,5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多多药业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2025年09月02日 | 500 | 否 | ||||||||
| 2025年10月22日 | 500 | 是 |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5年07月05日 | 5,000 | 2025年10月21日 | 728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北京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已于2026年6月30日前还款36万元 | 否 |
| 2026年02月06日 | 1,723 | |||||||||
| 2026年04月02日 | 2,548 |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5年08月21日 | 3,000 | 2025年08月28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2025年10月30日 | 2,000 | 否 | ||||||||
| 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 | 2025年08月21日 | 500 | 2025年09月25日 | 45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中实通达商砼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5年08月21日 | 3,000 | 2025年09月17日 | 2,645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北京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已于2026年6月30日前还款726万元 | 否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5年09月17日 | 8,000 | 2025年09月26日 | 8,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5年09月17日 | 5,000 | 2025年09月24日 | 1,8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6年01月29日 | 220 | |||||||||
| 2026年01月29日 | 339 |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5年09月17日 | 3,000 | 2025年09月25日 | 2,645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已于2026年6月30日前还款726万元 | 否 |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11月15日 | 7,000 | 2025年11月26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四环医药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6年01月05日 | 2,000 |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11月15日 | 1,000 | 2025年12月12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中实新材料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 | 2025年12月16日 | 1,000 | 2026年01月04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中实通达商砼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026年01月23日 | 2,500 | 2026年03月19日 | 2,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多多药业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026年05月14日 | 6,000 | 2026年06月17日 | 3,5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房地产 | 多多药业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6年05月14日 | 1,000 | 2026年03月 $28\text{日}^{注2}$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中实新材料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26年05月14日 | 500 | 2026年03月 $30\text{日}^{注3}$ | 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7,44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80,5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4) | 44,815 |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025年02月12日 | 2,000 | 2025年02月17日 | 1,900 | 抵押 | 房地产 | 多多药业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 | 是 | 否 |
| 2026年01月29日 | 1,900 | 否 |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025年08月21日 | 1,000 | 2026年01月09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多多药业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5年08月21日 | 4,600 | 2025年09月22日 | 4,500 | 抵押 | 房地产 | 山东华素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 /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2,90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7,6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C4) | 7,400 |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6,5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4,34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94,60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56,215 | |||||||
| 全部担保余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5.34%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9,878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15,070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24,948 |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
注 1: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该笔融资授信采取信用方式,款项于2025年 3月31日到账。后根据银行最新授信要求,公司需为该笔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 2: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该笔融资授信采取信用方式,款项于2026年 3月28日到账。后根据银行最新授信要求,公司需为该笔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 3: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5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该笔融资授信采取信用方式,款项于 2026年 3月
30日到账。后根据银行最新授信要求,公司需为该笔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说明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区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 2,000万元,本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号院 9号楼 105、106、108、208、209、210、211、212、215号共9套商业用房房产(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 0059348、0059353、0061238、0061240、0062039、0062056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73、1224498、1224463 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说明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 1,000万元,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号院 9号楼 105、106、108、208、209、210、211、212、215号共9套商业用房房产(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 0059348、0059353、0061238、0061240、0062039、0062056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73、1224498、1224463 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说明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 5,000万元,其中:2,5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余 2,500万元由本公司与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号院9号楼三层 301、302、303、310、311号商业用途房地产(X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4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509号、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0062521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36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59号)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说明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 1,000万元,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号院 9号楼 105、106、108、208、209、210、211、212、215号共9套商业用房房产(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 0059348、0059353、0061238、0061240、0062039、0062056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73、1224498、1224463 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说明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两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 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9号楼 10号楼 2层 1-2、3、4、5、6号商业房地产(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 00134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 000139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 5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9号楼 10号楼 2层 1-2、3、4、5、6号商业房地产(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 00134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 000139号)提供二次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 8,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1号、-2号、-3号、-4号共 4幢工业房地产(鲁(2018)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0036697、0036698、0036699、0036701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 5,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9号楼、10号楼地下一层商业 1、3、6、9共 4套商业用房地产(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 00134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 0000139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 7,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 2166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1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号院 9号楼地下二层 72个车位(X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180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175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1740号等 72个)提供抵押担保和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 2166号)提供二次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1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 2166号)提供三次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村大街 18号中关村科贸大厦5层 5A34等 333套综合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 2166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2026年1月2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安证券、怀新投资 | 双方就公司现阶段面临的外部环境、主营业务的经营现状、竞争优势、发展展望等问题与机构投资者进行了互动沟通。 | 《2026年1月2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6-001) |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与桦川县人民政府签订中药、原料药基地建设项目框架协议的事宜;
公司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人民政府于 2026年 2月 6日在北京市签订《中药、原料药基地建设项目框架协议》,公司契合国家“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为提升中药、原料药产业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计划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建设现代化数字化工厂,打造行业领先水平的中药、原料药生产制造基地。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筹资金。
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协议涉及的具体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等内部审议程序通过后方可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和披露程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下属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四大生产制造中心之一,主要从事中成药、化药制剂开发、生产和经营,旗下拥有“五加生化胶囊”“刺五加注射液”等广受消费者熟知的中药产品,其中五加生化胶囊为公司独家产品。本次框架协议有利于扩大公司在中药领域的突出优势,进一步挖掘市场发展潜力和价值,发挥品牌与技术的双重优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详见 2026年 2月 7日,《关于与桦川县人民政府签订中药、原料药基地建设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2、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等事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
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持有公司 186,113,207股,持股比例为 24.71%,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等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无新增质押,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text{注}}$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text{注}}$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111,601,400 | 59.96 | 14.82 | 102,783,479 | 92.10 | 12,500,000 | 16.78 |
注:质押股份被冻结指被司法再冻结,不包括轮候冻结。
(2)司法再冻结、司法冻结
①报告期内新增司法再冻结、司法冻结
Ⅰ.司法再冻结到期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司法再冻结到期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司法再冻结起始日 | 司法再冻结到期日 | 司法再冻结执行人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16,302,129 | 8.76% | 2.16% | 2023-3-2 | 2026-3-1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注:上述股份司法再冻结期限届满,已解除冻结关系。
Ⅱ.轮候冻结生效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被司法再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司法再冻结起始日 | 司法再冻结到期日 | 司法再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629,490 | 0.34% | 0.08% | 否 | 2026-3-2 | 2029-3-1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生效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8,052,589 | 4.33% | 1.07% | 否 | 2026-3-2 | 2029-3-1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生效 |
| 合计 | - | 8,682,079 | 4.67% | 1.15% | - | - | - | - | - |
注:上述股份由轮候冻结状态转为司法再冻结状态。
②累计司法冻结(含司法再冻结)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115,283,479 | 0 | 61.94% | 15.31% |
(3)轮候冻结
①报告期内无新增轮候冻结
②累计轮候冻结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50,880,735 | 27.34% | 6.76% |
【详见 2026年 3月 5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再冻结到期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3、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等事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
国美电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原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50,000,000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 6.64%,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等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无新增质押,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text{注}}$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text{注}}$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000,000 | 6.64 | 50,000,000 | 100.00 | 6.64 | 50,000,000 | 100.00 | 0 | 0 |
注:质押股份被冻结指被司法再冻结,不包括轮候冻结。
(2)司法再冻结、司法冻结
①报告期内无新增司法再冻结、司法冻结
②累计司法冻结(含司法再冻结)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股) $^{注}$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000,000 | 6.64% | 50,000,000 | 17,540,167 | 100.00% | 6.64% |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3)轮候冻结
①报告期内新增轮候冻结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12,488,117 | 24.98% | 1.66% | 否 | 2026-4-22 | 36个月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②累计轮候冻结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000,000 | 6.64% | 2,837,869,568 | 5,675.74% | 376.81% |
【详见 2026年 4月 25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触及 5%整数倍和 1%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为稳定与主要债权人及业务合作方的关系,优化整体资产负债结构,国美电器间接控股股东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零售)分别与上海金铂鼎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铂鼎)、中国泰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岳科技)订立认购协议,拟通过债转股安排偿还相关债务。2026年 3月 23日,国美零售完成向上海金铂鼎、泰岳科技配发及发行新股。新股东上海金铂鼎持股比例为 29.61%(其最终由赵旭波先生控制),成为国美零售第一大股东;新股东泰岳科技持股比例为 4.78%(最终由张慧女士持有 99%的股份及武大伟先生持有 1%的股份);原第一大股东黄光裕先生及其联系人持股比例由 10.28%稀释至 6.74%。
综上,国美控股与国美电器不再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统计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时,国美电器持有的 50,000,000股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美电器被动减持,林飞燕与国美控股、国美电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国美控股与国美电器不再为一致行动人所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 243,995,673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186,113,207股。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详见 2026年 5月 15日,《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触及 5%整数倍和 1%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十五、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下属公司补缴税款的事宜;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威税一稽通〔2025〕2641号),山东华素对涉税业务开展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438.85万元,滞纳金 163.98万元,合计 602.83万元。截至目前,上述税款 438.8万元已缴纳完毕,已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收完税证明》(No.337105251200013511),滞纳金163.98万元已经计提,待税务局出具缴款通知书即刻缴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 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602.83万元,最终以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详见 2026年 1月 10日,《关于下属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普萘洛尔注射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盐酸普萘洛尔注射液(规格:2ml:2mg)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普萘洛尔注射液;②剂型:注射液;③规格:2ml:2mg;④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⑤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⑥申请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⑦受理号:CYHS2600173;⑧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北京华素的盐酸普萘洛尔注射液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注册上市许可工作进入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获批将增加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 2026年 1月 17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普萘洛尔注射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3、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胞磷胆碱钠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胞磷胆碱钠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胞磷胆碱钠注射液;②剂型:注射剂;③规格:2ml:0.25g(以 mathrm C _ 14 H _ 26 N _ 4 O _ 11 P _ 2 计);④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一致性评价;⑤申请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⑥受理号:CYHB2650042;⑦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多多药业的胞磷胆碱钠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获批将增加公司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 2026年 2月 6日,《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胞磷胆碱钠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4、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曲马多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事宜;
北京华素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6B00624),获悉,北京华素生产的“盐酸曲马多片”(规格:50mg)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曲马多片;②剂型:片剂;③规格:50mg;④注册分类:化学药品;⑤受理号:CYHB2550038;⑥通知书编号:2026B00624;⑦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⑧包装规格:10片/板,1板/盒;10片/板,2板/盒;⑨申请内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⑩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 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意本品以下变更事项:A.处方变更。B.工艺变更。C.变更生产批量。D.修订质量标准。E.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本品质量标准、说明书照所附执行,有效期为 18个月。本品原料药供应商为多多药业,登记号为 Y20190001917,执行企业内控标准。基于申报的生产线与生产设备,本品工艺验证批的批量为 25万片,今后的商业化生产如需放大批量,请注意开展相应的放大研究及验证。本次变更自获批之日起 6个月内实施。
本次盐酸曲马多片(规格:50mg)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详见 2026年 2月 10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曲马多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5、关于盐酸贝尼地平片中选第十一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事宜;
山东华素参与了第十一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表(GY-YD2025-1)》及《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GY-YD2025-1)》显示,山东华素生产的盐酸贝尼地平片(注册商标:元治<sup>®</sup>)中选本次集中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 品种名称 | 适应症 | 规格 | 包装数量 |
| 盐酸贝尼地平片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4mg | 36片/盒 |
| 4mg | 60片/盒 | ||
| 8mg | 30片/盒 | ||
| 8mg | 60片/盒 |
①本次集采中选结果于 2026年 2月实施,中选供应全国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至 2028年 12月 31日结束。
②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可每年一签,每年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首年约定采购量,同时各厂牌中选药品年约定采购量不少于首年约定采购量的 90%。采购协议也可签约至采购周期结束,同时在采购协议中明确每年约定采购量等相关内容。
③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本次中选产品盐酸贝尼地平片是国家医保乙类产品。本次集中采购之前,盐酸贝尼地平片市场主销是山东华素元治和原研产品可力洛。本次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首次采用按厂牌报量,元治报量稳居 13个参与企业首位。本次集采中选企业一共八家,元治属于未入围复活中选,带量采购比例24%。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若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元治保有获得医疗机构增量使用资格。本次集采落地后,公司将利用元治的品牌力,推动全渠道拓展,实现全终端覆盖,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详见 2026年 4月 11日,《关于盐酸贝尼地平片中选第十一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6、关于富马酸比索洛尔片中选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的事宜;
北京华素参与了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的投标工作,根据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表(LC-YPJX-2026-1)》及《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LC-YPJX-2026-1)》显示,北京华素生产的富马酸比索洛尔片(商品名:博苏)中选本次接续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 品种名称 | 适应症 | 规格 | 包装数量 |
|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 $\leqslant 35\%$ )的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使用本品时需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2.5mg | 20片/袋 |
| 5mg | 30片/盒 |
①本次集采中选结果于 2026年 3月实施,中选供应全国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至 2028年 12月 31日结束。
②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可每年一签,每年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首年约定采购量,同时各厂牌中选药品年约定采购量不少于首年约定采购量的 90%。采购协议也可签约至采购周期结束,同时在采购协议中明确每年约定采购量等相关内容。
③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本次中选产品富马酸比索洛尔片是国家医保甲类产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产品。本次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办公室组织的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接续采购报量采用按厂牌报量,博苏 5mg规格(主流规格)报量位居 14家参与报量企业首位。本次接续采购中选企业一共 11家,博苏中选,带量采购比例 80%。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若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博苏保有获得医疗机构增量使用资格。本次接续采购落地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博苏在各级医疗机构覆盖率,将利用博苏的品牌力,推动全渠道拓展,实现全终端覆盖,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详见 2026年 4月 11日,《关于富马酸比索洛尔片中选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7、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非布司他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事宜;
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6S01403、2026S01404),获悉,多多药业研制的“非布司他片”(规格:20mg、40mg)通过了药品注册审评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非布司他片;②剂型:片剂;③规格:20mg、40mg;④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4类;⑤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⑥受理号:CYHS2403806、CYHS2403807;⑦证书编号:2026S01403、2026S01404;⑧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10682026;⑨药品有效期:18个月;⑩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64192、H20264193;⑪包装规格:14片/板,2板/盒;⑫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多多药业有限公司;⑬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本药品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开发工作积累宝贵经验。由于药品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该药品未来生产及销售具有不确定性【详见 2026 年 5 月 9 日,《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非布司他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8、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胶囊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山东华素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胶囊(规格:95mg、47.5mg(以琥珀酸美托洛尔计))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胶囊;②剂型:胶囊剂;③规格:95mg、47.5mg(以琥珀酸美托洛尔计);④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⑤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⑥申请人: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⑦受理号:CYHS2601414、CYHS2601415;⑧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山东华素的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胶囊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注册上市许可工作进入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获批将增加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 2026年 6月 22日,《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胶囊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97,450 | 0.28% | 2,097,450 | 0.28% |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800,000 | 0.24% | 1,800,000 | 0.24%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97,450 | 0.04% | 297,450 | 0.04%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97,450 | 0.04% | 297,450 | 0.04% |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1,029,532 | 99.72% | 751,029,532 | 99.72%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51,029,532 | 99.72% | 751,029,532 | 99.72%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 4、其他 | 0 | 0.00% | 0 | 0.00% | |||||
| 三、股份总数 | 753,126,982 | 100.00% | 753,126,982 | 100.00% |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3,60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71% | 186,113,207 | 0 | 0 | 186,113,207 | 质押 | 111,601,400 |
| 冻结 | $166,164,214^{注1}$ |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64% | 50,000,000 | 0 | 0 | 50,000,000 | 质押 | 50,000,000 |
| 标记 | 17,540,167 | |||||||
| 冻结 | $2,870,329,401^{注2}$ | |||||||
| 周玉坤 | 境内自然人 | 0.87% | 6,526,100 | 153,900 | 0 | 6,526,100 | 不适用 | 0 |
| 孙三洪 | 境内自然人 | 0.77% | 5,766,848 | 3,672,200 | 0 | 5,766,848 | 不适用 | 0 |
| 北京中关村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6% | 5,000,000 | 5,000,000 | 0 | 5,000,000 | 不适用 | 0 |
| 湛焕贤 | 境内自然人 | 0.52% | 3,892,633 | 3,892,633 | 0 | 3,892,633 | 不适用 | 0 |
| 金强 | 境内自然人 | 0.46% | 3,452,465 | 223,600 | 0 | 3,452,465 | 不适用 | 0 |
| 田素珍 | 境内自然人 | 0.32% | 2,446,600 | 2,446,600 | 0 | 2,446,600 | 不适用 | 0 |
| 詹颂祥 | 境外自然人 | 0.31% | 2,305,000 | 304,600 | 0 | 2,305,000 | 不适用 | 0 |
| 何春慧 | 境内自然人 | 0.29% | 2,167,368 | 2,167,368 | 0 | 2,167,368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报告期内,无相关情况。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026年3月23日,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不再为一致行动人。其他未知。 |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1) | 无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113,207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0 |
| 周玉坤 | 6,52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26,100 |
| 孙三洪 | 5,766,848 | 人民币普通股 | 5,766,848 |
| 北京中关村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公司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 湛焕贤 | 3,892,633 | 人民币普通股 | 3,892,633 |
| 金强 | 3,452,465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2,465 |
| 田素珍 | 2,44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46,600 |
| 詹颂祥 | 2,30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5,000 |
| 何春慧 | 2,167,36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7,368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026年3月23日,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第二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不再为一致行动人。其他未知。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4,101,4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011,807股;2、周玉坤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526,100股;3、孙三洪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766,848股;4、金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46,0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806,465股;5、田素珍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1,9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34,700股。 | ||
| 注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12,500,000股、司法再冻结102,783,479股、轮候冻结50,880,735股。注2: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再冻结32,459,833股、轮候冻结2,837,869,568股。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 2025年年报。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前期已披露实际控制人筹划控制权变更但尚未完成的,请说明控制权变更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六、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66,445,986.03 | 139,060,480.40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63,720.14 | 1,763,720.1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990,000.00 | 7,267,194.86 |
| 应收账款 | 931,082,079.75 | 1,039,166,112.0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4,158,248.56 | 136,003,900.26 |
| 预付款项 | 109,989,247.86 | 57,690,459.58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39,381,363.42 | 48,047,828.6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192,291,558.52 | 186,943,096.3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558,963.95 | 3,552,502.59 |
| 其他流动资产 | 70,747,877.45 | 73,494,342.2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19,409,045.68 | 1,692,989,637.11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73,191.28 | 2,273,191.2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62,781.68 | 2,162,781.6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97,756,209.29 | 201,667,549.83 |
| 固定资产 | 839,824,765.11 | 864,472,261.39 |
| 在建工程 | 175,182,882.84 | 144,718,848.4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406,514,515.29 | 428,147,407.00 |
| 无形资产 | 110,091,616.89 | 114,271,395.6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18,029,039.35 | 16,319,201.9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224,371,405.44 | 224,371,405.44 |
| 长期待摊费用 | 95,417,138.47 | 109,762,858.7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2,143,070.60 | 128,170,306.8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4,933,588.89 | 72,641,343.0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68,700,205.13 | 2,308,978,551.23 |
| 资产总计 | 3,888,109,250.81 | 4,001,968,188.34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516,006,380.00 | 486,588,081.9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346,857,763.49 | 448,256,325.66 |
| 预收款项 | 3,488,539.26 | 3,698,756.32 |
| 合同负债 | 89,311,837.04 | 72,309,518.9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311,571.26 | 33,379,960.89 |
| 应交税费 | 44,506,613.53 | 60,983,907.74 |
| 其他应付款 | 266,133,040.15 | 207,430,252.0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15,649,041.53 | 20,157,685.52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0,398,623.68 | 156,048,888.94 |
| 其他流动负债 | 5,389,778.80 | 6,084,239.6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15,404,147.21 | 1,474,779,932.11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87,546,668.50 | 38,921,484.34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417,726,729.76 | 445,640,862.17 |
| 长期应付款 | 20,374,977.34 | 47,512,045.1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35,400,076.61 | 35,747,802.0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7,990,062.11 | 104,033,675.9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9,038,514.32 | 671,855,869.69 |
| 负债合计 | 2,074,442,661.53 | 2,146,635,801.80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753,126,982.00 | 753,126,98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404,322,415.89 | 404,322,415.89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8,227,130.13 | -28,227,130.13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4,623,269.54 | 4,623,269.5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456,756,790.25 | 501,615,870.1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90,602,327.55 | 1,635,461,407.44 |
| 少数股东权益 | 223,064,261.73 | 219,870,979.1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13,666,589.28 | 1,855,332,386.5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888,109,250.81 | 4,001,968,188.34 |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4,004,394.90 | 16,654,077.3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32,340.14 | 1,632,340.1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0.00 | 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3,800,000.00 | |
| 预付款项 | 3,500,000.00 | 3,610,660.00 |
| 其他应收款 | 2,055,167,968.04 | 2,027,528,506.9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201,325,281.24 | 201,325,281.24 |
| 存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6,873,337.73 | 36,873,337.7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01,178,040.81 | 2,090,098,922.18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19,744,953.33 | 1,012,744,953.3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60,000.00 | 96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68,882,483.84 | 172,372,759.08 |
| 固定资产 | 74,284,178.53 | 76,158,642.88 |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74,248.56 | 89,344.8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715.27 | 5,008.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63,946,579.53 | 1,262,330,708.72 |
| 资产总计 | 3,365,124,620.34 | 3,352,429,630.90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66,000,000.00 | 66,146,666.6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
| 预收款项 | 2,230,956.13 | 1,305,079.63 |
| 合同负债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74,596.51 | 2,236,100.14 |
| 应交税费 | 23,170,030.51 | 23,231,981.28 |
| 其他应付款 | 2,097,326,350.14 | 2,044,562,011.9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7,002,152.88 | 7,002,152.88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90,801,933.29 | 2,137,481,839.63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3,458,333.43 | 13,775,000.0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458,333.43 | 13,775,000.09 |
| 负债合计 | 2,204,260,266.72 | 2,151,256,839.72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753,126,982.00 | 753,126,98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423,935,733.50 | 423,935,733.50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2,122,619.71 | -22,122,619.71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4,623,269.54 | 4,623,269.54 |
| 未分配利润 | 1,300,988.29 | 41,609,425.8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60,864,353.62 | 1,201,172,791.1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365,124,620.34 | 3,352,429,630.9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1,007,429,632.22 | 1,238,815,008.25 |
| 其中:营业收入 | 1,007,429,632.22 | 1,238,815,008.25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06,888,685.02 | 1,164,317,421.45 |
| 其中:营业成本 | 527,779,608.01 | 485,633,019.26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13,653,572.08 | 17,326,056.64 |
| 销售费用 | 278,502,363.00 | 479,099,252.52 |
| 管理费用 | 116,690,175.27 | 117,888,374.32 |
| 研发费用 | 39,535,688.29 | 39,315,770.00 |
| 财务费用 | 30,727,278.37 | 25,054,948.71 |
| 其中:利息费用 | 29,790,001.76 | 23,965,726.92 |
| 利息收入 | 78,758.98 | 192,713.22 |
| 加:其他收益 | 4,597,324.91 | 3,436,724.9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08,097.29 | -1,011,588.5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829.76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418,654.14 | -13,386,478.0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4,666.03 | -88,606.0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253,813.29 | 63,447,639.0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9,747.55 | 3,156,382.1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17,187.68 | 4,252,868.3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011,253.42 | 62,351,152.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17,592,004.20 | 17,621,308.3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603,257.62 | 44,729,844.5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603,257.62 | 44,729,844.5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796,540.25 | 38,808,886.9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3,282.63 | 5,920,957.5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9,603,257.62 | 44,729,844.5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9,796,540.25 | 38,808,886.99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3,282.63 | 5,920,957.57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396 | 0.051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396 | 0.051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4,879,635.67 | 4,462,146.05 |
| 减:营业成本 | 3,490,275.24 | 3,500,609.85 |
| 税金及附加 | 1,648,403.33 | 1,467,109.29 |
| 销售费用 | 33,545.98 | 4,533.40 |
| 管理费用 | 17,158,092.01 | 19,173,648.09 |
|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 8,130,289.07 | 8,010,064.39 |
| 其中:利息费用 | 8,127,789.79 | 8,012,697.07 |
| 利息收入 | 1,830.71 | 4,147.98 |
| 加:其他收益 | 316,666.66 | 316,666.6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400.88 | -1,429.6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245,902.42 | -27,378,581.91 |
| 加:营业外收入 | 4.50 | 2,668,241.03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63,303.52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5,245,897.92 | -27,773,644.40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245,897.92 | -27,773,644.4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245,897.92 | -27,773,644.4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5,245,897.92 | -27,773,644.40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335 | -0.036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335 | -0.0369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97,790,843.44 | 1,147,254,660.8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77,246.77 | 38,019,704.5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5,468,090.21 | 1,185,274,365.3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6,602,033.99 | 337,769,487.4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9,635,225.38 | 158,221,889.5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1,819,507.34 | 141,940,049.0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5,365,881.82 | 525,948,483.0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3,422,648.53 | 1,163,879,909.1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045,441.68 | 21,394,456.1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40,150.00 | 515,467.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0,150.00 | 515,467.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6,059,482.69 | 50,962,760.9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059,482.69 | 50,962,760.9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619,332.69 | -50,447,293.9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 | 3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0,596,288.01 | 238,202,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3,596,288.01 | 238,232,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0,826,170.04 | 179,866,289.6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058,715.28 | 12,957,137.6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0,340,275.50 | 467,82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2,017.29 | 965,825.3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7,136,902.61 | 193,789,252.6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40,614.60 | 44,442,747.3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885,494.39 | 15,389,909.5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316,009.97 | 138,784,011.7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6,201,504.36 | 154,173,921.37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51,191.50 | 458,411.8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5,527,503.04 | 368,084,461.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6,578,694.54 | 368,542,873.5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810,696.70 | 13,613,701.2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20,682.29 | 2,248,134.6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7,119,887.00 | 354,359,663.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1,451,265.99 | 370,221,498.9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27,428.55 | -1,678,625.3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0.00 | 1,93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 | 1,93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5,388.00 | 3,727,334.5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665,859.42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388.00 | 11,393,193.9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38.00 | -11,391,263.9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731,872.97 | 2,671,111.1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731,872.97 | 2,671,111.1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31,872.97 | -2,671,111.1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649,682.42 | -15,741,000.4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654,077.32 | 16,269,401.2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04,394.90 | 528,400.81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6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404,322,415.89 | -28,227,130.13 | 4,623,269.54 | 501,615,870.14 | 1,635,461,407.44 | 219,870,979.10 | 1,855,332,386.54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3,126,982.00 | 404,322,415.89 | -28,227,130.13 | 4,623,269.54 | 501,615,870.14 | 1,635,461,407.44 | 1,855,332,386.54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859,079.89 | -44,859,079.89 | 3,193,282.63 | -41,665,797.26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796,540.25 | -29,796,540.25 | 193,282.63 | -29,603,257.6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15,062,539.64 | -15,062,539.64 | -15,062,539.64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062,539.64 | -15,062,539.64 | -15,062,539.64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
| (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404,322,415.89 | -28,227,130.13 | 4,623,269.54 | 456,756,790.25 | 1,590,602,327.55 | 223,064,261.73 | 1,813,666,589.28 |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1,576,028,798.22 | -27,432,143.26 | 83,015,164.70 | -796,367,861.42 | 1,588,370,940.24 | 218,626,815.29 | 1,806,997,755.5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3,126,982.00 | 1,576,028,798.22 | -27,432,143.26 | 83,015,164.70 | -796,367,861.42 | 1,588,370,940,24 | 218,626,815.29 | 1,806,997,755.53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8,808,886.99 | 38,808,886.99 | 5,944,529.26 | 44,753,416.25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808,886.99 | 38,808,886.99 | 5,920,957.57 | 44,729,844.5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571.69 | 23,571.69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571.69 | 23,571.69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
| 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 | |||||||||||||||
| 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1,576,028,798.22 | -27,432,143.26 | 83,015,164.70 | -757,558,974.43 | 1,627,179,827.23 | 224,571,344.55 | 1,851,751,171.78 |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6年半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423,935,733.50 | -22,122,619.71 | 4,623,269.54 | 41,609,425.85 | 1,201,172,791.18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3,126,982.00 | 423,935,733.50 | -22,122,619.71 | 4,623,269.54 | 41,609,425.85 | 1,201,172,791.18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308,437.56 | -40,308,437.56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245,897.92 | -25,245,897.9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15,062,539.64 | -15,062,539.64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062,539.64 | -15,062,539.64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423,935,733.50 | -22,122,619.71 | 4,623,269.54 | 1,300,988.29 | 1,160,864,353.62 |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1,595,642,115.83 | -22,122,619.71 | 83,015,164.70 | -1,254,721,547.03 | 1,154,940,095.79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3,126,982.00 | 1,595,642,115.83 | -22,122,619.71 | 83,015,164.70 | -1,254,721,547.03 | 1,154,940,096.7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773,644.40 | -27,773,644.40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773,644.40 | -27,773,644.40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3,126,982.00 | 1,595,642,115.83 | -22,122,619.71 | 83,015,164.70 | -1,282,495,191.43 | 1,127,166,451.39 |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住总集团)联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公司)等六家发起人,于 1999年 6月发起设立,注册资本 30,000万元。1999年 6月18日,注册资本变更为 48,742.347万元。1999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97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742.347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67,484.694 万元。
2006年 4月 10日,北京国资公司与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已更名为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泰投资或国美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北京国资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1,100万股股权转让给鹏泰投资。2006年 7月20日,住总集团分别与鹏泰投资、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海源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住总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27,000万股股权分别转让给以上三家公司。以上转让事项已经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并已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2007年初,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为 2007年 1月 8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1.6股对价股份。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到账日为 2007年 1月 9日。2007年 1月 9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0年 1月9日。
2017 年 1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9 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28.0042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75,312.6982 万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75,312.6982 万元。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营运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等部门,拥有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2、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高新技术和产品的开发、销售;科技项目、建设项目投资;各类工业、民用、能源、交通、市政、地铁、城市铁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属于业务多元的控股集团企业,主营业务为生物医药、商砼、养老医疗、其他等。
3、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8月 20日批准报出本财务报表。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号修订)、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24、附注五、29(1)、附注五、29(2)、附注五、37。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2026年 0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月1日起至 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往来款项金额占公司合并总资产的比例 $\geqslant 0.1\%$ 且金额 $\geqslant 500$ 万元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 单项往来款项金额占公司合并总资产的比例 $\geqslant 0.1\%$ 且金额 $\geqslant 500$ 万元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项目的预算 $\geqslant 500$ 万元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款项及合同负债 | 单项往来款项金额占公司合并总资产的比例 $\geqslant 0.1\%$ 且金额 $\geqslant 500$ 万元 |
| 重要的在研项目 | 单项在研项目金额占公司合并总资产的比例 $\geqslant 0.1\%$ 且金额 $\geqslant 500$ 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当期平均汇率/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2、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13、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非本集团合并范围内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同时考虑账龄分布,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
| 行业组合 | 非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形成的应收账款同时考虑行业分布,行业组合主要为商砼销售业务。 |
| 其他组合 | 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应收账款。 |
14、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非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形成其他应收款同时考虑账龄分布,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
| 行业组合 | 非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形成其他应收款同时考虑行业分布。 |
| 行业组合 | 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其他应收款。 |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无
20、其他债权投资
无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分别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本集团以转换前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3 | 3.23 |
|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机器、机械、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3 | 9.70 |
|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器具、工具、家具等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 | 3 | 32.33 |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在建工程在满足建筑安装验收标准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需要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类在建工程在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非专利技术、软件使用权,以预期能够给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 项目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年限平均法 |
| 非专利技术 | 10年 | 年限平均法 |
| 软件使用权 | 5年 | 年限平均法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外包合作研发等委托费用、材料费、研发资产折旧摊销费用、检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创新药的研发项目。在取得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前(含取得《临床试验批件》之时点)所从事的工作为研究阶段,该阶段所发生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后至获得新药证书之前所从事的工作为开发阶段,该阶段所发生的支出在符合上述开发阶段资本化的条件时予以资本化,如果确实无法区分应归属于取得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前或之后发生的支出,则将其发生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获得新药证书后,开发阶段发生的资本化支出转为无形资产。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长期资产减值”。
30、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改造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无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生物医药销售、商砼销售、养老服务等。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生物医药、商砼销售收入,在货物发出后取得对方确认收到货物的凭证时确认收入。
②房地产销售收入
本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在房产完工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将房产交付买方、取得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的全部价款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③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对外提供的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公司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进度,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④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A.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B.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8、合同成本
无
3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四、14“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 4万元的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3%、5%、6%、9%、1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5%、7%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15% |
| 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5%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15% |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下属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0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 GS20251100009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6日获得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 GR20232300051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本公司下属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年12月2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41100497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 15%企业所得税税率。
(4)本公司下属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1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41100841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 15%企业所得税税率。
(5)本公司下属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9日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33700101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执行 15%企业所得税税率。
(6)本公司下属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2月 7日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43700364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执行 15%企业所得税税率。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509,522.77 | 682,049.45 |
| 银行存款 | 165,691,981.59 | 132,633,960.52 |
| 其他货币资金 | 244,481.67 | 5,744,470.43 |
| 合计 | 166,445,986.03 | 139,060,480.40 |
其他说明
截至 2026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受限资金 244,481.67 元,保函专户余额为 44,481.67 元;旅行社质量保证金200,000.00元;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 项目 | 2026.06.30(元) | 2025.12.31(元) |
| 信用证保证金 | 44,481.67 | 5,544,470.43 |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 合计 | 244,481.67 | 5,744,470.43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63,720.14 | 1,763,720.14 |
| 其中: | ||
| R 京中兴 1 | 110,800.00 | 110,800.00 |
| R 海国实 1 | 3,300.00 | 3,300.00 |
| R 华凯 1 | 17,280.00 | 17,280.00 |
| 中关科技 | 1,632,340.14 | 1,632,340.14 |
| 其中: | ||
| 合计 | 1,763,720.14 | 1,763,720.14 |
其他说明:无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商业承兑票据 | 990,000.00 | 7,267,194.86 |
| 合计 | 990,000.00 | 7,267,194.8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000,000.00 | 100.00% | 10,000.00 | 1.00% | 990,000.00 | 7,340,600.87 | 100.00% | 73,406.01 | 1.00% | 7,267,194.86 |
| 其中: |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00.00 | 100.00% | 10,000.00 | 1.00% | 990,000.00 | 7,340,600.87 | 100.00% | 73,406.01 | 1.00% | 7,267,194.8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00.00 | 10,000.00 | 1.00% |
| 合计 | 1,000,000.00 | 10,000.00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商业承兑汇票 | 73,406.01 | 63,406.01 | 10,000.00 | |||
| 合计 | 73,406.01 | 63,406.01 | 10,000.0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623,076,520.04 | 865,417,639.73 |
| 1至2年 | 285,622,545.39 | 153,466,015.23 |
| 2至3年 | 53,162,164.61 | 54,637,287.31 |
| 3年以上 | 128,847,253.09 | 126,067,930.42 |
| 3至4年 | 11,794,121.33 | 6,155,567.94 |
| 4至5年 | 1,190,362.92 | 4,532,963.37 |
| 5年以上 | 115,862,768.84 | 115,379,399.11 |
| 合计 | 1,090,708,483.13 | 1,199,588,872.6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240,030.23 | 1.67% | 18,240,030.23 | 100.00% | 0.00 | 19,580,030.23 | 1.63% | 19,580,030.23 | 100.00% | 0.00 |
| 其中: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240,030.23 | 1.67% | 18,240,030.23 | 100.00% | 0.00 | 19,580,030.23 | 1.63% | 19,580,030.23 | 100.00% | 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72,468,452.90 | 98.33% | 141,386,373.15 | 13.18% | 931,082,079.75 | 1,180,008,842.46 | 98.37% | 140,842,730.40 | 11.94% | 1,039,166,112.06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544,215,038.25 | 49.90% | 126,839,129.95 | 23.31% | 417,375,908.30 | 636,806,025.46 | 53.09% | 126,668,390.62 | 19.89% | 510,137,634.84 |
| 行业组合 | 528,253,414.65 | 48.43% | 14,547,243.20 | 2.75% | 513,706,171.45 | 543,202,817.00 | 45.28% | 14,174,339.78 | 2.61% | 529,028,477.22 |
| 合计 | 1,090,708,483.13 | 100.00% | 159,626,403.38 | 14.64% | 931,082,079.75 | 1,199,588,872.69 | 100.00% | 160,422,760.63 | 13.37% | 1,039,166,112.06 |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 1,340,000.00 | 1,340,000.00 | 0.00 | 0.00 | 0.00% | |
| 哈尔滨鸿达百业经贸有限公司 | 4,108,002.36 | 4,108,002.36 | 4,108,002.36 | 4,108,002.3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南通廷生贸易有限公司 | 3,346,295.76 | 3,346,295.76 | 3,346,295.76 | 3,346,295.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石家庄凯迪隆商贸有限公司 | 2,972,412.02 | 2,972,412.02 | 2,972,412.02 | 2,972,412.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沈阳强信商贸有限公司 | 1,566,928.14 | 1,566,928.14 | 1,566,928.14 | 1,566,928.1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郑州市金玺商贸有限公司 | 926,687.60 | 926,687.60 | 926,687.60 | 926,687.6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南京百扬晟昱日化用品有限公司 | 819,761.76 | 819,761.76 | 819,761.76 | 819,761.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沈阳天医商贸有限公司 | 680,257.08 | 680,257.08 | 680,257.08 | 680,257.0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吉安海川商贸有限公司 | 637,271.82 | 637,271.82 | 637,271.82 | 637,271.8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朝阳颐峰商贸有限公司 | 577,044.75 | 577,044.75 | 577,044.75 | 577,044.7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南通和悦贸易有限公司 | 515,038.40 | 515,038.40 | 515,038.40 | 515,038.4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其他小额合计 | 2,090,330.54 | 2,090,330.54 | 2,090,330.54 | 2,090,330.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19,580,030.23 | 19,580,030.23 | 18,240,030.23 | 18,240,030.2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账龄组合 | 544,215,038.25 | 126,839,129.95 | 23.31% |
| 行业组合 | 528,253,414.59 | 14,547,243.14 | 2.75% |
| 合计 | 1,072,468,452.84 | 141,386,373.09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且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同时考虑账龄分布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 行业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且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同时考虑行业分布,行业主要为商砼销售、养老医疗及其他业务 | 按行业特征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 其他组合 | 纳入中关村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9,580,030.23 | 1,340,000.00 | 18,240,030.23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40,842,730.40 | 3,367,662.10 | 2,824,019.35 | 141,386,373.15 | ||
| 合计 | 160,422,760.63 | 3,367,662.10 | 4,164,019.35 | 159,626,403.38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 1,340,000.00 | 款项收回 | 现金收回 | 收回可能性 |
| 合计 | 1,340,000.00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1,285,817.94 | 71,285,817.94 | 6.54% | 1,789,840.21 | |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4,606,292.81 | 64,606,292.81 | 5.92% | 646,062.93 | |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46,865,866.62 | 46,865,866.62 | 4.30% | 1,115,142.89 | |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38,844,031.76 | 38,844,031.76 | 3.56% | 3,353,339.08 | |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25,929,212.29 | 25,929,212.29 | 2.38% | 1,340,479.58 | |
| 合计 | 247,531,221.42 | 247,531,221.42 | 22.70% | 8,244,864.69 |
5、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
6、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票据 | 104,158,248.56 | 136,003,900.26 |
| 合计 | 104,158,248.56 | 136,003,900.26 |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39,381,363.42 | 48,047,828.60 |
| 合计 | 39,381,363.42 | 48,047,828.60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备用金 | 2,372,748.96 | 3,717,118.86 |
| 押金、保证金 | 17,341,185.23 | 15,085,018.29 |
| 往来款 | 45,691,714.87 | 41,377,344.14 |
| 其他 | 7,018,543.74 | 5,632,759.29 |
| 合计 | 72,424,192.80 | 65,812,240.58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1,130,004.90 | 6,540,891.70 |
| 1至2年 | 7,065,432.59 | 6,482,452.40 |
| 2至3年 | 7,068,623.02 | 11,632,945.78 |
| 3年以上 | 47,160,132.29 | 41,155,950.70 |
| 3至4年 | 7,037,038.64 | 31,466,571.90 |
| 4至5年 | 30,961,114.30 | 160,394.00 |
| 5年以上 | 9,161,979.35 | 9,528,984.80 |
| 合计 | 72,424,192.80 | 65,812,240.58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2,424,192.80 | 100.00% | 33,042,829.38 | 45.62% | 39,381,363.42 | 65,812,240.58 | 100.00% | 17,764,411.98 | 26.99% | 48,047,828.60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50,087,968.38 | 69.16% | 31,926,018.15 | 63.74% | 18,161,950.23 | 43,999,315.85 | 66.86% | 16,673,765.73 | 37.90% | 27,325,550.12 |
| 行业组合 | 22,336,224.42 | 30.84% | 1,116,811.23 | 5.00% | 21,219,413.19 | 21,812,924.73 | 33.14% | 1,090,646.25 | 5.00% | 20,722,278.48 |
| 合计 | 72,424,192.80 | 100.00% | 33,042,829.38 | 45.62% | 39,381,363.42 | 65,812,240.58 | 100.00% | 17,764,411.98 | 26.99 % | 48,047,828.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账龄组合 | 50,087,968.38 | 31,926,018.15 | 63.74% |
| 行业组合 | 22,336,224.42 | 1,116,811.23 | 5.00% |
| 合计 | 72,424,192.80 | 33,042,829.38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且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同时考虑账龄分布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 行业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且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同时考虑行业分布 | 按行业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 其它组合 | 纳入中关村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其他应收款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6年1月1日余额 | 17,764,411.98 | 17,764,411.98 | ||
| 2026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计提 | 15,383,031.96 | 15,383,031.96 | ||
| 本期转回 | 104,614.56 | 104,614.56 | ||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33,042,829.38 | 33,042,829.3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7,764,411.98 | 15,383,031.96 | 104,614.56 | 33,042,829.38 | ||
| 合计 | 17,764,411.98 | 15,383,031.96 | 104,614.56 | 33,042,829.38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华普生物技术(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 研发费 | 30,000,000.00 | 4-5年 | 41.42% | 24,000,000.00 |
|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6,700,000.00 | 2-3年、3-4年 | 9.25% | 335,000.00 |
| 北京金鼎丰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力鸿花园分公司 | 车位租赁费 | 4,089,275.01 | 3-4年 | 5.65% | 204,463.75 |
| 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财政经管服务中心 | 押金及保证金 | 2,000,000.00 | 3-4年 | 2.76% | 100,000.00 |
| 北京四季科光科技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2,000,000.00 | 2-3年 | 2.76% | 100,000.00 |
| 合计 | 44,789,275.01 | 61.84% | 24,739,463.75 |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87,418,206.99 | 79.48% | 53,777,891.60 | 93.22% |
| 1至2年 | 20,433,913.33 | 18.58% | 3,488,582.37 | 6.05% |
| 2至3年 | 1,870,873.87 | 1.70% | 75,815.00 | 0.13% |
| 3年以上 | 266,253.67 | 0.24% | 348,170.61 | 0.60% |
| 合计 | 109,989,247.86 | 57,690,459.58 | ||
账龄超过 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元)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 上海荃拿贸易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1,664,000.00 | 10.71 | 1年以下、1-2年 | 未到结算期 |
| 三河市琨博物流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7,769,545.97 | 7.13 | 1年以下 | 未到结算期 |
| 楚天华通技术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7,600,000.00 | 6.98 | 1年以下、1-2年 | 未到结算期 |
| 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677,750.00 | 6.13 | 1年以下 | 未到结算期 |
| 北京中源合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000,000.00 | 4.59 | 1年以下、1-2年 | 未到结算期 |
| 合计 | 38,711,295.97 | 35.54 |
其他说明:无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87,231,105.62 | 1,713,294.94 | 85,517,810.68 | 95,401,881.13 | 1,713,294.94 | 93,688,586.19 |
| 在产品 | 10,948,113.63 | 10,948,113.63 | 14,629,798.22 | 14,629,798.22 | ||
| 库存商品 | 79,395,065.65 | 4,352,276.73 | 75,042,788.92 | 74,867,074.39 | 4,352,276.73 | 70,514,797.66 |
| 周转材料 | 9,415,634.97 | 9,415,634.97 | 7,577,405.41 | 7,577,405.41 | ||
| 发出商品 | 10,449,509.18 | 10,449,509.18 | 125,580.17 | 125,580.17 | ||
| 低值易耗品 | 917,701.14 | 917,701.14 | 406,928.69 | 406,928.69 | ||
| 合计 | 198,357,130.19 | 6,065,571.67 | 192,291,558.52 | 193,008,668.01 | 6,065,571.67 | 186,943,096.34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1,713,294.94 | 1,713,294.94 | ||||
| 库存商品 | 4,352,276.73 | 4,352,276.73 | ||||
| 合计 | 6,065,571.67 | 6,065,571.67 | ||||
|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 原材料 | 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 | 报废 |
| 库存商品 | 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 | 报废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 原材料 | 87,231,105.62 | 1,713,294.94 | 1.96% | 95,401,881.13 | 1,713,294.94 | 1.80% |
| 库存商品 | 79,395,065.65 | 4,352,276.73 | 5.48% | 74,867,074.39 | 4,352,276.73 | 5.81% |
| 合计 | 166,626,171.27 | 6,065,571.67 | 3.64% | 170,268,955.52 | 6,065,571.67 | 3.56%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无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 | 2,558,963.95 | 3,552,502.59 |
| 合计 | 2,558,963.95 | 3,552,502.59 |
11、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同取得成本 | 7,038,325.21 | 11,254,159.30 |
| 预缴税费 | 5,111,159.27 | 9,249,842.80 |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20,589,026.72 | 15,899,393.28 |
| 待摊销房屋租赁费 | 1,136,028.52 | 366,118.90 |
| 未办理产权证抵债房产 | 55,998,509.73 | 55,850,000.00 |
| 减:减值准备 | -19,125,172.00 | -19,125,172.00 |
| 合计 | 70,747,877.45 | 73,494,342.28 |
补偿性资产相关信息
其他说明:
本公司追偿以前年度诉讼事项执行款时,2018年内,法院根据本公司提交的强制执行令将被告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名下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六一环岛东南角“福州友谊大厦”12层办公房产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作价18,800,000.00元抵偿本公司等额债务;2019年内,法院根据本公司提交的强制执行令将被告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名下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六一环岛东南角“福州友谊大厦”10层、11层办公房产作价人民币 37,050,000.00元抵偿本公司等额债务,同时解除对上述房产、土地所有的查封。上述房产已取得销售许可,截至 2026年 06月 30日,权属证明尚未办妥。
1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期末余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深圳市雅都图形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1,202,781.68 | 4,932,031.26 | 1,202,781.68 | |||||
| 西安航天远征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960,000.00 | 960,000.00 | ||||||
| 中技经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2,826,404.23 | |||||||
| 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7,884,974.37 | |||||||
| 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4,345,335.81 | |||||||
| 合计 | 2,162,781.68 | 39,988,745.67 | 2,162,781.68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无
1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 北京科领时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273,191.28 | 2,273,191.28 | ||||||||||
| 小计 | 2,273,191.28 | 2,273,191.28 | ||||||||||
| 合计 | 2,273,191.28 | 2,273,191.28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其他说明:无
14、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62,656,257.65 | 262,656,257.65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外购 |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262,656,257.65 | 262,656,257.65 |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49,585,906.31 | 49,585,906.31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11,340.54 | 3,911,340.54 | ||
| (1)计提或摊销 | 3,911,340.54 | 3,911,340.54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53,497,246.85 | 53,497,246.85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11,402,801.51 | 11,402,801.51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11,402,801.51 | 11,402,801.51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7,756,209.29 | 197,756,209.29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1,667,549.83 | 201,667,549.83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其他说明:无
15、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839,824,765.11 | 864,472,261.39 |
| 合计 | 839,824,765.11 | 864,472,261.39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016,435,936.19 | 454,969,731.14 | 52,148,530.61 | 99,289,421.34 | 1,622,843,619.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0,000.01 | 4,935,698.30 | 4,511,189.16 | 2,240,520.97 | 11,507,408.42 |
| (1)购置 | -180,000.01 | 4,935,698.30 | 4,511,189.16 | 2,240,520.97 | 11,507,408.4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87,331.54 | 6,600,442.22 | 548,155.43 | 10,135,929.19 | |
| (1)处置或报废 | 2,987,331.54 | 6,600,442.22 | 548,155.43 | 10,135,929.19 | |
| 4.期末余额 | 1,016,255,936.18 | 456,918,097.90 | 50,059,277.55 | 100,981,786.88 | 1,624,215,098.51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343,987,568.99 | 295,711,094.13 | 41,867,418.28 | 75,472,593.73 | 757,038,675.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015,874.47 | 12,346,117.48 | 1,952,273.11 | 5,129,132.66 | 35,443,397.72 |
| (1)计提 | 16,015,874.47 | 12,346,117.48 | 1,952,273.11 | 5,129,132.66 | 35,443,397.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43,195.39 | 6,050,020.17 | 531,206.65 | 9,424,422.21 | |
| (1)处置或报废 | 2,843,195.39 | 6,050,020.17 | 531,206.65 | 9,424,422.21 | |
| 4.期末余额 | 360,003,443.46 | 305,214,016.22 | 37,769,671.22 | 80,070,519.74 | 783,057,650.64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684,089.86 | 648,592.90 | 1,332,682.76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684,089.86 | 648,592.90 | 1,332,682.76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55,568,402.86 | 151,055,488.78 | 12,289,606.33 | 20,911,267.14 | 839,824,765.1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71,764,277.34 | 158,610,044.11 | 10,281,112.33 | 23,816,827.61 | 864,472,261.39 |
(2)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25,766,280.40 |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外用制剂车间 | 968,443.78 | 在自有土地扩建厂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
| 原料药二车间 | 4,951,075.30 | 在自有土地扩建厂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
| 中药二车间 | 2,366,644.46 | 在自有土地扩建厂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
| 化验室 | 45,037.05 | 在自有土地扩建厂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
| 动物室 | 789,180.81 | 在自有土地扩建厂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
| 固体制剂二车间 | 5,151,834.40 | 在自有土地扩建厂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
| 合计 | 14,272,215.80 |
其他说明:无
(4)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在建工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175,182,882.84 | 144,718,848.41 |
| 合计 | 175,182,882.84 | 144,718,848.41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 | 150,092,946.05 | 150,092,946.05 | 132,623,758.34 | 132,623,758.34 | ||
| 沧州华素医药科技产业园 | 1,554,499.13 | 1,554,499.13 | 1,296,881.00 | 1,296,881.00 | ||
| 山东华素安装调试工程 | 7,513,418.14 | 7,513,418.14 | 7,093,423.05 | 7,093,423.05 |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升级改造 | 7,309,734.53 | 7,309,734.53 | 265,486.73 | 265,486.73 | ||
| 山东华素护理品车间改造 | 2,651,176.09 | 1,080,379.63 | 1,570,796.46 | 2,651,176.09 | 1,080,379.63 | 1,570,796.46 |
| 工程改造/国际医疗城二期装修 | 6,595,582.00 | 6,595,582.00 | 1,328,500.00 | 1,328,500.00 | ||
| 中医院巨山路188号院污水处理设备安装 | 540,002.83 | 540,002.83 | 540,002.83 | 540,002.83 | ||
| 重庆海德酒店中餐厅改造 | 5,903.70 | 5,903.70 | ||||
| 合计 | 176,263,262.47 | 1,080,379.63 | 175,182,882.84 | 145,799,228.04 | 1,080,379.63 | 144,718,848.4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 | 221,694,953.05 | 132,623,758.34 | 17,469,187.71 | 150,092,946.05 | 67.70% | 项目进行中 | 2,014,517.29 | 1,092,426.91 | 金融机构贷款 | |||
| 山东华素安装调试工程 | 14,277,913.03 | 7,093,423.05 | 419,995.09 | 7,513,418.14 | 19.29% | 项目进行中 | 其他 | |||||
| 国际医疗城二期项目工程 | 34,200,000.00 | 1,328,500.00 | 5,267,082.00 | 6,595,582.00 | 52.62% | 部分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 金融机构贷款 |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改造 | 8,300,000.00 | 265,486.73 | 7,044,247.80 | 7,309,734.53 | 88.07% | 部分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 | |||||
| 合计 | 278,472,866.08 | 141,311,168.12 | 30,200,512.60 | 171,511,680.72 | 2,014,517.29 | 1,092,426.91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车间改造 | 1,080,379.63 | 1,080,379.63 | 公司转型、设备类资产处于闲置状态。 | ||
| 合计 | 1,080,379.63 | 1,080,379.63 | --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委托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5年 12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中同华评报字 2026第 040275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按照《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方法对该公司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产业转型,该公司持有的设备资产等处于闲置状态,综合因素后公司按照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的评估结果计提了资产减值。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7、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596,925,499.15 | 596,925,499.1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08,451.43 | 6,008,451.43 |
| 租赁 | 6,008,451.43 | 6,008,451.4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907,453.73 | 4,907,453.73 |
| 租赁到期 | 4,907,453.73 | 4,907,453.73 |
| 4.期末余额 | 598,026,496.85 | 598,026,496.85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68,778,092.15 | 168,778,092.1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641,343.14 | 27,641,343.14 |
| (1)计提 | 27,641,343.14 | 27,641,343.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907,453.73 | 4,907,453.73 |
| (1)处置 | ||
| (2)租赁到期 | 4,907,453.73 | 4,907,453.73 |
| 4.期末余额 | 191,511,981.56 | 191,511,981.56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6,514,515.29 | 406,514,515.2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28,147,407.00 | 428,147,407.00 |
18、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01,225,700.95 | 128,732,449.90 | 10,171,761.99 | 172,854.70 | 240,302,767.54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 (1)购置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101,225,700.95 | 132,232,449.90 | 10,171,761.99 | 172,854.70 | 243,802,767.54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0,137,803.70 | 96,640,642.55 | 9,080,070.94 | 172,854.70 | 126,031,371.89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7,339.92 | 6,436,729.05 | 155,709.79 | 7,679,778.76 | ||
| (1)计提 | 1,087,339.92 | 6,436,729.05 | 155,709.79 | 7,679,778.76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1,225,143.62 | 103,077,371.60 | 9,235,780.73 | 172,854.70 | 133,711,150.65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0,000,557.33 | 29,155,078.30 | 935,981.26 | 0.00 | 110,091,616.89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1,087,897.25 | 32,091,807.35 | 1,091,691.05 | 0.00 | 114,271,395.6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19、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5,164,750.18 | 5,164,750.18 | ||||
| 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410,861.57 | 1,410,861.57 |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33,614,414.48 | 33,614,414.48 |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171,203,013.85 | 171,203,013.85 | ||||
| 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021,189.66 | 1,021,189.66 | ||||
| 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489,953.82 | 9,489,953.82 | ||||
| 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3,863,084.02 | 3,863,084.02 | ||||
| 华素厚德大药房(石家庄)有限公司 | 14,999.43 | 14,999.43 | ||||
| 合计 | 225,782,267.01 | 225,782,267.01 |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处置 | |||||
| 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410,861.57 | 1,410,861.57 | ||||
| 合计 | 1,410,861.57 | 1,410,861.57 |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对应商誉所在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商誉 | 生物医药 | 是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对应商誉所在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商誉 | 商砼 | 是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对应商誉所在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开发支出、商誉 | 生物医药 | 是 |
| 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对应商誉所在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商誉 | 生物医药 | 是 |
| 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对应商誉所在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商誉 | 生物医药 | 是 |
| 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对应商誉所在资产组,包括商誉 | 商砼 | 是 |
| 华素厚德大药房(石家庄)有限公司 | 对应商誉所在资产组,包括商誉 | 生物医药 | 是 |
|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使用权资产、开发支出、商誉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开发支出、商誉 |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使用权资产、商誉 | 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商誉 | |
| 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 | 固定资产、商誉 |
其他说明
注 1:公司 2015年 1月正式办理接收手续并购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丰合义浩混凝土(北京)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24年更名为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 2014年 9月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38,019,103.65元,按收益折现法评估的价值为 82,145,100.00元,交易双方商定的交易价为 8,000万元,公司投资 6,784万元占 84.80%。根据会计准则解释第 4号的规定,2014年末,该公司盈利后对期初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重新进行确认的金额为7,134,119.10元,调整后确认的商誉为 33,612,898.25元。本期末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项商誉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按永续收益法测算该项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
注 2:公司 2016 年 1 月正式办理接收手续并购多多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 2015 年 6 月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3,165,391.42元,按评估确认的公允价值为 171,107,248.54 元,2016年 1 月资产移交日确认的公允价值增加金额为48,758,294.26元(扣除2015年 7-12月公允价值分摊金额),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 7,313,744.14元,实际增加的公允价值金额为 41,444,550.12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175,180,139.75 元。交易双方商定的交易价为 309,280,000.00 元,公司占 78.82%,确认的商誉为 171,203,013.85元。本期末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按永续收益法测算该项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
注 3:公司 2017年 1月正式办理接收手续并购海南南方君合药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 2016年 11月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478,810.34元,按评估确认的公允价值为 478,810.34元,双方商定的交易价为 150万元,公司占比 100%,确认商誉为 1,021,189.66元。本期末按照永续收益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该项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
注 4: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2年 12月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的通知》(京政体改股函[2002]23号)的批复,发行新股 3,560.0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分别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299.18万股,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购3,260.87万股,新增资本均以货币资金投入,增资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60.05 万元。本公司持股 6,571.16 万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93.87%减少为 62.23%。由此产生商誉 4,344,803.60 元。2007年 8月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增持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16.96万股,购买价格为人民币 4.00元/股,总价 4,680,000.00元,由于购买价高于该部分股权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享有的金额,由此产生商誉819,946.58 元。
注 5:公司 2023年 5月正式办理接收手续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该公司 2023年 5月经审计的净资产15,010,046.18 元,双方交易价为 24,500,000.00 元,确认商誉 9,489,953.82 元。本期末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按永续收益法测算该项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
注 6:公司 2024年 5月正式办理接收手续并购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 2024年 5月经审计的净资产-386.3万元,双方交易价为 0元,确认商誉 3,863,084.02元。本期末公司按永续收益法测算该项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
注 7:公司 2025年 1月正式办理接收手续并购华素厚德大药房(石家庄)有限公司 70%股权,该公司 2024年 12月经审计的净资产-2.14万元,双方交易价为 0,按照 70%占比确认商誉 1.50万元。本期末公司按永续收益法测算该项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323,814,033.64 | 681,007,911.92 | 2026年-2030年(后续为稳定期) | 收入增长率1.00%至2.00%,折现率为10.57% | 收入增长率0.00%,折现率为10.57% | 谨慎性考虑0.00%增长率 |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74,431,349.35 | 94,000,000.00 | 2026年-2030年(后续为稳定期) | 收入增长率-2.36%至0.00%,折现率为8.19% | 收入增长率为0.00%,折现率为8.19% | 谨慎性考虑0.00%增长率 |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371,914,404.59 | 394,000,000.00 | 2026年-2030年(后续为稳定期) | 收入增长率7.72%至16.63%,折现率为10.57% | 收入增长率为0.00%,折现率为10.57% | 谨慎性考虑0.00%增长率 | |
| 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6,383,970.16 | 15,172,895.93 | 2026年-2030年(后续为稳定期) | 收入增长率3.90%至6.25%,折现率为10.57% | 收入增长率0.00%,折现率为10.57% | 谨慎性考虑0.00%增长率 | |
| 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609,980.49 | 20,000,000.00 | 2026年-2030年(后续为稳定期) | 收入增长率0.00%至14.29%,折现率为9.89% | 收入增长率0.00%,折现率为9.89% | 谨慎性考虑0.00%增长率 | |
| 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3,863,084.02 | 3,909,796.82 | 2026年-2030年(后续为稳定期) | 收入增长率-10.33%至-10%,折现率为8.19% | 收入增长率为0.00%,折现率为8.19% | 谨慎性考虑0.00%增长率 | |
| 华素厚德大药房(石家庄)有限公司 | 70,366.60 | 12,142,169.26 | 2026年-2030年(后续为稳定期) | 收入增长率25.00%至1,048.11%,折现率为10.57% | 收入增长率0.00%,折现率为10.57% | 谨慎性考虑0.00%增长率 | |
| 合计 | 790,087,188.85 | 1,220,232,773.93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20、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改造费 | 97,406,249.14 | 15,588,106.36 | 16,192,653.06 | 12,671,749.39 | 84,129,953.05 |
| 场地租赁费 | 7,019,250.00 | 509,250.00 | 6,510,000.00 | ||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1,770,457.19 | 145,959.56 | 399,219.16 | 1,517,197.59 | |
| 房租 | 21,767.96 | 21,767.96 | |||
| 其他 | 3,545,134.43 | 833,256.09 | 933,251.69 | 185,151.00 | 3,259,987.83 |
| 合计 | 109,762,858.72 | 16,567,322.01 | 18,056,141.87 | 12,856,900.39 | 95,417,138.47 |
其他说明:无
2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1,758,981.51 | 263,847.22 | 1,758,981.51 | 263,847.22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959,861.53 | 852,674.46 | ||
| 信用减值准备 | 63,626,088.17 | 11,761,113.11 | 69,866,554.47 | 11,721,457.97 |
| 租赁负债 | 455,035,218.59 | 109,005,014.75 | 482,289,264.52 | 115,919,757.97 |
| 资产评估减值 | 1,041,684.24 | 260,421.06 | 1,060,974.71 | 265,243.68 |
| 合计 | 524,421,834.04 | 122,143,070.60 | 554,975,775.21 | 128,170,306.8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0,387,594.79 | 1,558,139.22 | 12,214,770.96 | 1,832,215.64 |
| 使用权资产 | 401,293,047.86 | 96,431,922.89 | 424,339,762.43 | 101,604,331.37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659,632.96 | 597,128.92 | ||
| 合计 | 411,680,642.65 | 97,990,062.11 | 442,214,166.35 | 104,033,675.9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2,143,070.60 | 128,170,306.84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7,990,062.11 | 104,033,675.93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24,421,834.04 | 110,500,171.60 |
| 可抵扣亏损 | 865,459,764.27 | 867,308,645.71 |
| 合计 | 1,389,881,598.31 | 977,808,817.3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6 年 | 225,471,417.90 | 227,320,299.34 | |
| 2027 年 | 156,050,893.99 | 156,050,893.99 | |
| 2028 年 | 155,884,656.90 | 155,884,656.90 | |
| 2029 年 | 142,032,600.85 | 142,032,600.85 | |
| 2030 年及以后 | 186,020,194.63 | 186,020,194.63 | |
| 合计 | 865,459,764.27 | 867,308,645.71 |
其他说明:无
22、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工程款 | 578,577.50 | 578,577.50 | 413,377.50 | 413,377.50 | ||
| 预付设备款 | 18,728,067.19 | 18,728,067.19 | 16,601,021.35 | 16,601,021.35 | ||
| 美仑花园项目 | 55,626,944.20 | 55,626,944.20 | 55,626,944.20 | 55,626,944.20 | ||
| 未实际投资款 | 6,000,000.00 | 6,000,000.00 | 0.00 | 6,000,000.00 | 6,000,000.00 | 0.00 |
| 合计 | 80,933,588.89 | 6,000,000.00 | 74,933,588.89 | 78,641,343.05 | 6,000,000.00 | 72,641,343.05 |
补偿性资产相关信息
其他说明:
美仑花园项目为 2000年立项,本公司 2001年-2002年办理了规划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本公司已签订了美仑花园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了部分土地出让金,共支付前期费用 5,562.69万元。2003年因古都风貌保护和四合院调查等工作要求,美仑花园项目暂停审批,暂停办理本项目的前期手续工作。2007年后美仑花园项目一直停滞,本公司已向相关部门表达了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继续实施美仑项目的意愿,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对项目可持续发展模式持续研究,力争早日启动项目的实际开发工作。
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244,481.67 | 244,481.67 | 保证金及保函、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 5,744,470.43 | 5,744,470.43 | 保证金及保函、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 ||
| 固定资产 | 782,673,973.21 | 479,831,691.66 | 抵押 | 781,656,191.87 | 496,507,168.37 | 抵押 | ||
| 无形资产 | 54,612,946.79 | 44,702,211.03 | 质押、抵押 | 54,612,946.79 | 45,260,119.69 | 质押、抵押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76,119,040.25 | 149,873,277.26 | 抵押 | 176,119,040.25 | 153,262,942.46 | 抵押 | ||
| 在建工程 | 150,613,662.05 | 150,613,662.05 | 抵押 | 132,623,758.34 | 132,623,758.34 | 抵押 | ||
| 合计 | 1,164,264,103.97 | 825,265,323.67 | 1,150,756,407.68 | 833,398,459.29 | ||||
其他说明:
说明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7,000万元,贷款余额 5,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 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 90,281,524.69元,账面净值为 79,269,579.72 元。
说明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 69.45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35,995,762.06元,账面净值为 14,232,964.39元。
说明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 52.77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23,294,703.39元,账面净值为 11,809,695.01元。
说明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 1,918.94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39,557,140.26 元,账面净值为 19,240,346.15 元。
说明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支行签订为期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6,000万元,贷款余额 0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名下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的房屋建(构)筑物(冀(2021)沧州市不动产权第 0014315、0014317、0014318、0014319、0014324 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冀(2018)沧州渤海新区不动产权第 0001575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土地(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14,167,995.95元,账面净值为 11,806,662.95 元;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137,192,500.71 元,账面净值为 113,168,051.01 元。
说明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4,600万元,贷款余额 4,5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15 号、-18 号、-19 号、-20 号、-21 号、-22 号、-24 号、-28 号、-29 号共 9 栋工业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0087745、0060628、0060225、0060228、0060232、0060333、0087310、0087326、0087332 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鲁(2016)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0001632 号)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73,857,521.68 元,账面净值为 57,989,634.49 元。
说明 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贷款余额 2,358.64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9号楼、10号楼地下一层商业1、3、6、
9共 4套商业用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 00134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 0000139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23,735,178.60元,账面净值为 18,376,391.94 元。
说明 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8,000万元,贷款余额 8,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1 号、-2 号、-3 号、-4 号共 4 幢工业房地产(鲁(2018)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0036697、0036698、0036699、003670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91,371,562.17元,账面净值为 66,036,951.62元。
说明 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2,000万元,贷款余额 2,000万元。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名下一项发明专利及九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发明专利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99,009.89元,账面净值为 66,006.69元。
说明 1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 1,919.00万元。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30,525,964.83 元,账面净值为 7,395,074.70 元。
说明 1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组成的项目银团贷款签订为期五年的项目资金贷款 18,000万元,贷款余额 5,375.35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羊亭镇信河路南、丽山路西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鲁(2023)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0048052号)及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在建工程或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土地(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30,799,592.55 元,账面净值为 28,951,617.00 元,在建工程账面原值和账面净值均为 150,613,662.05 元。
说明 1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号院 9号楼地下二层 72个车位(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180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175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1740号等72个)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 16,687,208.09元,账面净值为 14,143,369.85元;并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 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 2166号)提供二次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1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区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2,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1,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万元。本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第一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第二笔和第三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三笔贷款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 号院 9 号楼 105、106、108、208、209、210、211、212、215 号共 9 套商业用房房产(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 0059348、0059353、0061238、0061240、0062039、0062056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73、1224498、1224463 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56,540,385.82 元,账面净值为44,691,498.02 元。
说明 1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两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7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450万元,贷款余额 45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9号楼 10号楼 2层 1-2、3、4、5、6号商业房地产(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 00134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0139号)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6,369,601.51元,账面净值为 4,931,511.31元。
说明 1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4,500万元,贷款余额 4,500万元。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雪花南一路 66号 22项自有房产(黑(2021)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 0430676、0430677号等 22个)、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2816号 2项自有房产(黑(2020)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 0221568、0221576 号)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 555 号 16 项自有房产(黑(2018)农垦佳南不动产权第 0000962、0000963 号等 16 个)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91,545,169.75 元,账面净值为 55,159,050.09 元。
说明 1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贷款余额 4,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号中关村科贸大厦 5层 5A34等 333套综合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 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 53,325,997.48元,账面净值为 45,051,273.78元。
说明 1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安信用社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2,000万元,贷款余额 1,9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园小区 5号楼 14项房产(京房权证房股字第 0800012号)、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2816号1项房产(黑(2020)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 0215523号)提供抵押担保,以上两处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6,172,638.06 元,账面净值为 3,851,469.74 元。
说明 1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贷款余额 2,500万元。其中:2,5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余 2,500万元由本公司与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号院 9 号楼三层 301、302、303、310、311 号商业用途房地产(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47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509 号、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 0062521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36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59 号)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房产中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 15,824,309.99 元,账面净值为11,409,053.91 元;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4,731,858.93 元,账面净值为 3,852,272.46 元。
说明 1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 1,483.72万元。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65,845,566.79 元,账面净值为 27,153,877.81 元。
说明 2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余额 523.66万元。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12,890,230.09元,账面净值为 9,583,942.48元。
说明 2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区支行签订为期五年的固定资产贷款 5,000万元,贷款余额 4,963.58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金光北街 1号工交房地产(京房权证房股字第0700049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房国用(2009出)第 00130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土地(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9,546,348.40元,账面净值为 3,877,924.39 元;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81,766,674.27 元,账面净值为 21,267,794.17 元。
说明 2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 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三次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23:本公司所有的“豪成大厦”203号房产因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由法院查封,房屋面积 153.17 平方米,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1,281,514.29 元,账面净值为 1,091,166.27 元。
24、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抵押借款 | 327,086,380.00 | 296,5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1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78,920,000.00 | 68,92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168,081.93 | |
| 合计 | 516,006,380.00 | 486,588,081.9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说明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6,000万元,贷款余额 5,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 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 90,281,524.69元,账面净值为 79,269,579.72 元。
说明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2,000万元,贷款余额 2,000万元。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名下一项发明专利及九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发明专利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99,009.89元,账面净值为 66,006.69元。
说明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4,600万元,贷款余额 4,5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15 号、-18 号、-19 号、-20 号、-21 号、-22 号、-24 号、-28 号、-29 号共 9 栋工业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鲁(2019)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0087745、0060628、0060225、0060228、0060232、0060333、0087310、0087326、0087332 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鲁(2016)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0001632 号)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73,857,521.68 元,账面净值为 57,989,634.49 元。
说明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贷款余额 2,358.64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9号楼、10号楼地下一层商业1、3、6、9共 4套商业用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 00134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 0000139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23,735,178.60元,账面净值为 18,376,391.94 元。
说明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与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8,000万元,贷款余额 8,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1 号、-2 号、-3 号、-4 号共 4 幢工业房地产(鲁(2018)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0036697、0036698、0036699、003670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91,371,562.17元,账面净值为 66,036,951.62元。
说明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号院 9号楼地下二层 72个车位(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180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1757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1740号等72个)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 16,687,208.09元,账面净值为 14,143,369.85元;并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 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 2166号)提供二次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1,000万元。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号院 9号楼 105、106、108、208、209、210、211、212、215号共 9套商业用房房产(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 0059348、0059353、0061238、0061240、0062039、0062056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73、1224498、1224463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56,540,385.82 元,账面净值为 44,691,498.02 元。
说明 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1,000万元。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区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2,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万元。本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号院 9号楼 105、106、108、208、209、210、211、212、215 号共 9 套商业用房房产(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 0059348、0059353、0061238、0061240、0062039、006205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73、1224498、1224463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56,540,385.82 元,账面净值为 44,691,498.02 元。
说明 1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1,000万元。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号院 9号楼 105、106、108、208、209、210、211、212、215号共 9套商业用房房产(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 0059348、0059353、0061238、0061240、0062039、0062056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73、1224498、1224463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56,540,385.82 元,账面净值为 44,691,498.02 元。
说明 1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滩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1,000万元,该笔贷款采取信用方式。
说明 1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4,500万元,贷款余额 4,500万元。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雪花南一路 66号 22项自有房产(黑(2021)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 0430676、0430677号等 22个)、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2816号 2项自有房产(黑(2020)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 0221568、0221576 号)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 555 号 16 项自有房产(黑(2018)农垦佳南不动产权第 0000962、0000963 号等 16 个)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91,545,169.75 元,账面净值为 55,159,050.09 元。
说明 1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安信用社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2,000万元,贷款余额 1,9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园小区 5号楼 14项房产(京房权证房股字第 0800012号)、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2816号1项房产(黑(2020)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 0215523号)提供抵押担保,以上两处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6,172,638.06 元,账面净值为 3,851,469.74 元。
说明 1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安信用社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1,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1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贷款余额 2,500万元。其中:2,5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余 2,500万元由本公司与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号院 9 号楼三层 301、302、303、310、311 号商业用途房地产(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47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509 号、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 0062521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36 号、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224459 号)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房产中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 15,824,309.99 元,账面净值为11,409,053.91 元;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4,731,858.93 元,账面净值为 3,852,272.46 元。
说明 1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贷款余额 4,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号中关村科贸大厦 5层 5A34等 333套综合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 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房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 53,325,997.48元,账面净值为 45,051,273.78元。
说明 1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450万元,贷款余额45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9号楼 10号楼 2层 1-2、3、4、5、6号商业房地产(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 00134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 00013号)提供二次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6,369,601.51元,账面净值为 4,931,511.31 元。
说明 1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300万元,贷款余额292万元,该笔贷款采取信用方式。
说明 1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1,0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京房权证海股字第 0004603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海国用(2003出)第2166号)提供三次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 2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500万元,贷款余额500万元,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66,000,00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 66,000,000.00 | 8.00% | 2005年01月28日 | 8.00% |
| 合计 | 66,000,000.00 | -- | -- | --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 2002年 11月 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礼士路支行签订编号 2002年委借字第 3号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融资用途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中关村科技自行开发的“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项目。融资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合同有效期为:2002年 11月 28日-2003年 11月 28日止,因本公司不能及时偿还本金,于2004年 1月 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展期合同,合同编号为:2004年委托字第 0001号,合同有效期为 2004年 1月 28日-2005年 1月28日,贷款年利率仍为 8%。
25、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货款 | 154,798,362.41 | 153,369,447.70 |
| 应付工程款 | 78,890,688.58 | 95,005,578.36 |
| 应付维修费 | 2,032,982.15 | 2,887,101.36 |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其他款 | 111,135,730.35 | 196,994,198.24 |
| 合计 | 346,857,763.49 | 448,256,325.66 |
(2) 账龄超过 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9,352,707.38 | 尚未支付 |
| 北京百安居装饰建材公司 | 14,935,576.82 | 尚未支付 |
| 北京中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972,096.23 | 尚未支付 |
| 合计 | 41,260,380.43 |
其他说明:无
26、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股利 | 15,649,041.53 | 20,157,685.52 |
| 其他应付款 | 250,483,998.62 | 187,272,566.49 |
| 合计 | 266,133,040.15 | 207,430,252.01 |
(1) 应付股利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普通股股利 | 7,002,152.88 | 7,002,152.88 |
| 应付子公司少数股东 | 8,646,888.65 | 13,155,532.64 |
| 合计 | 15,649,041.53 | 20,157,685.5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无
(2)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往来款 | 67,272,860.10 | 20,912,443.92 |
| 押金、质保金 | 48,232,861.24 | 55,289,662.37 |
| 欠付款项 | 53,204,705.21 | 26,313,443.98 |
| 其他 | 81,773,572.07 | 84,757,016.22 |
| 合计 | 250,483,998.62 | 187,272,566.49 |
2) 账龄超过 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 8,851,203.72 | 尚未支付 |
| 北京志合伟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尚未支付 |
| 合计 | 13,851,203.72 |
其他说明:无
27、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房屋租金 | 3,488,539.26 | 3,698,756.32 |
| 合计 | 3,488,539.26 | 3,698,756.32 |
28、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41,529,021.76 | 19,621,590.05 |
| 物业费 | 1,825,835.62 | 2,624,769.02 |
| 预收养老服务费 | 45,956,979.66 | 50,063,159.89 |
| 合计 | 89,311,837.04 | 72,309,518.96 |
账龄超过 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30,034,310.03 | 138,616,200.45 | 137,597,286.73 | 31,053,223.75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93,035.33 | 16,583,938.23 | 16,542,593.52 | 2,034,380.04 |
| 三、辞退福利 | 1,352,615.53 | 685,248.06 | 1,813,896.12 | 223,967.47 |
| 合计 | 33,379,960.89 | 155,885,386.74 | 155,953,776.37 | 33,311,571.26 |
单位:元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4,279,699.41 | 116,541,962.25 | 115,436,889.04 | 25,384,772.62 |
| 2、职工福利费 | 78,214.00 | 2,696,481.03 | 2,481,504.87 | 293,190.16 |
| 3、社会保险费 | 1,222,071.97 | 10,525,481.53 | 10,481,994.30 | 1,265,559.2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12,122.69 | 9,582,847.66 | 9,550,899.49 | 1,144,070.86 |
| 工伤保险费 | 60,671.47 | 511,249.90 | 510,325.52 | 61,595.85 |
| 生育保险费 | 49,277.81 | 232,063.01 | 221,448.33 | 59,892.49 |
| 4、住房公积金 | 8,368.00 | 7,417,240.27 | 7,416,381.27 | 9,227.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445,956.65 | 1,435,035.37 | 1,780,517.25 | 4,100,474.77 |
| 合计 | 30,034,310.03 | 138,616,200.45 | 137,597,286.73 | 31,053,223.7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1,934,742.18 | 16,069,915.75 | 16,018,531.75 | 1,986,126.18 |
| 2、失业保险费 | 58,293.15 | 514,022.48 | 524,061.77 | 48,253.86 |
| 合计 | 1,993,035.33 | 16,583,938.23 | 16,542,593.52 | 2,034,380.04 |
其他说明:无
30、应交税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33,869,106.62 | 35,858,154.93 |
| 企业所得税 | 5,022,644.85 | 18,903,503.61 |
| 个人所得税 | 526,791.58 | 716,746.5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04,276.49 | 2,537,740.89 |
| 教育费附加 | 979,067.54 | 1,080,304.67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34,621.54 | 326,022.41 |
| 房产税 | 758,360.66 | 800,835.82 |
| 土地使用税 | 416,321.93 | 416,411.31 |
| 印花税 | 169,522.11 | 168,921.93 |
| 环境保护税 | 43,314.01 | 43,436.11 |
| 资源税 | 182,586.20 | 131,829.50 |
| 合计 | 44,506,613.53 | 60,983,907.74 |
其他说明:无
3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842,667.06 | 65,801,184.34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1,217,715.76 | 53,599,302.25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6,338,240.86 | 36,648,402.35 |
| 合计 | 110,398,623.68 | 156,048,888.94 |
其他说明:无
32、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结转销项税 | 5,389,778.80 | 3,054,239.66 |
| 应收票据贴现款 | 3,030,000.00 | |
| 合计 | 5,389,778.80 | 6,084,239.6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 合计 |
其他说明:无
33、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抵押借款 | 110,389,335.56 | 99,566,371.28 |
| 保证借款 | 5,000,000.00 |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56,297.40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842,667.06 | -65,801,184.34 |
| 合计 | 87,546,668.50 | 38,921,484.3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说明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为期两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万元,贷款余额 700万元。本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 9号楼 10号楼 2层 1-2、3、4、5、6号商业房地产(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 00134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 000139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部分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6,369,601.51元,账面净值为 4,931,511.31 元。
说明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组成的项目银团贷款签订为期五年的项目资金贷款 18,000万元,贷款余额 5,375.35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羊亭镇信河路南、丽山路西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鲁(2023)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0048052号)及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在建工程或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土地(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30,799,592.55 元,账面净值为 28,951,617.00 元,在建工程账面原值和账面净值均为 150,613,662.05 元。
说明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区支行签订为期五年的固定资产贷款 5,000万元,贷款余额 4,963.58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金光北街 1号工交房地产(京房权证房股字第0700049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房国用(2009出)第 00130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土地(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9,546,348.40元,账面净值为 3,877,924.39 元。该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81,766,674.27 元,账面净值为 21,267,794.17 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无
34、租赁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55,376,254.17 | 63,112,910.08 |
| 1-2年 | 56,112,381.99 | 55,140,639.95 |
| 2-3年 | 59,307,058.39 | 57,699,772.91 |
| 3-4年 | 59,638,305.12 | 60,200,876.55 |
| 4-5年 | 61,531,916.71 | 59,758,766.92 |
| 5年以上 | 261,355,465.81 | 292,815,090.61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99,256,411.57 | -106,438,792.5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6,338,240.86 | -36,648,402.35 |
| 合计 | 417,726,729.76 | 445,640,862.17 |
其他说明:无
35、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 | 10,457,686.72 | 37,594,754.54 |
| 专项应付款 | 9,917,290.62 | 9,917,290.62 |
| 合计 | 20,374,977.34 | 47,512,045.16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科技部 GSM 无线公众网的信息终端项目划款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59,147,632.48 | 89,194,056.79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0,689,945.76 | -53,599,302.25 |
| 合计 | 10,457,686.72 | 37,594,754.54 |
其他说明:无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飞赛乐项目专项扶持资金 | 1,500,000.00 | 1,500,000.00 | 说明 1 | ||
| 飞赛乐增加适应症项目 | 500,000.00 | 500,000.00 | 说明 2 | ||
| 缓控释制剂技术项目经费 | 5,750,000.00 | 5,750,000.00 | 说明 3 | ||
| 强效无成瘾镇痛新药氘代 | 6,462.58 | 6,462.58 | 说明 4 | ||
| 新型镇痛药盐酸羟考酮缓释片研发项目 | 2,160,828.04 | 2,160,828.04 | 说明 5 | ||
| 合计 | 9,917,290.62 | 9,917,290.62 |
其他说明:
(1)2004年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无偿资助合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拨款 150万元,资助公司进行“飞赛乐”项目产品的产品改良、中试车间改造及市场推广费用。
(2)飞赛乐项目系北京市科委 2015年度高端非专利药物研发后补贴经费项目,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拨款。
(3)缓控释制剂技术项目系 2003年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的研发课题,计划经费 1,250万元,其中市科技经费 500 万元,单位自筹 750 万元(部分直接进入当期损益,在生产成本中保留了 456 万元),实际支出1,544.8万元,2008年完成并经北京市科委验收通过,但因公司未取得书面的批复意见,故财务未办理相应的转销手续。
(4)2018年经北京市科委批准拨款开展强效无成瘾镇痛新药氘代技术临床前研究,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拨款。
(5)新型镇痛药盐酸羟考酮缓释片的研发项目系 2018年本公司接受的研发课题,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牵头组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为课题责任单位,本公司系子课题责任单位。课题计划经费 1,800.00万元,中央财政投入400.00万元,企业自筹1,400.00万元。该拨款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36、递延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35,747,802.09 | 560,000.00 | 907,725.48 | 35,400,076.61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合计 | 35,747,802.09 | 560,000.00 | 907,725.48 | 35,400,076.61 |
其他说明:无
37、股本
单位:元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753,126,982.00 | 753,126,982.00 | |||||
其他说明:无
38、资本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13,428,528.49 | 313,428,528.49 | ||
| 其他资本公积 | 90,893,887.40 | 90,893,887.40 | ||
| 合计 | 404,322,415.89 | 404,322,415.8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39、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873,167.03 | -29,873,167.03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041,603.00 | 10,041,603.0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9,914,770.03 | -39,914,770.03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46,036.90 | 1,646,036.90 |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46,036.90 | 1,646,036.90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8,227,130.13 | -28,227,130.13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无
40、盈余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4,623,269.54 | 4,623,269.54 | ||
| 合计 | 4,623,269.54 | 4,623,269.5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41、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01,615,870.14 | -796,367,861.4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01,615,870.14 | -796,367,861.42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9,796,540.25 | 47,885,454.07 |
| 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 1,171,706,382.33 |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623,269.54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5,062,539.64 | |
| 加: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83,015,164.70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56,756,790.25 | 501,615,870.1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使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详细情况说明:无
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002,861,600.37 | 527,036,615.95 | 1,234,788,218.96 | 483,354,645.03 |
| 其他业务 | 4,568,031.85 | 742,992.06 | 4,026,789.29 | 2,278,374.23 |
| 合计 | 1,007,429,632.22 | 527,779,608.01 | 1,238,815,008.25 | 485,633,019.26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生物医药 | 商砼 | 养老健康 | 其他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750,186,540.18 | 294,982,439.91 | 169,940,476.88 | 138,903,769.67 | 55,980,294.30 | 74,764,670.76 | 31,322,320.86 | 19,128,727.67 | 1,007,429,632.22 | 527,779,608.01 |
| 其中: | ||||||||||
| 销售商品 | 750,186,540.18 | 294,982,439.91 | 169,940,476.88 | 138,903,769.67 | 8,123,013.91 | 3,406,585.33 | 928,250,030.97 | 437,292,794.91 | ||
| 提供劳务 | 55,980,294.30 | 74,764,670.76 | 23,199,306.95 | 15,722,142.34 | 79,179,601.25 | 90,486,813.10 |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750,186,540.18 | 294,982,439.91 | 169,940,476.88 | 138,903,769.67 | 55,980,294.30 | 74,764,670.76 | 31,322,320,86 | 19,128,727.67 | 1,007,429,632.22 | 527,779,608.01 |
| 其中: | ||||||||||
| 国内 | 750,186,540.18 | 294,982,439.91 | 169,940,476.88 | 138,903,769.67 | 55,980,294.30 | 74,764,670.76 | 31,322,320 86 | 19,128,727.67 | 1,007,429,632.22 | 527,779,608.01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其中: | ||||||||||
| 合同类型 | ||||||||||
| 其中: |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750,186,540.18 | 294,982,439.91 | 169,940,476.88 | 138,903,769.67 | 55,980,294.30 | 74,764,670.76 | 31,322,32 0.86 | 19,128,727.67 | 1,007,429,632.22 | 527,779,608.01 |
| 其中: |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750,186,540.18 | 294,982,439.91 | 169,940,476.88 | 138,903,769.67 | 8,123,013.91 | 3,406,585.33 | 928,250,03 0.97 | 437,292,794.91 |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55,980,294.30 | 74,764,670.76 | 23,199,306.95 | 15,722,142.34 | 79,179,601.25 | 90,486,813.10 |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 其中: |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其中: | ||||||||||
| 合计 | 750,186,540.18 | 294,982,439.91 | 169,940,476.88 | 138,903,769.67 | 55,980,294.30 | 74,764,670.76 | 31,322,320.86 | 19,128,727.67 | 1,007,429,632.22 | 527,779,608.01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无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无
43、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70,704.35 | 6,504,346.96 |
| 教育费附加 | 1,864,300.19 | 2,867,256.38 |
| 资源税 | 592,323.84 | |
| 房产税 | 3,812,808.17 | 4,030,159.08 |
| 土地使用税 | 1,377,489.90 | 1,443,894.93 |
| 车船使用税 | 11,720.00 | 19,961.63 |
| 印花税 | 477,375.25 | 465,460.56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218,957.27 | 1,911,504.17 |
| 环境保护税 | 127,893.11 | 83,472.93 |
| 合计 | 13,653,572.08 | 17,326,056.64 |
其他说明:无
44、管理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62,919,884.60 | 64,326,455.27 |
| 劳务费 | 2,305,699.59 | 1,973,122.46 |
| 办公费 | 6,976,016.51 | 7,917,179.33 |
| 车辆使用费 | 870,001.00 | 971,519.35 |
| 差旅费 | 2,430,562.27 | 1,979,051.61 |
| 业务招待费 | 6,761,112.75 | 7,559,756.34 |
| 会议费 | 1,749,020.63 | 1,377,964.17 |
| 租赁费 | 6,007,300.39 | 4,544,709.86 |
| 中介机构费 | 3,754,655.22 | 5,394,724.53 |
| 折旧与摊销 | 21,286,710.30 | 20,550,208.12 |
| 其他 | 1,629,212.01 | 1,293,683.28 |
| 合计 | 116,690,175.27 | 117,888,374.32 |
其他说明:无
45、销售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7,332,554.45 | 24,188,104.44 |
| 劳务费 | 1,361,835.80 | 90,594.06 |
| 办公费 | 4,320,527.81 | 4,180,979.64 |
| 车辆使用费 | 424,474.64 | 702,380.33 |
| 差旅费 | 4,677,774.86 | 4,265,138.95 |
| 业务招待费 | 1,497,547.62 | 1,198,506.67 |
| 广告宣传费 | 6,016,181.03 | 11,398,367.52 |
| 会议费 | 45,786,627.63 | 87,274,090.47 |
| 市场推广费 | 186,763,247.11 | 335,591,869.56 |
| 宣传制作费 | 6,460,835.27 | 523,341.61 |
| 运费 | 0.00 | 2,977,679.28 |
| 折旧与摊销 | 20,948.80 | 222,111.30 |
| 租赁费 | 1,847,681.69 | 3,197,216.20 |
| 其他 | 1,992,126.29 | 3,288,872.49 |
| 合计 | 278,502,363.00 | 479,099,252.52 |
其他说明:无
46、研发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1,801,599.81 | 12,831,990.87 |
| 实验研究费 | 19,305,978.98 | 18,668,549.28 |
| 材料费用 | 4,027,791.52 | 2,569,715.85 |
| 折旧与摊销 | 1,696,076.80 | 2,137,302.30 |
| 办公费 | 2,054,113.44 | 1,046,666.00 |
| 租赁费 | 275,625.00 | 189,407.40 |
| 其他 | 374,502.74 | 1,872,138.30 |
| 合计 | 39,535,688.29 | 39,315,770.00 |
其他说明:无
47、财务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29,790,001.76 | 23,965,726.92 |
| 减:利息收入 | 78,758.98 | 192,713.22 |
| 减:汇兑损失 | 0.12 | |
| 手续费及其他 | 1,016,035.47 | 1,281,935.01 |
| 合计 | 30,727,278.37 | 25,054,948.71 |
其他说明:无
48、其他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4,559,049.59 | 3,411,717.78 |
| 个人所得税返还 | 38,275.32 | 25,007.12 |
| 合计 | 4,597,324.91 | 3,436,724.90 |
49、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829.76 | |
| 承兑汇票贴息 | -1,108,097.29 | -965,758.80 |
| 合计 | -1,108,097.29 | -1,011,588.56 |
其他说明:无
5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63,406.01 | 41,200.0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96,357.25 | -8,198,103.17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5,278,417.40 | -5,229,574.90 |
| 合计 | -14,418,654.14 | -13,386,478.07 |
其他说明:无
5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34,666.03 | -110,040.06 |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1,434.01 | |
| 合计 | 134,666.03 | -88,606.05 |
52、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政府补助 | 165,000.00 | ||
| 罚款收入 | 13,378.00 | 14,606.62 | 13,378.00 |
| 违约及赔偿收入 | 146,365.05 | 2,966,660.61 | 146,365.05 |
| 固定资产清理 | 4.50 | 10,114.95 | 4.50 |
| 合计 | 159,747.55 | 3,156,382.18 | 159,747.55 |
其他说明:无
53、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对外捐赠 | 203,000.00 | 202,000.00 | 203,000.00 |
| 滞纳金 | 1,261,674.62 | 737,481.58 | 1,261,674.62 |
| 其他 | 288,082.54 | 90,364.43 | 288,082.54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164,430.52 | 159,877.29 | 164,430.52 |
| 执行案款 | 3,063,145.02 | ||
| 合计 | 1,917,187.68 | 4,252,868.32 | 1,917,187.68 |
其他说明:
上期执行案款金额因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北京托普天空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托普天空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后经双方一致确认以 3,063,145.02元了结此案,该笔款项于 2025年7月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此案已结。
54、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7,608,381.78 | 21,086,189.68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377.58 | -3,464,881.36 |
| 合计 | 17,592,004.20 | 17,621,308.3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12,011,253.42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027,405.47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421,408.60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1,733,002.37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33,931.67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3,806,755.54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6,532,871.33 |
| 所得税费用 | 17,592,004.20 |
其他说明:无
55、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39
56、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外收入 | 78,057.87 | 462,801.21 |
| 其他往来款 | 21,269,866.70 | 34,137,404.11 |
| 经营保证金 | 6,329,322.20 | 3,419,499.18 |
| 合计 | 27,677,246.77 | 38,019,704.5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外支出 | 1,056,654.85 | 1,173,250.08 |
| 经营保证金 | 7,146,400.00 | 4,393,884.40 |
| 费用性支出 | 232,677,913.70 | 517,618,770.79 |
| 其他往来款 | 164,484,913.27 | 2,762,577.82 |
| 合计 | 405,365,881.82 | 525,948,483.0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手续费 | 1,252,017.29 | 965,825.39 |
| 合计 | 1,252,017.29 | 965,825.3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29,603,257.62 | 44,729,844.56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 信用减值准备 | 14,418,654.14 | 13,386,478.07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9,354,738.26 | 38,250,825.14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7,641,343.14 | 21,551,614.10 |
| 无形资产摊销 | 7,679,778.76 | 7,607,729.9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056,141.87 | 15,541,220.4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4,666.03 | 88,606.0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4,426.02 | 149,762.3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0,727,278.37 | 25,054,948.71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08,097.29 | 1,011,588.5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027,236.24 | -3,353,325.1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043,613.82 | -111,556.19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48,462.18 | 7,821,238.46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6,297,360.93 | -92,328,146.08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8,299,613.69 | -58,006,372.72 |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045,441.68 | 21,394,456.14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6,201,504.36 | 154,173,921.37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3,316,009.97 | 138,784,011.78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885,494.39 | 15,389,909.59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166,201,504.36 | 133,316,009.97 |
| 其中:库存现金 | 509,522.77 | 682,049.45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5,691,981.59 | 132,633,960.52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6,201,504.36 | 133,316,009.97 |
(3)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 信用证、保函保证金 | 44,481.67 | 5,544,470.43 | 不可随时用于支付 |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不可随时用于支付 |
| 合计 | 244,481.67 | 5,744,470.43 |
58、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无
59、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3.68 | ||
| 其中:美元 | 0.54 | 6.8109 | 3.68 |
| 欧元 | |||
| 港币 | |||
| 应收账款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
| 港币 | |||
| 长期借款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
| 港币 | |||
其他说明:无
60、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房屋建筑物 | 13,320,356.12 | |
| 合计 | 13,320,356.1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1,801,599.81 | 13,010,873.89 |
| 实验研究费 | 20,793,648.85 | 19,834,678.53 |
| 材料费用 | 4,029,136.65 | 2,569,715.85 |
| 折旧与摊销 | 1,696,076.80 | 2,137,302.30 |
| 办公费 | 2,054,113.44 | 1,046,666.00 |
| 租赁费 | 275,625.00 | 189,407.40 |
| 其他 | 595,325.15 | 1,872,138.30 |
| 合计 | 41,245,525.70 | 40,660,782.27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9,535,688.29 | 39,315,770.00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1,709,837.41 | 1,345,012.27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 氨酚羟考酮片 | 5,660,943.12 | 629,482.70 | 6,290,425.82 | |||||
| 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 | 1,919,811.32 | 1,919,811.32 | ||||||
| 薁磺酸钠产品研发 | 475,247.50 | 475,247.50 | ||||||
| 非布司他片 | 3,021,600.00 | 660,000.00 | 3,681,600.00 | |||||
|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 | 2,118,000.00 | 2,118,000.00 | ||||||
| 盐酸溴己新注射液 | 183,600.00 | 94,339.62 | 277,939.62 | |||||
| 艾普拉唑肠溶片 | 2,940,000.00 | 2,940,000.00 | ||||||
| 胞磷胆碱钠注射液 | 326,015.09 | 326,015.09 | ||||||
| 商标著作权 | 1,038,019.80 | 1,038,019.80 | ||||||
| 合计 | 17,357,221.74 | 1,709,837.41 | 19,067,059.15 |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 氨酚羟考酮片 | 已撤回,重新进行BE实验 | 2028年06月01日 | 上市后的销售收入 | 2017年02月20日 | 取得临床批件 |
| 非布司他片 | 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获准上市 | 2026年04月29日 | 上市后的销售收入 | 2024年03月28日 | 取得临床批件 |
| 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 | 研究进行中 | 2029年05月01日 | 上市后的销售收入 | 2024年03月07日 | 专利技术控制权转移时点 |
|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 | 审评中 | 2027年01月01日 | 上市后的销售收入 | 2025年03月13日 | 取得临床批件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 商标著作权 | 1,038,019.80 | 1,038,019.80 | |||
| 合计 | 1,038,019.80 | 1,038,019.80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 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项目 | 上市后的销售收入 | 取得专利技术控制权,专利技术控制权转移时点 |
| 艾普拉唑肠溶片 | 上市后的销售收入 | 取得临床批件,取得国家药监局《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之后至获得《药品注册证书》之前所从事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 |
其他说明: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日化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 江苏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 | 江苏 | 日化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1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医药制造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山东 | 山东 | 日化品制造 | 100.00% | 设立 | |
| 威海华素营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山东 | 山东 | 医药销售 | 100.00% | 设立 |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3,342,500.00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医药制造 | 78.8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医药制造 | 78.8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哈尔滨多多健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医药制造 | 78.8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5,600,500.00 | 北京 | 北京 | 医药制造 | 94.2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 | 海南 | 医药销售 | 94.2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 | 海南 | 医药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山东 | 山东 | 医药制造 | 94.21% | 设立 | |
| 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1,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医药研究 | 94.21% | 设立 | |
| 山东华素医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山东 | 山东 | 医药研发 | 94.2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医疗器械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医疗器械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城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物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 北京美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 | 90.00% | 设立 |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山东 | 山东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设立 | |
| 北京中科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物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 北京中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物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 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信息咨询服务 | 88.75% | 设立 | |
| 北京中盛智诚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信息咨询服务 | 84.53% | 设立 | |
| 上海四通国际物流商城物业公司 | 70,4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物业管理 | 68.1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 | 238,300,000.00 | 重庆 | 重庆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混凝土制造销售 | 94.80% | 设立 |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66,7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混凝土制造销售 | 80.3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混凝土运输 | 80.3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北京中实通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混凝土、建材销售 | 80.3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北京泰和睿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北京泰和泰享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 3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生物医药 | 74.2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四川 | 四川 | 综合医院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海南久久泰和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海南 | 海南 | 其他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北京华素优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生物技术推广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华素厚德大药房(石家庄)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河北 | 河北 | 零售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5.20% | 1,760,232.52 | 0.00 | 27,438,080.26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5.79% | 3,053,518.04 | 0.00 | 81,772,068.75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1.18% | 1,640,477.72 | 0.00 | 112,724,098.2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658,939,417.24 | 80,690,250.63 | 739,629,667.87 | 542,037,710.78 | 2,641,296.84 | 544,679,007.62 | 658,998,474.69 | 80,432,497.67 | 739,430,972.36 | 553,396,345.53 | 2,663,658.87 | 556,060,004.40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940,049,061.59 | 362,739,886.68 | 2,302,788,948.27 | 792,835,832.55 | 96,731,057.78 | 889,566,890.33 | 1,984,660,472.12 | 366,528,025.27 | 2,351,188,497.39 | 907,953,514.54 | 82,782,379.97 | 990,735,894.51 |
| 多多药业有限 | 629,503,634.75 | 161,128,463.49 | 790,632,098.24 | 250,138,470.44 | 8,272,643.22 | 258,411,113.66 | 626,021,228.78 | 167,964,294.32 | 793,985,523.10 | 255,333,103.97 | 14,176,843.97 | 269,509,947.94 |
| 公司 | ||||||||||||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169,940,476.88 | 11,579,692.29 | 11,579,692.29 | -1,076,074.26 | 163,725,297.78 | 6,282,808.84 | 6,282,808.84 | 7,188,803.70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323,651,616.30 | 52,769,455.06 | 52,769,455.06 | 94,388,550.83 | 581,362,630.21 | 94,721,607.07 | 94,721,607.07 | 4,834,826.76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58,173,831.30 | 7,745,409.42 | 7,745,409.42 | 43,693,714.33 | 258,197,545.71 | 11,736,041.24 | 11,736,041.24 | -68,869,632.26 |
其他说明:无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273,191.28 | 2,273,191.28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45,829.76 |
其他说明:无
十、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专项扶持资金 | 10,875,000.02 | 250,000.00 | 10,625,000.02 | 与资产相关 |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产业园首期药厂场地与土石方整理工程资金 | 2,900,000.07 | 66,666.66 | 2,833,333.41 | 与资产相关 | |||
| 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 | 83,333.30 | 83,333.30 | 与收益相关 | ||||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超长期国债款项 | 15,426,440.08 | 507,725.52 | 14,918,714.56 | 与资产相关 | |||
| 2024年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 666,600.00 | 666,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资金 | 2,440,000.00 | 56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 海南生态软件园集团有限公司扶持资金 | 3,356,428.62 | 3,356,428.62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35,747,802.09 | 560,000.00 | 907,725.48 | 35,400,076.61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收益: |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专项扶持资金 | 250,000.00 | 250,000.00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产业园首期药厂场地与土石方整理工程资金 | 66,666.66 | 66,666.66 |
| 收2026年“筑基扩容”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回款 | 50,000.00 | 50,000.00 |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超长期国债款项 | 507,725.52 | |
| 收环翠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省级专利导航补助 | 152,954.11 | |
| 收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奖励资金 | 150,000.00 | |
| 收到澄迈县委老城科技新城打来研发券费用 | 2,000,000.00 | |
| 收北京市海淀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所-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款 | 54,049.83 | |
| 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 | 83,333.30 | |
| 企业技术改造配套资金 | 65,900.00 | |
| 扩岗补助 | 1,500.00 | |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 1,176,920.17 | 1,268,396.49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8,275.32 | 25,007.12 |
| 养老院驿站补贴 | 136,882.80 | |
| 重庆海德退回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超标部分补贴(锅炉大气低氮改造) | -7,500.00 | |
| 贫困人群补贴费加计抵减 | 39,000.00 | |
| 稳岗补贴 | 108,129.99 | |
| 收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补资金 | 500,000.00 | |
| 收威海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威海市环翠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 | 8,300.00 | |
| 应收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市级支持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 50,000.00 | |
| 应收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市级支持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 630,000.00 | |
| 收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市级专利专项资金补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 51,171.00 | |
| 收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市级专利专项资金补助(知识产权贯标认证) | 8,090.00 | |
|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贴 | 100,000.00 | |
|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83,333.34 | |
| 确认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产业化研发项目 | 100,000.00 | |
| 退固体制剂一车间维修改造项目支持资金 | -30,752.50 | |
| 营业外收入: | ||
| 2025年筑基扩容国家补助 | 50,000.00 | |
|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项目市级补助 | 115,000.00 | |
| 合计 | 4,597,324.91 | 3,601,724.90 |
其他说明:无
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市场风险
①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但金额较小,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有限。
②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
③其他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的每 5%的变动(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敏感性。就本敏感性分析而言,对于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该影响被视为对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而不考虑可能影响利润表的减值等因素。
单位:元
| 年度 | 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 | 净损益增加(减少)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合计 |
| 2026年6月 | 3,926,501.82 | |||
| 2025年 | 3,926,501.82 | -409,719.52 | -794,986.87 | -1,204,706.39 |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三、5.(3)关联担保情况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的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为降低信用风险。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
截至 2026年 06月 30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6年06月30日(元) | 2026年1月1日(元) |
| 应收票据 | 1,000,000.00 | 7,340,600.87 |
| 应收账款 | 1,090,708,483.07 | 1,199,588,872.69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4,158,248.56 | 136,003,900.26 |
| 其他应收款 | 72,424,192.79 | 65,812,240.58 |
| 合计 | 1,268,290,924.42 | 1,408,745,614.40 |
截至 2026年 06月 30日,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 6,500万元。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本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无重大预期减值准备。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上药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该等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至 2026年 06月 30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 75,9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 56,039.57万元。
于 2026年 06月 30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26年06月30日 |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 短期借款 | 516,006,380.00 | 516,006,380.00 | |||
| 应付账款 | 346,857,763.49 | 346,857,763.49 | |||
| 其他应付款 | 250,483,998.62 | 250,483,998.62 |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842,667.06 | 17,236,004.08 | 70,310,664.42 | 110,389,335.56 | |
| 合计 | 1,136,190,809.17 | 17,236,004.08 | 70,310,664.42 | 1,223,737,477.67 | |
(续)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 短期借款 | 485,420,000.00 | 485,420,000.00 | |||
| 应付账款 | 448,256,325.66 | 448,256,325.66 | |||
| 其他应付款 | 187,272,566.49 | 187,272,566.49 |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5,644,886.94 | 7,966,618.68 | 30,954,865.66 | 104,566,371.28 | |
| 合计 | 1,186,593,779.09 | 7,966,618.68 | 30,954,865.66 | 1,225,515,263.43 | |
十二、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63,720.14 | 1,763,720.14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63,720.14 | 1,763,720.14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763,720.14 | 1,763,720.14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62,781.68 | 2,162,781.68 |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04,158,248.56 | 104,158,248.56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6,321,060.24 | 106,321,060.24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划分为第三层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及权益性投资,其中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收入增长率、长期税前营业利润等。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本公司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在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无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 | 项目投资 | 3,000,000,000.00 | 24.71% | 24.7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黄光裕(曾用名黄俊烈)。
其他说明: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北京科领时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现任副总裁李斌担任董事的其他公司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
| 国美家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
| 北京国美网咖科技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
| 国美视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孙公司的股东方 |
| 河北厚德祥瑞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孙公司的股东方 |
| 黑龙江省佳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高管人员投资入股的企业 |
| 黑龙江冰泉多多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孙公司的股东方投资企业 |
| 黑龙江省北大荒绿色健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人员投资入股和担任董事的企业 |
| 北京科领时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水电及蒸汽 | 5,644,042.36 | 5,644,042.36 | 否 | 6,177,679.83 |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厂区服务费 | 358,407.71 | 358,407.71 | 否 | 358,407.71 |
| 国美家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407,017.36 | 407,017.36 | 否 | 407,017.36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物业费 | 132,261.52 | 132,261.52 | 否 | 793,569.06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物业费 | 81,509.46 | 215,837.00 |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保洁费 | 18,076.63 | 29,280.86 |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水电费 | 22,108.37 | 21,390.14 |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电话线路维修费等 | 1,879.26 | 1,879.26 |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门禁卡工本费 | 119.43 | 88.30 | ||
| 国美视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7,075.47 | |||
| 北京国美网咖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2,500.00 | |||
| 合计 | 6,697,922.10 | 6,541,728.95 | 8,012,224.9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黑龙江冰泉多多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污水处理收入 | 504,339.43 | 252,383.70 |
| 黑龙江省北大荒绿色健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污水处理收入 | 707,502.63 | 341,576.48 |
| 河北厚德祥瑞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药品销售收入 | 12,714,165.46 | 2,879,402.89 |
| 合计 | 13,926,007.52 | 3,473,363.0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黑龙江冰泉多多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房产 | 13,166.66 | 13,166.66 |
| 黑龙江省北大荒绿色健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设备 | 884.96 | |
| 合计 | 13,166.66 | 14,051.6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产及建筑物 | 1,046,106.84 | 1,046,106.84 | 18,585.04 | 79,962.46 | ||||||
| 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房产及建筑物 | 6,008,451.43 | 1,402,402.54 | 17,600.80 | 93,899.89 | 6,008,451.43 | |||||
| 国美家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房产及建筑物 | 857,599.26 | 643,199.45 | 28,802.24 | 67,951.59 | ||||||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停车位 | 92,185.32 | 75,283.02 | 92,185.32 | 75,283.02 | ||||||
|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停车位 | 9,523.81 | 9,523.81 | 9,523.81 | 9,523.81 | ||||||
| 合计 | 101,709.13 | 84,806.83 | 8,013,866.66 | 3,176,515.66 | 64,988.08 | 241,813.94 | 6,008,451.43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多多药业所属的土地上建有化验室、片剂空调机房、中药前处理车间、锅炉房及办公室、铁路专用线等,其地上资产均不属于多多药业,其中铁路专线目前处于废弃闲置状态,化验室、片剂空调机房、中药前处理车间由多多药业租赁使用,锅炉房为多多药业提供供暖和动力服务。在供暖、动力计价和房屋租赁定价时将土地使用费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不再单独收取土地使用费。
(3)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25年11月26日 | 2029年11月25日 | 否 |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6年01月05日 | 2030年01月03日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694,460.00 | 2023年07月26日 | 2029年07月25日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2024年08月28日 | 2029年08月19日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5,236,649.00 | 2024年09月04日 | 2030年09月03日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6,919,800.00 | 2025年10月21日 | 2033年10月20日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7,233,000.00 | 2026年02月06日 | 2034年02月05日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5,483,000.00 | 2026年04月02日 | 2034年04月01日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9,189,358.00 | 2025年09月17日 | 2030年09月17日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6年02月10日 | 2030年02月09日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 527,770.00 | 2023年07月26日 | 2029年07月25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999,800.00 | 2024年12月26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39,120.00 | 2025年07月23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734,216.64 | 2025年09月04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226,660.00 | 2025年09月23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27,231.17 | 2025年11月07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148,289.12 | 2026年02月02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770,218.63 | 2026年03月11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974,000.00 | 2025年05月08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33,000.00 | 2025年05月23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773,000.00 | 2025年06月09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765,000.00 | 2025年07月04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21,000.00 | 2025年12月01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420,000.00 | 2025年12月24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183,000.00 | 2026年01月12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445,000.00 | 2026年02月02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025,000.00 | 2026年03月20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669,000.00 | 2026年04月02日 | 2034年10月10日 | 否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5年10月30日 | 2029年10月29日 | 否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5年09月24日 | 2029年09月17日 | 否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2026年01月29日 | 2030年01月28日 | 否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3,386,380.00 | 2026年01月29日 | 2029年09月25日 | 否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5年09月26日 | 2029年09月26日 | 否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19,189,987.48 | 2025年09月25日 | 2030年09月30日 | 否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5年12月12日 | 2029年12月11日 | 否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6年03月28日 | 2030年03月25日 | 否 |
| 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2025年09月25日 | 2029年09月22日 | 否 |
| 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6年01月04日 | 2030年01月03日 | 否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14,837,178.00 | 2024年09月04日 | 2030年09月03日 | 否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5年09月02日 | 2029年07月24日 | 否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6年03月19日 | 2030年03月15日 | 否 |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2026年06月17日 | 2030年06月16日 | 否 |
| 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6年03月30日 | 2030年03月27日 | 否 |
| 合计 | 468,151,118.04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2,760,105.69 | 2,310,842.31 |
(5) 其他关联交易
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预付账款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58,092.06 | 198,392.26 | ||
| 其他应收款 | 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630,887.40 | 31,544.37 | 998,905.05 | 49,945.25 |
| 其他应收款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683,110.80 | 34,155.54 | 683,110.80 | 34,155.54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924.00 | 346.20 | 6,924.00 | 346.20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河北厚德祥瑞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5,094,545.83 | |
| 预收账款 | 黑龙江冰泉多多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13,166.67 |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科领时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4,960,000.00 | 4,96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478,193.20 | 478,193.20 |
| 其他应付款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90,587.61 | 1,090,587.61 |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资本承诺
|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期初余额(元) |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
| —大额发包合同 | 76,389,310.98 | 117,418,223.28 |
| —对外投资承诺 | 2,690,000.00 | 9,020,000.00 |
| 合计 | 79,079,310.98 | 126,438,223.28 |
注 1:本公司对外投资承诺包括海南久久泰和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元、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102.00万元、先行聚成(北京)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67.00万元。
注 2:大额发包合同为本公司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包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对山东国义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发包的一期扩建灌注桩工程,对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发包的一期扩建项目设计项目,对江苏捷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发包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净化装修款。
(2)其他承诺事项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期初余额(元) |
|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55,129,072.29 | 45,165,735.94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56,112,381.99 | 45,704,090.63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59,307,058.39 | 56,867,420.62 |
| 以后年度 | 382,525,687.63 | 412,628,671.42 |
| 合计 | 553,074,200.30 | 560,365,918.61 |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万元) | 期限 |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490 | 2026-03-12至2030-03-10 |
| 510 | 2026-03-19至2030-03-10 | ||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2,000 | 2026-02-10至2030-02-09 |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1,000 | 2026-03-16至2030-03-15 |
| 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 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与公司共同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2,500 | / |
| 合计 | - | 6,500 | - |
除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本集团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②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①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 10%或者以上;
②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 10%或者以上。
按上述会计政策确定的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 75%时,增加报告分部的数量,按下述规定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纳入报告分部的范围,直到该比重达到 75%:
①将管理层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②将该经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具有相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其他经营分部合并,作为一个报告分部。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本公司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报告分部都是提供不同产品和劳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①生物医药分部,生产及销售外用试剂、片剂、注射剂等产品;
②商砼分部,混凝土生产与销售;
③养老医疗分部,提供养老服务;
④其他分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存量房产的销售、酒店业务等;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 项目 | 生物医药 | 商砼 | 养老医疗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750,190,130.91 | 169,940,476.88 | 55,980,294.30 | 36,476,339.58 | -5,157,609.45 | 1,007,429,632.22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745,618,508.33 | 169,940,476.88 | 55,980,294.30 | 36,476,339.58 | -5,154,018.72 | 1,002,861,600.37 |
| 对外营业收入 | 750,190,130.91 | 169,940,476.88 | 55,980,294.30 | 36,476,339.58 | -5,157,609.45 | 1,007,429,632.22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5,157,609.45 | -5,157,609.45 | 0 | |||
| 营业成本 | 296,089,725.39 | 138,903,769.67 | 74,764,670.76 | 19,227,096.11 | -1,205,653.92 | 527,779,608.01 |
| 信用减值损失 | -11,581,988.39 | 1,013,977.43 | -2,220,365.43 | -1,630,277.75 | -14,418,654.14 |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33,927,914.02 | 1,822,810.25 | 23,461,328.90 | 15,267,070.24 | -1,013,209.95 | 73,465,913.46 |
| 利润总额(亏损) | 48,910,849.09 | 15,712,129.38 | -47,405,119.51 | -29,327,480.82 | 98,368.44 | -12,011,253.42 |
| 资产总额 | 3,599,542,778.58 | 739,629,667.87 | 540,674,168.66 | 4,263,036,055.67 | -5,254,773,419.97 | 3,888,109,250.81 |
| 负债总额 | 2,349,241,075.63 | 544,679,007.62 | 689,842,268.78 | 2,720,065,044.64 | -4,229,384,735.14 | 2,074,442,661.53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2,273,191.28 | 2,273,191.28 |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股利 | 201,325,281.24 | 201,325,281.24 |
| 其他应收款 | 1,853,842,686.80 | 1,826,203,225.75 |
| 合计 | 2,055,167,968.04 | 2,027,528,506.99 |
(1)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北京中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59,322.90 | 959,322.90 |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104,807,440.46 | 104,807,440.46 |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5,558,517.88 | 95,558,517.88 |
| 合计 | 201,325,281.24 | 201,325,281.24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 北京中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59,322.90 | 2-3年 | 关联方未结算 | 未减值 |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104,807,440.46 | 2-3年 | 关联方未结算 | 未减值 |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5,558,517.88 | 1年以内 | 关联方未结算 | 未减值 |
| 合计 | 201,325,281.24 |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及保证金 | 3,313,998.20 | 1,999,999.99 |
| 往来款 | 1,850,948,852.26 | 1,824,641,790.30 |
| 合计 | 1,854,262,850.46 | 1,826,641,790.29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85,133,991.42 | 347,432,021.07 |
| 1至2年 | 397,640,164.49 | 345,346,064.50 |
| 2至3年 | 502,225,088.61 | 498,563,673.78 |
| 3年以上 | 669,263,605.94 | 635,300,030.94 |
| 3至4年 | 398,696,850.80 | 457,017,952.62 |
| 4至5年 | 108,481,176.23 | 38,991,092.41 |
| 5年以上 | 162,085,578.91 | 139,290,985.91 |
| 合计 | 1,854,262,850.46 | 1,826,641,790.29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54,262,850.46 | 100.00% | 420,163.66 | 0.02% | 1,853,842,686.80 | 1,826,641,790.29 | 100.00% | 438,564.54 | 0.02% | 1,826,203,225.75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846,809,577.25 | 99.60% | 0.00 | 1,846,809,577.25 | 1,818,820,499.44 | 99.57% | 1,818,820,499.44 | |||
| 账龄组合 | 50,000.00 | 0.00% | 50,000.00 | 100.00% | 0.00 |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 0.00 | |
| 行业组合 | 7,403,273.21 | 0.40% | 370,163.66 | 5.00% | 7,033,109.55 | 7,771,290.85 | 0.43% | 388,564.54 | 5.00% | 7,382,726.31 |
| 合计 | 1,854,262,850.46 | 100.00% | 420,163.66 | 0.02% | 1,853,842,686.80 | 1,826,641,790.29 | 100.00% | 438,564.54 | 0.02% | 1,826,203,225.7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账龄组合 |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846,809,577.25 | ||
| 行业组合 | 7,403,273.21 | 370,163.66 | 5.00% |
| 合计 | 1,854,262,850.46 | 420,163.66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 组合名称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形成其他应收款同时考虑账龄分布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 行业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形成其他应收款同时考虑行业分布 | 按行业特征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 其他组合 | 纳入中关村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6年1月1日余额 | 438,564.54 | 0.00 | 438,564.54 | |
| 2026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转回 | 18,400.88 | 18,400.88 | ||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420,163.66 | 420,163.6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本公司单项计提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是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单独确认其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形成其他应收款同时考虑账龄分布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 行业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形成其他应收款同时考虑行业分布 | 按行业特征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 其他组合 | 纳入中关村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438,564.54 | 18,400.88 | 420,163.66 | |||
| 合计 | 438,564.54 | 18,400.88 | 420,163.6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672,456,033.09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36.27% |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67,225,350.76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 19.80% | |
| 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279,683,706.2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15.08% | |
| 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38,167,935.44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6.42% | |
| 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14,986,444.03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 6.20% | |
| 合计 | 1,572,519,469.52 | 83.77% |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19,744,953.33 | 1,019,744,953.33 | 1,012,744,953.33 | 1,012,744,953.33 | ||
| 合计 | 1,019,744,953.33 | 1,019,744,953.33 | 1,012,744,953.33 | 1,012,744,953.33 |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 | 减值准备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1,000,000.00 | 71,000,000.00 | ||||||
|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67,308,000.00 | 67,308,000.00 | ||||||
| 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6,000,000.00 | 26,000,000.00 | ||||||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
| 北京中科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464,025.00 | 3,464,025.00 | ||||||
| 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城有限公司 | 234,132.72 | 234,132.72 | ||||||
| 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 | 270,000,000.00 | 270,000,000.00 | ||||||
| 北京美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1,331,795.04 | 41,331,795.04 | ||||||
| 上海四通国际科技商城物业公司 | 35,865,718.12 | 35,865,718.12 | ||||||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5,770,000.00 | 45,770,000.00 | ||||||
| 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1,800,000.00 | ||||||
| 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39,971,282.45 | 239,971,282.45 | ||||||
| 北京华素优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 合计 | 1,012,744,953.33 | 7,000,000.00 | 1,019,744,953.33 |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4,879,635.67 | 3,490,275.24 | 4,462,146.05 | 3,500,609.85 |
| 合计 | 4,879,635.67 | 3,490,275.24 | 4,462,146.05 | 3,500,609.85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其他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
| 其中: | ||||
| 房地产出租收入 | 4,879,635.67 | 3,490,275.24 | 4,879,635.67 | 3,490,275.2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其中: | ||||
| 国内 | 4,879,635.67 | 3,490,275.24 | 4,879,635.67 | 3,490,275.24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其中: | ||||
| 合同类型 | ||||
| 其中: |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其中: |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4,879,635.67 | 3,490,275.24 | 4,879,635.67 | 3,490,275.24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 其中: |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其中: | ||||
| 合计 | 4,879,635.67 | 3,490,275.24 | 4,879,635.67 | 3,490,275.24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无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9,759.9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97,324.91 | 主要是:1、本公司医药板块和商砼板块本期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扣除;2、本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取得海南澄迈县委老城科技新城发放的政府性补助;3、山东中关村产业园项目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的摊销。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40,000.00 | 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收回以前年度单独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所致。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33,014.11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75,271.3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62,594.73 | |
| 合计 | 1,836,684.7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5% | -0.0396 | -0.039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6% | -0.0420 | -0.042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 科目 | 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应收票据 | 99.00 | -86.38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及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前期已贴现本期支付所致。 |
| 预付账款 | 10,998.92 | 90.65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期预付设备款及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期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
| 长期借款 | 8,754.67 | 124.93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取得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2,037.50 | -57.12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本期融资租赁款减少所致。 |
| 销售费用 | 27,850.24 | -41.87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医药板块主要产品之一“元治”在本报告期进入国家集采,进而影响本期整体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
| 其他收益 | 459.73 | 33.77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取得海南澄迈县委老城科技新城发放的政府性补助所致。 |
| 资产处置收益 | 13.47 | 251.98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本期资产处置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15.97 | -94.94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去年同期根据法规规定处置长期挂账确实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结转营业外收入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191.72 | -54.92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去年同期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北京托普天空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托普天空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后经双方一致确认以3,063,145.02元了结此案,该笔款项于2025年7月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此案已结所致。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605.95 | 49.25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及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改造项目增加所致。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 | 9,900.00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优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期收到少数股东注资款所致。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059.63 | 30.39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孙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本期取得银行借款所致。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082.62 | 61.69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05.87 | 170.57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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