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6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6年6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20号解释”),规定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根据 20号解释的规定,公司于 2026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五、备查文件
无。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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