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710.00 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 17.00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7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807,326.4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892,673.58 元,截至 2022年 8 月 2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2]第ZF11011 号)。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6年6 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120,700,000.00 |
| 减:发行费用 | 13,807,326.42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06,892,673.58 |
| 减: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 115,386,131.63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8,493,458.0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股票发行业务相关规则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分别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年6 月30,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 开户单位 | 资金专户 | 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 571906659210668 | 0 | 已注销 |
|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 571906659210958 | 0 | 已注销 |
|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 | 1202021429900607989 | 0 | 已注销 |
| 合计 | 0 | - | ||
注:截至 2026 年 6 月 30,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注销后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相关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
公司“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原计划于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智造供给小镇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基地,因滨江区土地规划调整,涉及的建设用地未能按计划推进土地招拍挂等工作,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延缓。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杭州市富阳区。公司于 2024年1月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于 2024年 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3 月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将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
2、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调整及延期
因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更,为满足长远战略发展的规划与布局,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综合考虑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的总投资额进行调整,原披露总投资额为 17,000.00 万元,变更后总投资额调整为21,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具体建设情况并经谨慎研究论证,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7年12 月31日。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及延期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及延期的议案》。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0,689.2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54.93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538.61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 | 项目实施地点由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变更为杭州市富阳区 | 10,689.27 | 3,854.93 | 11,538.61 | 107.95% | 202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0,689.27 | 3,854.93 | 11,538.61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详见本报告三、(五)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6000万元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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