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作为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复合”、“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天力复合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事项 | 开展情况 |
|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保荐机构对天力复合报告期内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进行了审阅,上市公司向交易所提交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 | 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有效执行。 |
|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 | 2026年1-6月,天力复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
|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 |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计委员会等相关的会议文件,督导天力复合在财务核算、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方面规范运作。 |
| 5.现场核查 | 2026年1-6月,保荐机构未对天力复合进行现场检查,不适用。 |
| 6.发表专项意见 | 2026年1-6月,保荐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天力复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出具的专项意见包括《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 |
| 7.其他保荐工作 | 无。 |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发现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制权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对外投资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填补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关于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事项 | 说明 |
| 1.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 相关重大风险公司已在2026年半年报中进行披露,本期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 无 |
| 3.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 无 |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pm
郑倾城
盛泽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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