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5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6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25,632.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75.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95 号)。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439.15万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4,698.5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6年6 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年6 月30日止,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 22132201040016938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 22132201040019262 | 募集资金专户 | 46,985,857.96 | - |
| 合计 | 46,985,857.96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2026 年 1 月 14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记录》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记录》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240,752,671.7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91,541.74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11,884,117.8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6,883,262.55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94%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50,000,000.00 | 0 | 150,000,000.00 | 100% | 否 | ||
| 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 | 否 | 78,416,671.70 | 4,391,541.74 | 34,228,035.46 | 43.65% | 2026年10月31日 | 否 | |
| 米易县得石镇杉木洞耐火粘土矿开发利用项目(年产10万吨) | 是 | 749,228.50 | 0 | 749,228.50 | 100% | 是 | ||
| 60万吨/年压裂用石英砂支撑剂项目房建、土建及配套设备 | 是 | 11,884,117.87 | 0 | 11,905,998.59 | 100.18% | 2022年12月31日 | 否 | |
| 合计 | - | 241,050,018.07 | 4,391,541.74 | 196,883,262.55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整体工程量大,建设周期长,为了在不断提高的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基础之上,严格把控建设项目整体质量,降低建设及生产成本,公司对开拓方案、采矿方法与设备选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设具体方案不断优化;此外,受矿山征地、涉农等相关事项对项目进度产生了较大影响,该项目的投资进度预计较计划将会有所延后。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422.80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主要计划用于矿山井巷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及人员费用等方面。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0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0 |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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