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 8月1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 31 号怡亚通大厦 29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2人,以视频方式参会的董事4人,董事李程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陈伟民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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