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5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9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0.4348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00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4,347,828.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6,453,650.7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894,177.28 元。2022年6月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296 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6年6 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 项目 | 金额(元)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344,347,828.00 |
| 发行费用 | 46,453,650.72 |
| 募集资金净额 | 297,894,177.28 |
| 二、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21,880,472.15 |
|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236,821,449.95 |
| 其中: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 79,365,045.63 |
| 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71,209,524.04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86,246,880.28 |
| 四、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754,988.47 |
| 五、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 | 6,368.52 |
| 六、募集资金余额 | 78,191,842.49 |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6年6 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 44050153140100002279 | 77,952,131.9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 44050153140100002329 | 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奥园广场支行 | 757905332610828 | 1,521,240.57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奥园广场支行 | 798900567910208 | 676,263.79 |
| 合计 | 80,149,636.31 | |
注:1、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0,149,636.31元,扣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1,957,793.8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8,191,842.49元。
2、截至 2026年 2月 12 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44050153140100002329)已办理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业务已迁移至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奥园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后附)。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2022 年7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11,111,227.70 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04 号)。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使用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2、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6年6 月30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153,129,776.71 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进行置换的合计金额为 151,171,982.89 元,剩余 1,957,793.82 元在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7,000 | 2026年1月14日 | 2026年3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7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1,500 | 2026年1月14日 | 2026年2月27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1,500 | 2026年4月21日 | 2026年6月15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8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5,500 | 2026年4月21日 | 2026年6月28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86% |
注: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并赎回,表中所列预计年化收益率为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暂时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于 2025 年 3 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1.9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 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6年6 月30日,公司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1亿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市场风险较小,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要求,历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为50.39万元,不存在质押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
2026 年1月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截至 2025 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75.50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相关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奥迪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调整前后如下: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施主体/地点 | 调整后实施主体/地点 |
| 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肇庆奥迪威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肇庆市 | 肇庆奥迪威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肇庆市江西奥迪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省景德镇市 |
注: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江西奥迪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3 年2 月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监管。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的事项
2024 年4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前后如下:
| 项目名称 | 变更实施方式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 不变 | 不变 | 不变 |
| 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不变 | 2024-12-31 | 2026-12-31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办公场所的“场地投入”由原来的“拟购买房产或租赁第三方物业”变更为“购买工业用地、自建自有物业” | 2023-12-31 | 2026-12-31 |
3、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调整前后如下: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施主体/地点 | 调整后实施主体/地点 |
| 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 肇庆奥迪威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肇庆市 | 肇庆奥迪威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肇庆市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 |
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要求,已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签订三方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本次“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将继续存储于上述专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无需变更。
4、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2024 年12月 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1)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和目前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程的需要,为合理、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调整三个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将基本预备费用明确用于项目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研发投入,调整前后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序号 | 投资内容 | 调整前投资总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 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 一 | 建设投资 | 7,250.25 | - | 7,250.25 |
| 1 | 场地装修 | 744.00 | - | 744.00 | |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6,161.00 | 345.25 | 6,506.25 | |
| 3 | 基本预备费 | 345.25 | -345.25 | - | |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1,161.75 | - | 1,161.75 | |
| 三 | 项目投资总额 | 8,412.00 | - | 8,412.00 | |
| 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一 | 建设投资 | 7,940.10 | -378.10 | 7,562.00 |
| 1 | 场地装修 | 400.00 | - | 400.00 | |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7,162.00 | - | 7,162.00 | |
| 3 | 基本预备费 | 378.10 | -378.10 | - | |
| 二 | 研发投入 | 2,290.25 | 378.10 | 2,668.35 | |
| 三 | 铺底流动资金 | 2,384.65 | - | 2,384.65 | |
| 四 | 项目投资总额 | 12,615.00 | - | 12,615.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一 | 建设投资 | 9,478.35 | - | 9,478.35 |
| 1 | 场地投入 | 8,000.00 | - | 8,000.00 | |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1,027.00 | 451.35 | 1,478.35 | |
| 3 | 基本预备费 | 451.35 | -451.35 | - | |
| 二 | 研发费用 | 2,691.65 | - | 2,691.65 | |
| 三 | 项目总投资 | 12,170.00 | - | 12,170.00 |
注:基本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
(2)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和人才发展需要,经综合考量,新增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以承接实施该募投项目的部分开发项目和部分生产工序,实施地点新增广东省广州市,公司募投项目“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调整前后如下: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 | 拟调整后 | ||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
| 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1、肇庆奥迪威传感科技有限公司2、江西奥迪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1、广东省肇庆市2、江西省景德镇市 | 1、肇庆奥迪威传感科技有限公司2、江西奥迪威新材料有限公司3、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广东省肇庆市2、江西省景德镇市3、广东省广州市 |
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要求,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将继续存储于上述专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无需变更。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办公场所,从原来的“拟购买房产或租赁第三方物业”变更为“购买工业用地、自建自有物业”。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297,894,177.2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257,890.95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6,821,449.95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 否 | 84,120,000.00 | 0.00 | 79,365,045.63 | 94.35% | 2025年12月31日 | 是 | 否 |
| 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26,150,000.00 | 3,497,747.07 | 71,209,524.04 | 56.45%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87,624,177.28 | 19,760,143.88 | 86,246,880.28 | 98.43%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97,894,177.28 | 23,257,890.95 | 236,821,449.95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议案》,同意:1、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办公场所,从原来的“拟购买房产或租赁第三方物业”变更为“购买工业用地、自建自有物业”,因投标流程及项目审批周期较长,工程施工进度及验收等因素的影响,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至2026年12月31日。2、募投项目“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目前受配套国产驱动IC芯片供应问题影响,替代线性马达的市场渗透较缓,尚未大规模应用,未形成明显竞争格局,该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和目标客户未发生改变,公司的压触传感器与执行器项目已在笔记本电脑、智能控制屏的虚拟按键等场景得到小批量应用。该项目预计可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将由2024年12月31日延至2026年12月31日。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办公场所,从原来的“拟购买房产或租赁第三方物业”变更为“购买工业用地、自建自有物业”。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1,111,227.70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04号)。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使用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2、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153,129,776.71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进行置换的合计金额为151,171,982.89元,剩余1,957,793.82元在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无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0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暂时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9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1亿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市场风险较小,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要求,历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为50.39万元,不存在质押理财产品的情况。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0 |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202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75.50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相关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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