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1月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1月4 日至2024 年1月 1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共享平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1 月15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1月19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 年1月1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6 名激励对象授予338.7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24 元/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 年8月28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1.3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085元/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5 年6月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8、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0、2026年8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 2026 年 6 月 11日实施完毕: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995,897,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0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 股。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式及结果
scriptstyle mathrm Q = Q _ 0 times mathrm ~ ( 1 + n ) ~ 其中: mathrm Q _ 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即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权益数量 $\mathrm { Q _ { 1 } } \mathrm { = } 1 4 1 . 6 2 4 \times \ : \ : \left( 1 + 0 . 4 \right) \ : = 1 9 8 . 2 7 3 6万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权益数量\mathrm { Q } _ { 2 } \mathrm { = } 6 0 . \ 0 7 4 \times \ ( 1 + 0 . 4 ) \ = 8 4 . \ 1 0 3 6$ 万股。
$\mathbf { P } = \mathbf { \Omega } ( \mathbf { P } _ { 0 } - \mathbf { V } ) \ \div \ \left( 1 + \mathbf { n } \right)其中:\mathrm { P _ { 0 } }$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即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权益授予价格 mathrm P = ( 16.16 8 -1.00 ) div ( 1 +0.4 ) = 10.83 4 元/股(保留三位小数)。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实施完毕,故而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调整、预留授予第二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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