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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2026年 5月 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0 元(含税);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亦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4,091,291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53,472,864.76元(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4,091,2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2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72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6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9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9月 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9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9月 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430凌斌
208*****804深圳市至远投资有限公司
308*****831深圳视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00*****406李宇彬
503*****263凌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8月 25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的调整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凌斌、李宇彬、凌峰、廖科华、陈茂华、张斌、孙建华、吴远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和 2026年两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进行相应的调整,请详见公司后续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4023号

咨询联系人:李儒谦

咨询电话:0755-33001308

传真电话:0755-33615999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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